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淄山--河滨化工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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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淄山--河滨化工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惠审管批字〔2024〕15号


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石嘴山经开区办公室关于审批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淄山--河滨化工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石经委办发〔2024〕2号)及其附件收悉。为强化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建设,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全力构建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增强化工产业聚集区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根据惠农区第五届人民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及五届区委2024年度第4次常委会会议,经研究,同意该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淄山-河滨化工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项目代码2401-*-07-04-*)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目前园区已建成的平台及相关系统存在功能操作复杂、系统使用不便捷、与验收标准差异大等问题,增加了园区管理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和系统运维人员的工作负担。无论是在园区侧还是企业侧,都存在着管控手段不完善、信息化建设不健全、智能化防控能力不足等问题。同时应用系统的建设现状距离园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需要也存在着较大的差距,迫切需要依托本项目建设,对缺失的系统和缺失的功能进行新建补全,对功能不满足要求、实际应用不达标的系统或功能模块进行升级完善。

  三、项目可行性

  该项目符合自治区对化工园区的战略定位和期许,也是园区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通过建设重大风险防控项目,石嘴山经开区将成为自治区有竞争力的化工产业基地,从而增强经开区在自治区内、国内的影响力。同时,结合“工业互联网”技术框架,本项目具有良好的可扩展性,能够保证重大风险防控项目在一定时期内保持技术的先进性。后续其他系统的建设将按照统一的数据共享与集成标准,避免信息孤岛和重复建设,确保项目的高效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四、项目建设地点

  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五、项目建设单位

  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六、建设规模及内容

  经开区重大风险防控项目建设的服务对象包括经开区管委会、辖区内企业以及与上级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进行数据的交换、汇聚、共享和集成。应接入的企业规模包括化工企业82家,其中辖区内企业接入园区平台率≥90%,辖区内所有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数据全部接入园区平台。

  建设内容为完成经开区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监测管控设备、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的建设。

  (一)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构建涵盖安全基础管理、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双重预防机制、特殊作业管理、封闭化管理、敏捷应急等应用系统以及基础硬件设施、地理信息平台、融合通信平台、视频监控及智能分析平台、园区可视化、无人机巡检、标识解析、数据交换与传输等基础设施。

  (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监测管控:在重点公共区域部署气体检测站和气云光谱成像大范围速扫气体泄漏探测系统,在公共管廊和公共区域关键部位及周边安装红外成像、高空鹰眼和高清摄像头等监控设备,支持视频智能分析、报警提醒、问题隐患闭环处置等,及时发现和化解公共管廊的安全风险。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聘用技术检查员、社会监督员和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建设化工园区实训基地。

  七、项目建设工期

  2024年1月—2024年9月

  八、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估算总投资为3537.73万元,其中工程费3158.05万元,其他费276.64万元,预备费103.04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地方财政资金。

  九、项目建设效益

  该项目的建设,不仅有助于提高园区的综合管理效率,还有利于降低安全风险、提高工作效率以及展示良好的安全生产和监管状态,从而吸引更多的优质企业和人才关注和入驻经开区,进一步促进园区的可持续发展和经济增长。同时可以完善园区对企业各类安全生产要素的实时监控,对进入园区的危险化学品车辆全流程监管,对突发事件及时预测预警,从而有效预防或降低突发事件发生的概率,切实保障了开发区周围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项目效益显著。

  十、有关要求

  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达到了必须招标的工程范围。请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公开招标,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相关精神执行。

  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尽快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并按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附件:《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淄山-河滨化工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淄山-河滨化工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设计







建筑工程







设备及安装工程





监理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该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和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第16号令)的规定,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

2、主动接受项目管理部门对本项目招标、发包活动的监督。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1月18日





惠审管批字〔2024〕15号


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石嘴山经开区办公室关于审批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淄山--河滨化工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石经委办发〔2024〕2号)及其附件收悉。为强化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建设,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全力构建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增强化工产业聚集区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根据惠农区第五届人民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及五届区委2024年度第4次常委会会议,经研究,同意该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淄山-河滨化工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项目代码2401-*-07-04-*)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目前园区已建成的平台及相关系统存在功能操作复杂、系统使用不便捷、与验收标准差异大等问题,增加了园区管理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和系统运维人员的工作负担。无论是在园区侧还是企业侧,都存在着管控手段不完善、信息化建设不健全、智能化防控能力不足等问题。同时应用系统的建设现状距离园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需要也存在着较大的差距,迫切需要依托本项目建设,对缺失的系统和缺失的功能进行新建补全,对功能不满足要求、实际应用不达标的系统或功能模块进行升级完善。

  三、项目可行性

  该项目符合自治区对化工园区的战略定位和期许,也是园区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通过建设重大风险防控项目,石嘴山经开区将成为自治区有竞争力的化工产业基地,从而增强经开区在自治区内、国内的影响力。同时,结合“工业互联网”技术框架,本项目具有良好的可扩展性,能够保证重大风险防控项目在一定时期内保持技术的先进性。后续其他系统的建设将按照统一的数据共享与集成标准,避免信息孤岛和重复建设,确保项目的高效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四、项目建设地点

  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五、项目建设单位

  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六、建设规模及内容

  经开区重大风险防控项目建设的服务对象包括经开区管委会、辖区内企业以及与上级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进行数据的交换、汇聚、共享和集成。应接入的企业规模包括化工企业82家,其中辖区内企业接入园区平台率≥90%,辖区内所有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数据全部接入园区平台。

  建设内容为完成经开区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监测管控设备、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的建设。

  (一)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构建涵盖安全基础管理、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双重预防机制、特殊作业管理、封闭化管理、敏捷应急等应用系统以及基础硬件设施、地理信息平台、融合通信平台、视频监控及智能分析平台、园区可视化、无人机巡检、标识解析、数据交换与传输等基础设施。

  (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监测管控:在重点公共区域部署气体检测站和气云光谱成像大范围速扫气体泄漏探测系统,在公共管廊和公共区域关键部位及周边安装红外成像、高空鹰眼和高清摄像头等监控设备,支持视频智能分析、报警提醒、问题隐患闭环处置等,及时发现和化解公共管廊的安全风险。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聘用技术检查员、社会监督员和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建设化工园区实训基地。

  七、项目建设工期

  2024年1月—2024年9月

  八、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估算总投资为3537.73万元,其中工程费3158.05万元,其他费276.64万元,预备费103.04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地方财政资金。

  九、项目建设效益

  该项目的建设,不仅有助于提高园区的综合管理效率,还有利于降低安全风险、提高工作效率以及展示良好的安全生产和监管状态,从而吸引更多的优质企业和人才关注和入驻经开区,进一步促进园区的可持续发展和经济增长。同时可以完善园区对企业各类安全生产要素的实时监控,对进入园区的危险化学品车辆全流程监管,对突发事件及时预测预警,从而有效预防或降低突发事件发生的概率,切实保障了开发区周围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项目效益显著。

  十、有关要求

  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达到了必须招标的工程范围。请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公开招标,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相关精神执行。

  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尽快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并按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附件:《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淄山-河滨化工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淄山-河滨化工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设计







建筑工程







设备及安装工程





监理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该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和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第16号令)的规定,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

2、主动接受项目管理部门对本项目招标、发包活动的监督。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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