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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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2023年,我局始终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坚持依法行政,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法治思想及“一规划两纲要”

一是建立党组理论学法治思想纳入主要学法治思想纲要》《党的二十大报告》以及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相关内容,通过自学、领学、研讨发言等环节, (略) 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新思路。

二是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安排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2023年初,我局围绕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 (略) 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的具体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法治建设责任。从2023年年初开始,每个月举办一次自然资源大讲堂,由各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讲授重点业务政策与相关法律法规,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干部队*建设,促进法治与业务融合。

三是按时报送“一规划两方案”中期评估情况。 (略) 委、省政府“一规划两方案”和市配套文件的任务分解要求,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一规划两方案” (略) 配套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 (略) (略) 办。

(二)党领导法治建设制度和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发挥作用

一是扎实开展法治建设督察整改工作。 (略) (略) 办通知要求,制定《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整改方案》(永自然资办发〔2023〕87号),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并按时报送《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法治建设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二是 (略) 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2023年以来,我局 (略) 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行政诉讼案件66起,已经开庭审理的57起,行政机关负责人实际参加出庭应诉57起,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较2022年的59%有了显著提升。

(三)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一是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布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依据、所需申报材料清单,明确审批时限、流程、经办机构及电话,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压缩审批时限。

二是持续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政务 (略) 政务服务中心集中,由行政审批服务科窗口、市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窗口做到统一收件,统一对外。

三是明确由行政审批服务科牵头调度政务服务事项“三化”改革,各部门对所属政务服务事项负责,实现动态调整,目前录入权责清单共178项,其中行政许可58项,行政处罚44项,行政检查5项,行政确认32项,行政裁决6项,行政奖励4项,行政征收6项,其他行政权力23项。

四是依法落实政务公开。2023 年截至目前,共接收69个,已办结69个,信息公开规定的时限内答复率为 100%。相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在本单位门户网站、信用永州网站上按要求公示公开。

五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略) 、市要求制定我局“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及抽查事项清单,动态更新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明确相关职能科室按照抽查计划根据“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要求严格落实,并按规定 (略)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公示抽查检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六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按规定制定、公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2023年以来,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全部经合法性审查,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执行,并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布《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明确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承办部门、计划完成时间、主要法律政策依据、履行程序要求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

七是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2021年7月以来聘请专门律师团队为法律顾问,实行律师坐班制。将法 (略) 局局务会议、联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固定参会人员,为市局依法决策提供法律支持。2023年,局法律顾问共代理案件114起。其中, (略) 局行政诉讼81起,民事诉讼案件2起,检查监督案件7起,行政复议案件17起, (略) 政府参加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7起。

(四)行政制度体系依法完善

一是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和公平竞争性审查。2023年以来,对《关于公布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略) 中心城区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偿办法》、《 (略) 矿山资源储量评审(审查)工作规则》、《关于印发》、《 (略) 集体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等5部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出具合法性审查报告和公平竞争性审查表。

二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略) 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的安排部署,动态调整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清理废止、失效规范性文件,对歧视 (略) 场待遇政策措施、妨碍 (略) 场建设政策措施进行自查清理。

(五)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公示制度,对涉及我局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进行了责任分工,7个工作日内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结果;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我局执法支队购买13台执法记录仪,强化了执法保障;推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2023年共出具了18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比率达100%。

二是加大行政案件查处力度,建立联合督办制度。截止2023年,市局作出的行政处罚的案件总数26件,罚款总额(应缴金额)865.27万元。今年以来,对国、省督 (略) 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力的自然资源典型案件进行提级查办,做到既查事又查人,加大执法震慑力。

