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代县代州益康醋业有限公司生产制造厂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代县代州益康醋业有限公司生产制造厂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报告书填写) |
1 | 代县 (略) 生产制造厂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代县上磨坊乡利用空置的原三家村、侯家沟联合小学 | 代县 (略) | 山西 (略) | 拟在代县上磨坊乡利用空置的原三家村、侯家沟联合小学建设食醋生产项目,用于帮扶脱贫群众就近就业,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固态法陈醋生产车间、灌装车间、原辅料库房、成品库房等及其相关的储运、辅助、公用和环保工程,年产1500吨食醋。该项目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10-*-89-05-*),项目总投资5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5万元。 | 1、认真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加强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加强施工期大气环境管理,严禁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施工生活污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得外排;禁止夜间施工,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严格落实运营期污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排入厂区1座处理能力1t/d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采用“细格栅+调节池+絮凝搅拌+沉淀”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 (略) 绿化、道路清扫水质标准,非采暖期同蒸汽发生器排污水一起用于厂区绿化和地面洒水,采暖期由管道输送储存于厂内新建的1座150m3废水收集池,用于次年非采暖期厂区绿化和地面洒水,不得外排。 3、严格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供汽供暖均用电;原料粉碎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废气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醋酸发酵的异味和臭气浓度通过采取加强生产管理,对各类罐体、储罐及管道定期检查、维护等措施,污水处理站臭气通过采取喷洒生物除臭剂,增加周边绿化等措施,排放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要求。 4、严格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在设备选型时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柔性连接、厂房隔声、风机密闭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严格落实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醋糟日产日清,包装废料外售废品收购站,污泥送垃圾填埋场处置,产生的少量除尘灰同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6、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项目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必 (略) 生态环境局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0.0216t/a。 | 无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科 0350-* | |||||||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6日-2024年1月18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报告书填写) |
1 | 代县 (略) 生产制造厂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代县上磨坊乡利用空置的原三家村、侯家沟联合小学 | 代县 (略) | 山西 (略) | 拟在代县上磨坊乡利用空置的原三家村、侯家沟联合小学建设食醋生产项目,用于帮扶脱贫群众就近就业,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固态法陈醋生产车间、灌装车间、原辅料库房、成品库房等及其相关的储运、辅助、公用和环保工程,年产1500吨食醋。该项目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10-*-89-05-*),项目总投资5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5万元。 | 1、认真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加强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加强施工期大气环境管理,严禁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施工生活污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得外排;禁止夜间施工,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严格落实运营期污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排入厂区1座处理能力1t/d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采用“细格栅+调节池+絮凝搅拌+沉淀”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 (略) 绿化、道路清扫水质标准,非采暖期同蒸汽发生器排污水一起用于厂区绿化和地面洒水,采暖期由管道输送储存于厂内新建的1座150m3废水收集池,用于次年非采暖期厂区绿化和地面洒水,不得外排。 3、严格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供汽供暖均用电;原料粉碎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废气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醋酸发酵的异味和臭气浓度通过采取加强生产管理,对各类罐体、储罐及管道定期检查、维护等措施,污水处理站臭气通过采取喷洒生物除臭剂,增加周边绿化等措施,排放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要求。 4、严格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在设备选型时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柔性连接、厂房隔声、风机密闭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严格落实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醋糟日产日清,包装废料外售废品收购站,污泥送垃圾填埋场处置,产生的少量除尘灰同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6、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项目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必 (略) 生态环境局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0.0216t/a。 | 无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科 0350-* | |||||||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6日-2024年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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