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大像山石窟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修改稿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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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大像山石窟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修改稿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4〕9号



(略) 文物局:


《 (略) 文物局关于呈报大像山石窟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涉及大像山石窟保护区划设计方案(修改稿)的请示》(甘文局发〔2023〕16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所报项目。


一、对所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补充提升改造停车场的具体做法,建议采用生态停车场设计,保证大部分降水自然下渗。应进一步核实电气亮化工程是否实施,若确定实施,应补充具体设计方案,并严格控制工程范围,避免对文物产生不良影响。


(二)深化文物影响评估,多视角评估拟建项目对大像山石窟文物本体及周边景观风貌的影响,拟建设施尽可能简化形式、弱化外观色彩,明确具体减缓措施。


(三)深化施工振动对大像山石窟文物本体影响,做好工程施工过程管理,明确文物本体安全防护和减振隔离措施。


(四)进一步校对设计方案与文评报告文字、图片和图纸。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项目实施前应当事先在拟施工区域开展全面考古勘探和必要的考古发掘,根据考古工作结果优化相关工程选址,避让重要地下文物遗存,确保文物安全。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4年1月5日

,甘肃

文物保函〔2024〕9号



(略) 文物局:


《 (略) 文物局关于呈报大像山石窟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涉及大像山石窟保护区划设计方案(修改稿)的请示》(甘文局发〔2023〕16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所报项目。


一、对所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补充提升改造停车场的具体做法,建议采用生态停车场设计,保证大部分降水自然下渗。应进一步核实电气亮化工程是否实施,若确定实施,应补充具体设计方案,并严格控制工程范围,避免对文物产生不良影响。


(二)深化文物影响评估,多视角评估拟建项目对大像山石窟文物本体及周边景观风貌的影响,拟建设施尽可能简化形式、弱化外观色彩,明确具体减缓措施。


(三)深化施工振动对大像山石窟文物本体影响,做好工程施工过程管理,明确文物本体安全防护和减振隔离措施。


(四)进一步校对设计方案与文评报告文字、图片和图纸。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项目实施前应当事先在拟施工区域开展全面考古勘探和必要的考古发掘,根据考古工作结果优化相关工程选址,避让重要地下文物遗存,确保文物安全。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4年1月5日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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