三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一方面,每年 (略) 范围内组织开展自然资源执法案卷质量评查工作,并择优上报。 (略) 厅共组织3次案卷评查工作, (略) 厅共推选14宗行政处罚案卷,其 (略) 厅评为“优秀”。另一方面,认真组 (略) 司法局牵头组织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针对评查反馈意见认真对案卷进行整改和完善。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历史遗留问题和案件太多,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数量一直居高不下。主要集中在征地拆迁、不动产登记、行政执法和信息公开等领域,例如:因征地拆迁问题引发的大量申请行政复议并提起行政诉讼案件,2023年已处理20余起;林权登记发证方面诉讼案件,多在进行林权登记时,存在林业部门登记资料不详实、权属材料缺失的问题,要对林权的权属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既要尊重历史事实,也要面对现实,耗时费力。

(二)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化程度有待提高。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的《自然资源执法查处案卷评查标准》(试行)和省司法厅《关于印发< (略)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试行)>和< (略) 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试行)>的通知》(湘司发通〔2022〕27号),明确规定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但我局被抽查到的部分行政处罚案卷和行政许可案卷,未完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与自然资源部、省司法厅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

(三)法制审核人员不足。 (略) 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司发通〔2023〕11号)要求,要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调整充实到法制审核岗位,并确保法制审核人员原则上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但目前我局现有执法人员总数120余人,其中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仅3人。截止目前,我局暂无公职律师。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制度,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领导,笃学践行法治思想,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法治宣教教育,加强行政执法队*建设,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争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

(二)持续做好应诉应复工作。进一步完善“谁主办谁应复应诉”制度,落实应诉应复责任,督促经办科室收集证据、到庭应诉。健全应复应诉案件基本情况台账、领导干部出庭台账,采取措施做好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工作, 确保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三)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组卷。组织执法支队、各相关业务科室加强业务培训,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流程和要求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略) 直相关单位、 (略)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学习好的经验和做法,优化行政执法案卷的组卷和归档程序,切实做到行政执法案卷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依据正确。定期组织对我局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抽查,推进依法行政。

(四)充实法制审核人员力量。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积极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对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在职人员情况进行统计,建立台账。推动设立公职律师,设立公职律师岗位,指导符合条件人员申报公职律师。

2023年,我局始终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坚持依法行政,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法治思想及“一规划两纲要”

一是建立党组理论学法治思想纳入主要学法治思想纲要》《党的二十大报告》以及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相关内容,通过自学、领学、研讨发言等环节, (略) 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新思路。

二是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安排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2023年初,我局围绕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 (略) 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的具体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法治建设责任。从2023年年初开始,每个月举办一次自然资源大讲堂,由各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讲授重点业务政策与相关法律法规,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干部队*建设,促进法治与业务融合。

三是按时报送“一规划两方案”中期评估情况。 (略) 委、省政府“一规划两方案”和市配套文件的任务分解要求,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一规划两方案” (略) 配套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 (略) (略) 办。

(二)党领导法治建设制度和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发挥作用

一是扎实开展法治建设督察整改工作。 (略) (略) 办通知要求,制定《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整改方案》(永自然资办发〔2023〕87号),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并按时报送《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法治建设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二是 (略) 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2023年以来,我局 (略) 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行政诉讼案件66起,已经开庭审理的57起,行政机关负责人实际参加出庭应诉57起,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较2022年的59%有了显著提升。

(三)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一是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布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依据、所需申报材料清单,明确审批时限、流程、经办机构及电话,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压缩审批时限。

二是持续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政务 (略) 政务服务中心集中,由行政审批服务科窗口、市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窗口做到统一收件,统一对外。

三是明确由行政审批服务科牵头调度政务服务事项“三化”改革,各部门对所属政务服务事项负责,实现动态调整,目前录入权责清单共178项,其中行政许可58项,行政处罚44项,行政检查5项,行政确认32项,行政裁决6项,行政奖励4项,行政征收6项,其他行政权力23项。

四是依法落实政务公开。2023 年截至目前,共接收69个,已办结69个,信息公开规定的时限内答复率为 100%。相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在本单位门户网站、信用永州网站上按要求公示公开。

