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霍邱县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资金安排的批复
关于2024年霍邱县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资金安排的批复
关于2024年霍邱县小额信贷贴息项目
资金安排的批复
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
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安排资金1300万元、提前下达 (略) 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安排资金200万元,合计共1500万元,用于2024年霍邱县小额信贷贴息项目。为保证项目质量和财政衔接资金拨付进度,发挥财政衔接资金使用绩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项目公示公开工作
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项目实施乡镇、项目所在村作为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的责任主体,要按照《 (略) (略) 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做好以下公示公告工作:
1.对项目批复进行公告。项目资金批复后,县乡村振兴局、项目实施乡镇、项目所在村要在接到批复后的7日内对项目资金安排情况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实施期限、建设内容、补助标准、资金来源、资金规模、绩效目标、联农带农机制、举报电话等。
2.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示。乡镇和村要在项目实施前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要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绩效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受益对象和联农带农机制等基本要素。
3.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告。乡镇和村要在项目竣工后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告,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实施结果、项目验收结果、资金使用情况、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基本要素。
以上公示公告时间不少于10天并保留文字、图片等资料备查。
二、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要充分发挥主管单位的责任主体作用,高度重视财政衔接资金的项目安排,抓紧督促相关部门实施测算,确保小额信贷贴息工作及时完成,资金尽快拨付。项目实施乡镇要及时向县乡村振兴局报备项目进度。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要及时向县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严格资金拨付使用
项目实施乡镇要配合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并严格遵守财政衔接资金管理规定,确保专款专用,做好项目资金拨付工作。对虚报、冒领、挪用、骗取、套取、贪污财政衔接资金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查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项目资金监管
县乡村振兴局作为小额信贷贴息工作的审核主体,要认真比对审核,严禁出现截留、挪用、挤占和冒领行为,确保财政衔接资金安全和使用精准;县财政局要根据《 (略)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皖财农〔2021〕450号)文件要求,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财政衔接资金专款专用、阳光操作。
附:1.2024年霍邱县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资金安排计划表
2.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霍邱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2月31日
附件1 2023年霍邱县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资金安排计划表 | |||||||||||||||||||
单位:万元、个、人 | |||||||||||||||||||
序号 | 项目类型 | 实施乡镇 | 实施村 | 项目名称 | 时间进度 | 主管部门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 | 受益对象 | 绩效目标 | 群众参与和联农带农机制 | ||||||||
项目类型 | 二级项目类型 | 项目子类型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完工时间 | 项目预算总投资 | 其中 | 受益村 | 受益人数 | 其中 | ||||||||||
提前下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提前下达 (略) 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受益脱贫村数 | 受益脱贫口及监测对象口数 | ||||||||||||||||
1 | 产业发展 | 金融保险配套项目 | 小额贷款贴息 | 霍邱县31个乡镇及开发区 | 全县各村 | 2024年霍邱县小额信贷贴息项目 | 2024年 | 2024年 | 县乡村振兴局 | 预计为全县范围内符合条件的约13000户建档立卡脱贫户、风险未消除监测户、边缘户进行小额信贷贴息,政府贴息70%。 | 1500 | 1300 | 200 | 全县各村 | 41100 | 86 | 11092 | 为全县约13000户建档立卡脱贫户、风险未消除监测户、边缘户小额贷款进行贴息,通过贷款,带动发展产业家庭户均增收3000元以上,有效提高获得感满意感和幸福感,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 经村两委会议研究,征求群众意见,做好三级公示,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及时向社会公开项目批复、实施情况和资金拨付情况。在有产业的基础上实施评级授信,做到应贷尽贷,保障建档立卡脱贫户、风险未消除监测户、边缘户产业发展资金的需求,促进产业增收,提升自身动力,实现持续稳定脱贫。 |
附件2 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 ||||||
(2024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24年霍邱县小额贷款贴息项目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何强(*) | |||
主管部门 | 县乡村振兴局 | 实施单位 | 全县各乡镇(开发区) | |||
资金情况 | 年度资金总额: | 15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500 | |||||
其他资金 | 0 | |||||
总 | 年度目标 | |||||
为全县约13000户建档立卡脱贫户、风险未消除监测户、边缘户小额贷款进行贴息,通过贷款,带动发展产业家庭户均增收3000元以上,有效提高获得感满意感和幸福感,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建档立卡脱贫户贷款申请满足率 | ≥100% | |||
建档立卡脱贫户获得贷款金额 | ≥52500万元 | |||||
质量指标 | 扶贫小额贷款还款率 | ≥100% | ||||
小额信贷贴息利率 | 3.65-4.75% | |||||
贷款风险补偿比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贷款及时发放率 | ≥10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带动增加建档立卡脱贫户经济收入(总收入) | ≥3900万元 | |||
社会效益 | 受益建档立卡脱贫户数 | ≥13000户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受益建档立卡脱贫户满意度 | ≥95% | |||
备注:各地请根据实际情况,从上述绩效指标中选择适合的填报(其中三颗星为必填的核心绩效指标,可结合已下达的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指标),也可自行增加或适当调整。 |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关于2024年霍邱县小额信贷贴息项目
