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104团60兆瓦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龙源104团60兆瓦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1月,乌鲁木齐龙 (略) 委托新疆恒升 (略) 承担龙源104团60兆瓦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 效性,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规定,对该项目进行信息公开,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开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龙源104团60兆瓦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兵团十二师104团3连
4、建设内容:6台10MW风力发电机组及相应配套设施,占地约6亩。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乌鲁木齐龙 (略)
2、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1)联系人:赵工
(2)联系电话:0991-*
(3)联系地址:新 (略) (第十二师)沙依巴克区104团西山西街465号联合服务办公楼2栋2层1-491#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1、编制单位名称:新疆恒升 (略)
2、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工
(2)联系电话:0991-*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如下:
联系电话:0991-*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乌鲁木齐龙 (略)
2024年1月19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1月,乌鲁木齐龙 (略) 委托新疆恒升 (略) 承担龙源104团60兆瓦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 效性,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规定,对该项目进行信息公开,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开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龙源104团60兆瓦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兵团十二师104团3连
4、建设内容:6台10MW风力发电机组及相应配套设施,占地约6亩。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乌鲁木齐龙 (略)
2、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1)联系人:赵工
(2)联系电话:0991-*
(3)联系地址:新 (略) (第十二师)沙依巴克区104团西山西街465号联合服务办公楼2栋2层1-491#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1、编制单位名称:新疆恒升 (略)
2、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工
(2)联系电话:0991-*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如下:
联系电话:0991-*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乌鲁木齐龙 (略)
2024年1月19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