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万t/a塑料弹性体颗粒、4.2万t/a隔热条颗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审批决定公示
2.4万t/a塑料弹性体颗粒、4.2万t/a隔热条颗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审批决定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城陵矶新港区分局关于2.4万t/a塑料弹性体颗粒、4.2万t/a隔热条颗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示
2024年1月19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月19日对2.4万t/a塑料弹性体颗粒、4.2万t/a隔热条颗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告期为7天。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及传真:0730-*
通讯地址: (略) 云港路通关服务中心571室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及链接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告知承诺书全本链接 | 告知承诺制审批表 | 审批 时间 |
1 | 2.4万t/a塑料弹性体颗粒、4.2万t/a隔热条颗粒建设项目 | (略) 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松阳湖街道长江大道1号际华高分子产业园区6号和11号车间 | (略) | (略) | 2024年1月19日 |
(略) 生态环境局城陵矶新港区分局关于2.4万t/a塑料弹性体颗粒、4.2万t/a隔热条颗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示
2024年1月19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月19日对2.4万t/a塑料弹性体颗粒、4.2万t/a隔热条颗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告期为7天。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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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云港路通关服务中心571室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及链接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告知承诺书全本链接 | 告知承诺制审批表 | 审批 时间 |
1 | 2.4万t/a塑料弹性体颗粒、4.2万t/a隔热条颗粒建设项目 | (略) 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松阳湖街道长江大道1号际华高分子产业园区6号和11号车间 | (略) | (略) | 2024年1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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