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变更霞浦县第六中学迁建高中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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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变更霞浦县第六中学迁建高中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霞浦县第六中学:

  报来《关于霞浦县第六中学迁建(高中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变更的请示》(霞六中〔2024〕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霞浦县第六中学迁建(高中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我局以霞发改审批〔2022〕104号文批复,现因政策调整,项目资金来源方式和总投资发生变更,经研究,同意项目可研变更,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对扩大当地办学规模,促进教育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霞浦县第六中学迁建(高中部)项目(项目代码:2204-*-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霞浦县体育北路以北,东利路以西(六中初中部新校区南侧)地块。。

  四、建设单位:霞浦县第六中学。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规划用地面积70567.97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5067.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1409.40平方米,其中教学楼建筑面积12544.00平方米、专用教室建筑面积1008.00平方米、图书馆建筑面积2352.80平方米、专家楼建筑面积11178.00平方米、食堂建筑面积2808.00平方米、行政楼建筑面积3730.50平方米、实验楼建筑面积4224.00平方米、风雨操场建筑面积1620.00平方米、游泳馆建筑面积1620.00平方米、宿舍楼建筑面积19754.40平方米、架空层建筑面积2650.70平方米、垃圾收集间建筑面积24平方米、大门建筑面积296.00平方米、连廊建筑面积604.80平方米、设备用房建筑面积302.00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6692.20平方米。规划60个班级,学生人数3000人。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35127.92万元,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县级财政配套。

  七、项目建设工期:3年。

  八、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霞浦县人民政府审查批复(霞政文〔2022〕113号),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项目招标内容: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闽发改法规〔2022〕667号、宁发改规〔2023〕3号等文件执行,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依规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十、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十一、原霞发改审批〔2022〕104号作废。

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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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县第六中学:

  报来《关于霞浦县第六中学迁建(高中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变更的请示》(霞六中〔2024〕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霞浦县第六中学迁建(高中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我局以霞发改审批〔2022〕104号文批复,现因政策调整,项目资金来源方式和总投资发生变更,经研究,同意项目可研变更,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对扩大当地办学规模,促进教育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霞浦县第六中学迁建(高中部)项目(项目代码:2204-*-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霞浦县体育北路以北,东利路以西(六中初中部新校区南侧)地块。。

  四、建设单位:霞浦县第六中学。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规划用地面积70567.97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5067.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1409.40平方米,其中教学楼建筑面积12544.00平方米、专用教室建筑面积1008.00平方米、图书馆建筑面积2352.80平方米、专家楼建筑面积11178.00平方米、食堂建筑面积2808.00平方米、行政楼建筑面积3730.50平方米、实验楼建筑面积4224.00平方米、风雨操场建筑面积1620.00平方米、游泳馆建筑面积1620.00平方米、宿舍楼建筑面积19754.40平方米、架空层建筑面积2650.70平方米、垃圾收集间建筑面积24平方米、大门建筑面积296.00平方米、连廊建筑面积604.80平方米、设备用房建筑面积302.00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6692.20平方米。规划60个班级,学生人数3000人。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35127.92万元,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县级财政配套。

  七、项目建设工期:3年。

  八、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霞浦县人民政府审查批复(霞政文〔2022〕113号),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项目招标内容: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闽发改法规〔2022〕667号、宁发改规〔2023〕3号等文件执行,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依规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十、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十一、原霞发改审批〔2022〕104号作废。

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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