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眉山市森林资源保护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的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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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东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眉山市森林资源保护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的情况报告

(略) 东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略) 森林资源保护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发现问题整改的情况报告


2022年, (略) 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东坡区2019年至2022年6月森林资源保护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共发现问题5个。截至目前,基本完成整改2个,完成整改3个。根据审计整改工作要求,现将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整改情况

(一)林地资源底数不清。

基本完成整改。由于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与国土“三调”、国土年度变更调查统计口径不一致,导致东坡区2019年、2020年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与2019年国土“三调”、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明确的林地面积存在差距。2023年12月, (略) 自 (略) 林草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3〕42号)要求, (略) 级下发基础底图数据,开展林地管理初始边界确认工作,进一步厘清两套数据之间的关系。按照“2进1出”和“3进1出”原则,全区更新林地边界初始确认面积18.87万亩。并于2023年12月底,将东坡区林地管理边界初 (略) 林业局。

(二)未编制林业发展规划和森林防灭火专项规划。

基本完成整改。一是2022年2月,我局已经启动《东坡区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 (略) 林业和草 (略) 作为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负责规划编制,其中包含林业发展规划内容。 (略) 相关规划要求和统一部署,目前,形成了规划前期初始成果,待国土空间规划、林地管理边界、相关技术规程等正式发布后,按程序报批后严格执行。二是《 (略) 东坡区森林防灭火规划(2021—2030年)》已于今年12月5日印发全区。

(三)林地保护制度执行不严,违法占用林地53.2亩。

完成整改。经调查核实,审计发现的违法占用林地53.2亩,涉及违法违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共计15件。其中基础设施项目(公路)2件、面积10.34亩;经营性项目13件(工业厂房设施10件、水利1件、养殖2件)、面积42.82亩。涉及尚义、思蒙、太和等7个镇。2023年12月28日,已全部完成查办。其中,查处7件,整改8件。

(四)项目验收不到位,导致资金损失2.63万元。

完成整改。针对审计抽查发现位于尚义镇英勇社区多发放2.63万元“两铁”防护林项目管护费的问题。2023年1月,我局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和历年影像对比分析,2021年兑现面积不包含尚义镇英勇社区6组2020年砍伐的20.26亩,不存在财政资金损失2.63万元的问题。同时,为深入贯彻落实各级耕地保护要求,报经区政府同意,从2023年起,已停止“两铁”防护林管护项目管护费支付。

(五)2个项目管护不到位,资金使用效益不佳。

完成整改。2018年、2019年实施的醴泉河水岸绿化一期项目和醴泉河、思蒙河、金牛河岸线绿化工程项目,按照项目方案,土地租金要支付至2029年。经审计抽查发现,部分绿化地被占用、荒废、水毁或复耕,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佳。因水岸绿化项目用地不符合上级耕地保护相关要求,从2023年开始,东坡区内水岸绿化项目已一律停止实施,不再支付土地租金,并对以前的绿化用地进行复耕。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我们将持续开展年度森林资源动态调查监测,全面摸清森林资源家底,确保准确掌握林地边界、面积等。依托林长制工作,进一步加强林业巡护、执法管理,不断提高森林资源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强涉林资金监管,严格项目验收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略) 东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略) 森林资源保护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发现问题整改的情况报告


2022年, (略) 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东坡区2019年至2022年6月森林资源保护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共发现问题5个。截至目前,基本完成整改2个,完成整改3个。根据审计整改工作要求,现将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整改情况

(一)林地资源底数不清。

基本完成整改。由于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与国土“三调”、国土年度变更调查统计口径不一致,导致东坡区2019年、2020年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与2019年国土“三调”、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明确的林地面积存在差距。2023年12月, (略) 自 (略) 林草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3〕42号)要求, (略) 级下发基础底图数据,开展林地管理初始边界确认工作,进一步厘清两套数据之间的关系。按照“2进1出”和“3进1出”原则,全区更新林地边界初始确认面积18.87万亩。并于2023年12月底,将东坡区林地管理边界初 (略) 林业局。

(二)未编制林业发展规划和森林防灭火专项规划。

基本完成整改。一是2022年2月,我局已经启动《东坡区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 (略) 林业和草 (略) 作为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负责规划编制,其中包含林业发展规划内容。 (略) 相关规划要求和统一部署,目前,形成了规划前期初始成果,待国土空间规划、林地管理边界、相关技术规程等正式发布后,按程序报批后严格执行。二是《 (略) 东坡区森林防灭火规划(2021—2030年)》已于今年12月5日印发全区。

(三)林地保护制度执行不严,违法占用林地53.2亩。

完成整改。经调查核实,审计发现的违法占用林地53.2亩,涉及违法违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共计15件。其中基础设施项目(公路)2件、面积10.34亩;经营性项目13件(工业厂房设施10件、水利1件、养殖2件)、面积42.82亩。涉及尚义、思蒙、太和等7个镇。2023年12月28日,已全部完成查办。其中,查处7件,整改8件。

(四)项目验收不到位,导致资金损失2.63万元。

完成整改。针对审计抽查发现位于尚义镇英勇社区多发放2.63万元“两铁”防护林项目管护费的问题。2023年1月,我局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和历年影像对比分析,2021年兑现面积不包含尚义镇英勇社区6组2020年砍伐的20.26亩,不存在财政资金损失2.63万元的问题。同时,为深入贯彻落实各级耕地保护要求,报经区政府同意,从2023年起,已停止“两铁”防护林管护项目管护费支付。

(五)2个项目管护不到位,资金使用效益不佳。

完成整改。2018年、2019年实施的醴泉河水岸绿化一期项目和醴泉河、思蒙河、金牛河岸线绿化工程项目,按照项目方案,土地租金要支付至2029年。经审计抽查发现,部分绿化地被占用、荒废、水毁或复耕,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佳。因水岸绿化项目用地不符合上级耕地保护相关要求,从2023年开始,东坡区内水岸绿化项目已一律停止实施,不再支付土地租金,并对以前的绿化用地进行复耕。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我们将持续开展年度森林资源动态调查监测,全面摸清森林资源家底,确保准确掌握林地边界、面积等。依托林长制工作,进一步加强林业巡护、执法管理,不断提高森林资源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强涉林资金监管,严格项目验收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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