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水利厅关于亭江琅岐扩供水DN600管抢修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的批复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亭江琅岐扩供水DN600管抢修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的批复
(略) :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亭江琅岐扩供水DN600管抢修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的请示》(榕胜水司〔2023〕39号)收悉。我厅项目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对评价报告进行了评审,形成了评审意见(见附件)。经研究,我厅基本同意该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总体意见
亭江琅岐扩供水抢修工程位于亭江镇闽安河与闽江汇合口,受“杜苏芮”台风影响被冲毁,拟进行修复。该项目拟在距离闽安大桥外江侧20米位置处下穿闽江左岸,长约100米,通过开挖管槽、沉管法敷设法,将DN600水管埋于闽安溪河床以下0.7~3.1米。项目建设将对闽江局部河道及闽安溪河口堤岸安全造成一定影响,按照《 (略) 河道保护管理条例》,应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开展洪水影响评价。
基本同意该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对涉河工程总体影响较小的评价意见及结论;基本同意对涉及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无不利影响评价结论;基本同意该项目涉河部分建设方案与消除和减轻河道及岸坡安全影响通过在施工过程中优化施工工艺、加强两岸沿岸的巡查排查等措施。
责任主体: (略) 。
二、有关要求
1. 建设单位应全面落实好消除和减轻影响的措施;施工期间不得妨碍防洪度汛安全,并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相关临时建筑物,恢复原状;如因该项目实施造成堤防护岸损坏的,应承担相应修复责任。
2. 项目施工和运行期间应服从有关水利部门日常管理和防汛调度指挥。
3. (略) 水利局、马尾区农林水局应加强对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并依法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附件:亭江琅岐扩供水DN600管抢修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评审意见
(略) 水利厅
2024年1月17日
(略) :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亭江琅岐扩供水DN600管抢修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的请示》(榕胜水司〔2023〕39号)收悉。我厅项目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对评价报告进行了评审,形成了评审意见(见附件)。经研究,我厅基本同意该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总体意见
亭江琅岐扩供水抢修工程位于亭江镇闽安河与闽江汇合口,受“杜苏芮”台风影响被冲毁,拟进行修复。该项目拟在距离闽安大桥外江侧20米位置处下穿闽江左岸,长约100米,通过开挖管槽、沉管法敷设法,将DN600水管埋于闽安溪河床以下0.7~3.1米。项目建设将对闽江局部河道及闽安溪河口堤岸安全造成一定影响,按照《 (略) 河道保护管理条例》,应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开展洪水影响评价。
基本同意该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对涉河工程总体影响较小的评价意见及结论;基本同意对涉及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无不利影响评价结论;基本同意该项目涉河部分建设方案与消除和减轻河道及岸坡安全影响通过在施工过程中优化施工工艺、加强两岸沿岸的巡查排查等措施。
责任主体: (略) 。
二、有关要求
1. 建设单位应全面落实好消除和减轻影响的措施;施工期间不得妨碍防洪度汛安全,并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相关临时建筑物,恢复原状;如因该项目实施造成堤防护岸损坏的,应承担相应修复责任。
2. 项目施工和运行期间应服从有关水利部门日常管理和防汛调度指挥。
3. (略) 水利局、马尾区农林水局应加强对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并依法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附件:亭江琅岐扩供水DN600管抢修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评审意见
(略) 水利厅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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