辽阳县关于2024年1月19日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辽阳联合钢铁有限公司60万吨/年特种带钢板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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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县关于2024年1月19日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辽阳联合钢铁有限公司60万吨/年特种带钢板材项目

(辽阳县)关于2024年1月19日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科拟对关于 (略) 60万吨/年特种带钢板材项目1个项目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19-*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略) 60万吨/年 特种带钢板材项目

辽阳县刘二堡镇喇叭村

(略)

沈阳 (略) 司

项目为扩建项目,在位于辽阳县刘二堡镇喇叭村原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占地。本次扩建项目利用原有厂房、动力车间及公辅设施,占用现有全封闭式厂房建筑面积21550m2,在内部建设年产60万吨特种带钢板材生产线一条。主要包括连铸系统、加热炉系统、轧机系统,购置粗轧机、精轧机、粗除鳞箱、精除鳞箱等生产设备,并配备数字信息化软硬件系统。本项目新增特种带钢板材生产能力60万吨/年,原料为企业自产连铸坯,项目建成后全厂连铸坯产能不变,不增加企业现有炼铁、炼钢能力,在项目达到生产特种带钢板材60万吨的工况下,企业将线材现有产能由年产130万吨减产至70万吨。本项目总投资66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6万元。

1、新建1台加热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采取末端干法脱硫治理,并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确保加热炉烟气达标排放,排气筒高度为30米。

2、新建连铸机废气经捕集后依托现有炼钢厂房三次废气处理措施(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净化,经35米高排气筒排放。

3、新建精轧机废气使用集气罩进行收集后,通过塑烧板除尘器净化,经25m高排气筒排放。

4、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设置净环水、浊环水系统,净环水冷却塔排污水作为浊环水系统补水;浊环水系统采用“沉淀+一体化净化设施”净化后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

5、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加强润滑维护等防治措施

6、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有除尘灰、氧化铁皮、切头切尾、不合格钢坯、浊环水处理污泥等,由炼铁车间及烧结车间综合利用;产生的危险废物有废液压油、废机油、废油桶等,暂存于企业现有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7、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厂房外50m。部分超过厂界和现有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新增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内不得有居民村等环境敏感点。

8、本项目不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新增的废气、废水等污染物排放量由现有的线材生产线运行负荷减少等量替代。

9、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企业自行监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制度等环境管理要求,并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辽阳县)关于2024年1月19日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科拟对关于 (略) 60万吨/年特种带钢板材项目1个项目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19-*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略) 60万吨/年 特种带钢板材项目

辽阳县刘二堡镇喇叭村

(略)

沈阳 (略) 司

项目为扩建项目,在位于辽阳县刘二堡镇喇叭村原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占地。本次扩建项目利用原有厂房、动力车间及公辅设施,占用现有全封闭式厂房建筑面积21550m2,在内部建设年产60万吨特种带钢板材生产线一条。主要包括连铸系统、加热炉系统、轧机系统,购置粗轧机、精轧机、粗除鳞箱、精除鳞箱等生产设备,并配备数字信息化软硬件系统。本项目新增特种带钢板材生产能力60万吨/年,原料为企业自产连铸坯,项目建成后全厂连铸坯产能不变,不增加企业现有炼铁、炼钢能力,在项目达到生产特种带钢板材60万吨的工况下,企业将线材现有产能由年产130万吨减产至70万吨。本项目总投资66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6万元。

1、新建1台加热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采取末端干法脱硫治理,并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确保加热炉烟气达标排放,排气筒高度为30米。

2、新建连铸机废气经捕集后依托现有炼钢厂房三次废气处理措施(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净化,经35米高排气筒排放。

3、新建精轧机废气使用集气罩进行收集后,通过塑烧板除尘器净化,经25m高排气筒排放。

4、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设置净环水、浊环水系统,净环水冷却塔排污水作为浊环水系统补水;浊环水系统采用“沉淀+一体化净化设施”净化后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

5、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加强润滑维护等防治措施

6、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有除尘灰、氧化铁皮、切头切尾、不合格钢坯、浊环水处理污泥等,由炼铁车间及烧结车间综合利用;产生的危险废物有废液压油、废机油、废油桶等,暂存于企业现有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7、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厂房外50m。部分超过厂界和现有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新增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内不得有居民村等环境敏感点。

8、本项目不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新增的废气、废水等污染物排放量由现有的线材生产线运行负荷减少等量替代。

9、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企业自行监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制度等环境管理要求,并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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