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8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厚丰
2024年1月18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厚丰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废旧新能源动力电池拆解与高值化利用项目 | 龙城大道2650号 | 常 (略) | 江苏 (略) | 项目总投资35000万元,在龙城大道2650号,利用现有厂房,实施废旧新能源动力电池拆解与高值化利用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5万套/年废旧新能源动力电池拆解与高值化利用的能力。 | 1、废水: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达标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达标 (略) 江边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本项目破碎废气经袋式除尘后与热解废气一起经高温除尘+二次焚烧+急冷+袋式除尘+二级碱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P1)排放;筛分分选废气、干法剥离废气、分选废气收集后经旋风+袋式除尘处理后通过排气筒(P2)排放;酸浸废气、除铁铝废气收集后经两级碱喷淋处理后通过排气筒(P3)排放;萃锰废气、萃钴废气、萃镍废气收集后经碱喷淋+除雾+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P4)排放;碳酸锂干燥粉碎废气和硫酸钠干燥废气分别经旋风+袋式除尘处理后通过排气筒(P5)排放;络合沉淀废气、负压吸收废气、中和废气收集后经三级水喷淋处理后通过排气筒(P6)排放;三元前驱体干燥废气收集后经旋风+袋式除尘处理后通过排气筒(P7)排放;锅炉燃烧废气经管道排烟后通过排气筒(P8)排放。通过加强通风来减小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 3、噪声:对场内主要噪声源合理布局,有针对性地采取可靠地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 | 目前未收到反对意见。 | / |
公示期限 | 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1月24日,共5个工作日 | |||||||
反馈意见方式 | 联系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519-* | |||||||
听证权利告知 | 自公示起五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废旧新能源动力电池拆解与高值化利用项目 | 龙城大道2650号 | 常 (略) | 江苏 (略) | 项目总投资35000万元,在龙城大道2650号,利用现有厂房,实施废旧新能源动力电池拆解与高值化利用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5万套/年废旧新能源动力电池拆解与高值化利用的能力。 | 1、废水: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达标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达标 (略) 江边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本项目破碎废气经袋式除尘后与热解废气一起经高温除尘+二次焚烧+急冷+袋式除尘+二级碱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P1)排放;筛分分选废气、干法剥离废气、分选废气收集后经旋风+袋式除尘处理后通过排气筒(P2)排放;酸浸废气、除铁铝废气收集后经两级碱喷淋处理后通过排气筒(P3)排放;萃锰废气、萃钴废气、萃镍废气收集后经碱喷淋+除雾+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P4)排放;碳酸锂干燥粉碎废气和硫酸钠干燥废气分别经旋风+袋式除尘处理后通过排气筒(P5)排放;络合沉淀废气、负压吸收废气、中和废气收集后经三级水喷淋处理后通过排气筒(P6)排放;三元前驱体干燥废气收集后经旋风+袋式除尘处理后通过排气筒(P7)排放;锅炉燃烧废气经管道排烟后通过排气筒(P8)排放。通过加强通风来减小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 3、噪声:对场内主要噪声源合理布局,有针对性地采取可靠地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 | 目前未收到反对意见。 | / |
公示期限 | 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1月24日,共5个工作日 | |||||||
反馈意见方式 | 联系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519-* | |||||||
听证权利告知 | 自公示起五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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