涛汇鎏金华府规划方案总平面图调整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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涛汇鎏金华府规划方案总平面图调整的公示

  我 (略) (略) 提出的办理涛汇鎏金华府规划方案总平面图调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申请建设项目名称:涛汇鎏金华府规划方案总平面图调整。

  涛汇鎏金华府花园位于博罗县龙溪街道小蓬岗村陈屋组地段,《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粤(2020)博罗县不动产权第*号,用地面积为:4034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为:博自然资地字第*-0507号,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 (略) 办理“三旧”改造项目用地规划设计告知书(入库编号:*),于2019年09月25日经十六届县政府城乡规划委员会第二十五次(2019-6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县人民政府批准通过,编制规划设计条件如下: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用地(RB2\B),可用地面积为:40345㎡,计容用地面积:40479㎡,容积率≤3.5,建筑密度≤30%(其中住宅建筑密度≤22%),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商业建筑面积≤3000㎡,社区服务用房建筑面积≥650㎡),建筑层数控制为≤26层,高度控制为≤80米,绿地率≥30%。

  原方案于2021年1月11日,十六届县政府城乡规划委员会第四十一次(2021-1次)会议讨论通过并于2021年2月2日审批,第一次方案调整于2021年9月1日,博罗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第13次局联审小组会议讨论通过并于2021年9月24日审批,调整后总平面方案技术经济指标如下:可用地面积40345㎡,计算指标用地面积40479㎡,建筑占地面积10302.53㎡,总建筑面积*.70㎡,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42㎡(其中住宅*.35㎡、商业903.62㎡、九班幼儿园2809.29㎡(用地面积3200.46㎡)、物业管理用房300.1㎡、社区用房650.31㎡(其中养老服务设施用房295.01㎡,其他社区用房355.3㎡)、消防控制室62.43㎡、开关房31.32㎡、电房1098㎡),不计容建筑面积45714.28㎡ (其中地下室41408.06㎡、架空层4129.58㎡、架空门廊176.64㎡),建筑密度25.45%(住宅建筑密度13.9%),容积率3.5,绿地率30.0%,总户数1430户规划居住人数约5005人(3.5人/户),停车位1417个(地下车位1196个,地上车位221个占总车位15.60%)。

  由于在规划设计时未考虑到商铺的实用性,导致1、2栋住宅楼首层部分商铺设计进深长度过小,严重影响商铺的实际有效使用率。因此,在满足规范要求的前提下,申请把1、2栋首层部分商铺进行优化调整,并同时调整9、10栋首层部分商铺,使规划商用总面积不变。调整的内容为:

  ①1、2栋首层:取消原(1/1-01)轴至(1-5)轴和(2-1)轴至(2/2-1)轴的4间商铺的结构顶板,变更为室外地坪;将原(1-12)轴至(2-18)轴7间商铺进深统一加长2.5米。调整后1、2栋增加商业面积44.00平方米,其余功能面积不变。

  ③9、10栋首层:取消原(1/9-01)轴至(1/9-1)轴的1间商铺的结构顶板,变更为室外地坪。取消原(1/9-1)轴至(9-6)轴商铺的部分顶板,剩余区域与相邻商铺连通。调整后9、10栋减少商业面积44.94平方米,其余功能面积不变。

  现调整后总平面方案技术经济指标如下:可用地面积40345㎡,计算指标用地面积40479㎡,建筑占地面积10182.2㎡,总建筑面积*.87㎡,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5㎡(其中住宅*.6㎡、商业884.29㎡、九班幼儿园2809.29㎡(用地面积3200.46㎡)、物业管理用房300.1㎡、社区用房650.48㎡(养老服务设施295.17㎡,其他社区用房355.31㎡)、消防控制室62.43㎡、开关房31.32㎡、电房1093.99㎡),不计容建筑面积45595.37㎡ (其中地下室41408.06㎡、架空层4010.67㎡,架空门廊176.64㎡),建筑密度25.15%(住宅建筑密度13.9%),容积率3.5,绿地率30.0%(绿化面积12143.95㎡),总户数1430户规划居住人数约5005人(3.5人/户),停车位1417个(地下车位1196个,地上车位221个占总车位15.60%)。