五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略) 、市要求制定我局“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及抽查事项清单,动态更新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明确相关职能科室按照抽查计划根据“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要求严格落实,并按规定 (略)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公示抽查检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六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按规定制定、公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2023年以来,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全部经合法性审查,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执行,并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布《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明确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承办部门、计划完成时间、主要法律政策依据、履行程序要求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

七是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2021年7月以来聘请专门律师团队为法律顾问,实行律师坐班制。将法 (略) 局局务会议、联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固定参会人员,为市局依法决策提供法律支持。2023年,局法律顾问共代理案件114起。其中, (略) 局行政诉讼81起,民事诉讼案件2起,检查监督案件7起,行政复议案件17起, (略) 政府参加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7起。

(四)行政制度体系依法完善

一是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和公平竞争性审查。2023年以来,对《关于公布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略) 中心城区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偿办法》、《 (略) 矿山资源储量评审(审查)工作规则》、《关于印发》、《 (略) 集体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等5部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出具合法性审查报告和公平竞争性审查表。

二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略) 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的安排部署,动态调整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清理废止、失效规范性文件,对歧视 (略) 场待遇政策措施、妨碍 (略) 场建设政策措施进行自查清理。

(五)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公示制度,对涉及我局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进行了责任分工,7个工作日内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结果;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我局执法支队购买13台执法记录仪,强化了执法保障;推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2023年共出具了18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比率达100%。

二是加大行政案件查处力度,建立联合督办制度。截止2023年,市局作出的行政处罚的案件总数26件,罚款总额(应缴金额)865.27万元。今年以来,对国、省督 (略) 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力的自然资源典型案件进行提级查办,做到既查事又查人,加大执法震慑力。

三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一方面,每年 (略) 范围内组织开展自然资源执法案卷质量评查工作,并择优上报。 (略) 厅共组织3次案卷评查工作, (略) 厅共推选14宗行政处罚案卷,其 (略) 厅评为“优秀”。另一方面,认真组 (略) 司法局牵头组织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针对评查反馈意见认真对案卷进行整改和完善。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历史遗留问题和案件太多,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数量一直居高不下。主要集中在征地拆迁、不动产登记、行政执法和信息公开等领域,例如:因征地拆迁问题引发的大量申请行政复议并提起行政诉讼案件,2023年已处理20余起;林权登记发证方面诉讼案件,多在进行林权登记时,存在林业部门登记资料不详实、权属材料缺失的问题,要对林权的权属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既要尊重历史事实,也要面对现实,耗时费力。

(二)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化程度有待提高。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的《自然资源执法查处案卷评查标准》(试行)和省司法厅《关于印发< (略)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试行)>和< (略) 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试行)>的通知》(湘司发通〔2022〕27号),明确规定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但我局被抽查到的部分行政处罚案卷和行政许可案卷,未完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与自然资源部、省司法厅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

(三)法制审核人员不足。 (略) 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司发通〔2023〕11号)要求,要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调整充实到法制审核岗位,并确保法制审核人员原则上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但目前我局现有执法人员总数120余人,其中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仅3人。截止目前,我局暂无公职律师。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制度,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领导,笃学践行法治思想,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法治宣教教育,加强行政执法队*建设,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争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

(二)持续做好应诉应复工作。进一步完善“谁主办谁应复应诉”制度,落实应诉应复责任,督促经办科室收集证据、到庭应诉。健全应复应诉案件基本情况台账、领导干部出庭台账,采取措施做好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工作, 确保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三)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组卷。组织执法支队、各相关业务科室加强业务培训,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流程和要求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略) 直相关单位、 (略)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学习好的经验和做法,优化行政执法案卷的组卷和归档程序,切实做到行政执法案卷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依据正确。定期组织对我局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抽查,推进依法行政。

(四)充实法制审核人员力量。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积极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对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在职人员情况进行统计,建立台账。推动设立公职律师,设立公职律师岗位,指导符合条件人员申报公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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