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永太手心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永太手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永太 (略) 年产80吨西他列汀(50吨酶法、30吨化学法)、70吨左旋多巴技改项目 | (略) 头门港新区东海第四大道7号 | 浙江永太 (略) | 浙江永太 (略) 拟投资3800万元,决定在现有厂区内实施年产80吨西他列汀(50吨酶法、30吨化学法)、70吨左旋多巴技改项目。本项目利用现有现有设备新建生产线,新增部分设备,依托已建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配套设施。 | (略) 网站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在公示过程中未收到反对意见。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水:利用已建一套1500t/d规模的废水处理站,采用芬顿氧化+A2/O为主工艺;废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其中CODcr≤500mg/L。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经规范化标准排放口排放。废水总排放口已安装在线监测系统,便于加强对项目废水的达标排放监测管理。 2、废气:工艺有机废气及废水站调节池等高浓废气收集后,经RTO处理后高空排放,含卤废气经深冷+水喷淋+树脂吸附预处理后进入RTO进一步处理;废气站低浓废气与危废暂存间废气一并收集经水喷淋+次氯酸钠氧化喷淋+碱喷淋设施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3、固废:分类收集,规范处置。危险废物须在规范的危废堆场暂存,地面防渗,防风吹、日晒、雨淋。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对车间、设备进行合理布置,并采取一定的隔音降噪措施。 5、环境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环评结论表明,该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1月30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处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经济开发区白云山南路10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永太 (略) 年产80吨西他列汀(50吨酶法、30吨化学法)、70吨左旋多巴技改项目 | (略) 头门港新区东海第四大道7号 | 浙江永太 (略) | 浙江永太 (略) 拟投资3800万元,决定在现有厂区内实施年产80吨西他列汀(50吨酶法、30吨化学法)、70吨左旋多巴技改项目。本项目利用现有现有设备新建生产线,新增部分设备,依托已建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配套设施。 | (略) 网站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在公示过程中未收到反对意见。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水:利用已建一套1500t/d规模的废水处理站,采用芬顿氧化+A2/O为主工艺;废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其中CODcr≤500mg/L。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经规范化标准排放口排放。废水总排放口已安装在线监测系统,便于加强对项目废水的达标排放监测管理。 2、废气:工艺有机废气及废水站调节池等高浓废气收集后,经RTO处理后高空排放,含卤废气经深冷+水喷淋+树脂吸附预处理后进入RTO进一步处理;废气站低浓废气与危废暂存间废气一并收集经水喷淋+次氯酸钠氧化喷淋+碱喷淋设施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3、固废:分类收集,规范处置。危险废物须在规范的危废堆场暂存,地面防渗,防风吹、日晒、雨淋。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对车间、设备进行合理布置,并采取一定的隔音降噪措施。 5、环境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环评结论表明,该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1月30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处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经济开发区白云山南路10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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