  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来向我局城乡详细规划股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关系人(单位),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52)*

  博罗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19日

  我 (略) (略) 提出的办理涛汇鎏金华府规划方案总平面图调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申请建设项目名称:涛汇鎏金华府规划方案总平面图调整。

  涛汇鎏金华府花园位于博罗县龙溪街道小蓬岗村陈屋组地段,《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粤(2020)博罗县不动产权第*号,用地面积为:4034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为:博自然资地字第*-0507号,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 (略) 办理“三旧”改造项目用地规划设计告知书(入库编号:*),于2019年09月25日经十六届县政府城乡规划委员会第二十五次(2019-6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县人民政府批准通过,编制规划设计条件如下: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用地(RB2\B),可用地面积为:40345㎡,计容用地面积:40479㎡,容积率≤3.5,建筑密度≤30%(其中住宅建筑密度≤22%),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商业建筑面积≤3000㎡,社区服务用房建筑面积≥650㎡),建筑层数控制为≤26层,高度控制为≤80米,绿地率≥30%。

  原方案于2021年1月11日,十六届县政府城乡规划委员会第四十一次(2021-1次)会议讨论通过并于2021年2月2日审批,第一次方案调整于2021年9月1日,博罗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第13次局联审小组会议讨论通过并于2021年9月24日审批,调整后总平面方案技术经济指标如下:可用地面积40345㎡,计算指标用地面积40479㎡,建筑占地面积10302.53㎡,总建筑面积*.70㎡,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42㎡(其中住宅*.35㎡、商业903.62㎡、九班幼儿园2809.29㎡(用地面积3200.46㎡)、物业管理用房300.1㎡、社区用房650.31㎡(其中养老服务设施用房295.01㎡,其他社区用房355.3㎡)、消防控制室62.43㎡、开关房31.32㎡、电房1098㎡),不计容建筑面积45714.28㎡ (其中地下室41408.06㎡、架空层4129.58㎡、架空门廊176.64㎡),建筑密度25.45%(住宅建筑密度13.9%),容积率3.5,绿地率30.0%,总户数1430户规划居住人数约5005人(3.5人/户),停车位1417个(地下车位1196个,地上车位221个占总车位15.60%)。

  由于在规划设计时未考虑到商铺的实用性,导致1、2栋住宅楼首层部分商铺设计进深长度过小,严重影响商铺的实际有效使用率。因此,在满足规范要求的前提下,申请把1、2栋首层部分商铺进行优化调整,并同时调整9、10栋首层部分商铺,使规划商用总面积不变。调整的内容为:

  ①1、2栋首层:取消原(1/1-01)轴至(1-5)轴和(2-1)轴至(2/2-1)轴的4间商铺的结构顶板,变更为室外地坪;将原(1-12)轴至(2-18)轴7间商铺进深统一加长2.5米。调整后1、2栋增加商业面积44.00平方米,其余功能面积不变。

  ③9、10栋首层:取消原(1/9-01)轴至(1/9-1)轴的1间商铺的结构顶板,变更为室外地坪。取消原(1/9-1)轴至(9-6)轴商铺的部分顶板,剩余区域与相邻商铺连通。调整后9、10栋减少商业面积44.94平方米,其余功能面积不变。

  现调整后总平面方案技术经济指标如下:可用地面积40345㎡,计算指标用地面积40479㎡,建筑占地面积10182.2㎡,总建筑面积*.87㎡,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5㎡(其中住宅*.6㎡、商业884.29㎡、九班幼儿园2809.29㎡(用地面积3200.46㎡)、物业管理用房300.1㎡、社区用房650.48㎡(养老服务设施295.17㎡,其他社区用房355.31㎡)、消防控制室62.43㎡、开关房31.32㎡、电房1093.99㎡),不计容建筑面积45595.37㎡ (其中地下室41408.06㎡、架空层4010.67㎡,架空门廊176.64㎡),建筑密度25.15%(住宅建筑密度13.9%),容积率3.5,绿地率30.0%(绿化面积12143.95㎡),总户数1430户规划居住人数约5005人(3.5人/户),停车位1417个(地下车位1196个,地上车位221个占总车位15.60%)。

  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来向我局城乡详细规划股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关系人(单位),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52)*

  博罗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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