资金安排的批复
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
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安排资金1300万元、提前下达 (略) 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安排资金200万元,合计共1500万元,用于2024年霍邱县小额信贷贴息项目。为保证项目质量和财政衔接资金拨付进度,发挥财政衔接资金使用绩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项目公示公开工作
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项目实施乡镇、项目所在村作为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的责任主体,要按照《 (略) (略) 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做好以下公示公告工作:
1.对项目批复进行公告。项目资金批复后,县乡村振兴局、项目实施乡镇、项目所在村要在接到批复后的7日内对项目资金安排情况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实施期限、建设内容、补助标准、资金来源、资金规模、绩效目标、联农带农机制、举报电话等。
2.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示。乡镇和村要在项目实施前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要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绩效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受益对象和联农带农机制等基本要素。
3.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告。乡镇和村要在项目竣工后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告,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实施结果、项目验收结果、资金使用情况、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基本要素。
以上公示公告时间不少于10天并保留文字、图片等资料备查。
二、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要充分发挥主管单位的责任主体作用,高度重视财政衔接资金的项目安排,抓紧督促相关部门实施测算,确保小额信贷贴息工作及时完成,资金尽快拨付。项目实施乡镇要及时向县乡村振兴局报备项目进度。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要及时向县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严格资金拨付使用
项目实施乡镇要配合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并严格遵守财政衔接资金管理规定,确保专款专用,做好项目资金拨付工作。对虚报、冒领、挪用、骗取、套取、贪污财政衔接资金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查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项目资金监管
县乡村振兴局作为小额信贷贴息工作的审核主体,要认真比对审核,严禁出现截留、挪用、挤占和冒领行为,确保财政衔接资金安全和使用精准;县财政局要根据《 (略)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皖财农〔2021〕450号)文件要求,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财政衔接资金专款专用、阳光操作。
附:1.2024年霍邱县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资金安排计划表
2.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霍邱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2月31日
附件1 2023年霍邱县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资金安排计划表 | |||||||||||||||||||
单位:万元、个、人 | |||||||||||||||||||
序号 | 项目类型 | 实施乡镇 | 实施村 | 项目名称 | 时间进度 | 主管部门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 | 受益对象 | 绩效目标 | 群众参与和联农带农机制 | ||||||||
项目类型 | 二级项目类型 | 项目子类型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完工时间 | 项目预算总投资 | 其中 | 受益村 | 受益人数 | 其中 | ||||||||||
提前下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提前下达 (略) 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受益脱贫村数 | 受益脱贫口及监测对象口数 | ||||||||||||||||
1 | 产业发展 | 金融保险配套项目 | 小额贷款贴息 | 霍邱县31个乡镇及开发区 | 全县各村 | 2024年霍邱县小额信贷贴息项目 | 2024年 | 2024年 | 县乡村振兴局 | 预计为全县范围内符合条件的约13000户建档立卡脱贫户、风险未消除监测户、边缘户进行小额信贷贴息,政府贴息70%。 | 1500 | 1300 | 200 | 全县各村 | 41100 | 86 | 11092 | 为全县约13000户建档立卡脱贫户、风险未消除监测户、边缘户小额贷款进行贴息,通过贷款,带动发展产业家庭户均增收3000元以上,有效提高获得感满意感和幸福感,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 经村两委会议研究,征求群众意见,做好三级公示,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及时向社会公开项目批复、实施情况和资金拨付情况。在有产业的基础上实施评级授信,做到应贷尽贷,保障建档立卡脱贫户、风险未消除监测户、边缘户产业发展资金的需求,促进产业增收,提升自身动力,实现持续稳定脱贫。 |
附件2 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 ||||||
(2024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24年霍邱县小额贷款贴息项目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何强(*) | |||
主管部门 | 县乡村振兴局 | 实施单位 | 全县各乡镇(开发区) | |||
资金情况 | 年度资金总额: | 15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500 | |||||
其他资金 | 0 | |||||
总 | 年度目标 | |||||
为全县约13000户建档立卡脱贫户、风险未消除监测户、边缘户小额贷款进行贴息,通过贷款,带动发展产业家庭户均增收3000元以上,有效提高获得感满意感和幸福感,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建档立卡脱贫户贷款申请满足率 | ≥100% | |||
建档立卡脱贫户获得贷款金额 | ≥52500万元 | |||||
质量指标 | 扶贫小额贷款还款率 | ≥100% | ||||
小额信贷贴息利率 | 3.65-4.75% | |||||
贷款风险补偿比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贷款及时发放率 | ≥10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带动增加建档立卡脱贫户经济收入(总收入) | ≥3900万元 | |||
社会效益 | 受益建档立卡脱贫户数 | ≥13000户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受益建档立卡脱贫户满意度 | ≥95% | |||
备注:各地请根据实际情况,从上述绩效指标中选择适合的填报(其中三颗星为必填的核心绩效指标,可结合已下达的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指标),也可自行增加或适当调整。 |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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