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的公示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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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的公示2024年1月17日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的公示
(2024年1月17日)

日期2024-01-17 17:23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党河敦煌段过水路面至黄芭桥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7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937-*(传真)

邮  *@*63.com

通 (略) 肃州区玉门东路5号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其他情况说明

公众参与情况

1

党河敦煌段过水路面至黄芭桥段防洪治理工程

敦煌党河敦煌段过水路面至黄芭桥段

党河敦煌段过水路面至黄芭桥防洪治理工程建设项目部

甘肃 (略)

项目防洪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规模为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临时工程为5级。项目设计治理河道总长度为16.2km,设计新建堤防总长度2.67km、新建护岸12.59km、河道疏浚及疏挖16.2km。

1、废气。工程施工时严格执行施工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相关要求,运输散体物料车辆需进行遮盖、密闭,减少扬尘污染;土方工程施工过程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操作时间;施工期视天气及作业强度对土砂石路面适时洒水,尽量减少道路扬尘的产生量河道疏浚时分段施工,有异味底泥暂存过程表面喷洒除臭剂。

2、废水。施工生活区设置环保厕所,共设置2处(每个施工生活区设置1处),粪污定期清掏运至农田施肥利用。产生的生产废水经营地内的沉淀池、隔油池处理后再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项目共设置2处施施工生活区配套废水处理设施(沉淀池、隔油池)。项目河道疏浚工程施工,安排在枯水期进行。工程在基坑范围内开挖排水沟并设相应的沉淀池,经沉淀后通过水泵抽排至基坑外下游河段。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分别进行处理不外排。

3、噪声。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并采取施工围挡和设置声屏障措施;加强运输管理,对运输人员进行环保教育,控制运输车辆速度,严禁超载运行;加强对运输车辆的保养和维修,保障车辆正常运行。确保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建筑垃圾运往指定地点进行处置;疏浚物及弃方部分用于堤身填筑及堤背平整,多余疏浚物和工程弃方及时清运至弃渣临时堆放区进行综合利用。

5、生态环境。工程结束后,临时道路及时平整、植被恢复设环保厕所,工程结束后,及时拆除营地构筑物,进行平整、植被恢复加强两岸植被恢复与绿化,加强管理。

/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办法》规定进行了公示和公众意见调查。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的公示
(2024年1月17日)

日期2024-01-17 17:23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党河敦煌段过水路面至黄芭桥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7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937-*(传真)

邮  *@*63.com

通 (略) 肃州区玉门东路5号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其他情况说明

公众参与情况

1

党河敦煌段过水路面至黄芭桥段防洪治理工程

敦煌党河敦煌段过水路面至黄芭桥段

党河敦煌段过水路面至黄芭桥防洪治理工程建设项目部

甘肃 (略)

项目防洪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规模为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临时工程为5级。项目设计治理河道总长度为16.2km,设计新建堤防总长度2.67km、新建护岸12.59km、河道疏浚及疏挖16.2km。

1、废气。工程施工时严格执行施工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相关要求,运输散体物料车辆需进行遮盖、密闭,减少扬尘污染;土方工程施工过程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操作时间;施工期视天气及作业强度对土砂石路面适时洒水,尽量减少道路扬尘的产生量河道疏浚时分段施工,有异味底泥暂存过程表面喷洒除臭剂。

2、废水。施工生活区设置环保厕所,共设置2处(每个施工生活区设置1处),粪污定期清掏运至农田施肥利用。产生的生产废水经营地内的沉淀池、隔油池处理后再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项目共设置2处施施工生活区配套废水处理设施(沉淀池、隔油池)。项目河道疏浚工程施工,安排在枯水期进行。工程在基坑范围内开挖排水沟并设相应的沉淀池,经沉淀后通过水泵抽排至基坑外下游河段。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分别进行处理不外排。

3、噪声。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并采取施工围挡和设置声屏障措施;加强运输管理,对运输人员进行环保教育,控制运输车辆速度,严禁超载运行;加强对运输车辆的保养和维修,保障车辆正常运行。确保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建筑垃圾运往指定地点进行处置;疏浚物及弃方部分用于堤身填筑及堤背平整,多余疏浚物和工程弃方及时清运至弃渣临时堆放区进行综合利用。

5、生态环境。工程结束后,临时道路及时平整、植被恢复设环保厕所,工程结束后,及时拆除营地构筑物,进行平整、植被恢复加强两岸植被恢复与绿化,加强管理。

/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办法》规定进行了公示和公众意见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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