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义棠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废水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竣工验收报告
山西义棠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废水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竣工验收报告
项目情况: (略) 废水污染治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站、矿井水处理站)进行提标改造。
(一)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本公司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因设备老旧,不能满足当前环保要求,我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至2022年11月14日共计投资159万元,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提标改造主要内容为:
①改造厌氧池,增加2台推流搅拌器;
②改造2座好氧池,更换组合填料及曝气系统,并新增2台混合液回流泵;
③将原有沉淀池改造为污泥池,并新增2台污泥泵;
④将原有二沉池改造为MBR膜池,并新增1套MBR膜组件、2台MBR抽吸泵、1个MBR反洗水箱、2台MBR反洗泵、2台风机;
⑤对原有石英砂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进行检修,更换滤料;
⑥对原有消毒加药装置利旧改造,并新增1套碳源加药装置、2套MBR膜清洗加药装置;
⑦新增1台叠螺脱水机(含排泥压滤泵)并配套新增1套PAM加药装置;
⑧调节池新增2台提升泵;
⑨对原有池体盖板进行拆除,并配套安装新的池体平台及护栏;
⑩升级改造原有生化系统,加设保温措施,并配套安装照明设备;
?新增配套设施控制系统,并对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安装及调试。
(二)矿井水处理系统
山西 (略) 改造前仅在工业场地设有1座矿井水处理站,内置1套矿井水预处理系统,处理能力为1200m3/d,矿井水经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本公司井下消防洒水、瓦斯电厂等回用水量远低于矿井水涌水量,从而导致矿井水无法全部回用,因此,山西 (略) 矿井水外排是有必要的。由于本公司工业场地场地限制,三类水处理系统 (略) 3#风井场地进行。
山西 (略) 于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6月29日投资205万元,对本公司矿井水处理设施进行三类水处理系统提标改造,具体内容如下:
①新增1组1500m3/d三类水处理设备(含多介质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超滤等);
②新增1套刮吸泥机、1台压滤机;
③新建1座沉淀池,容积为300m3(10m×10m×3m);
④新建1座污泥池,容积为135m3(10m×3m×4.5m);
⑤利用场地原有4座蓄水池(地埋式、封顶,容积均为1500m3),将其中1座蓄水池顶部进行拆除,改造为矿井水沉淀池;
⑥新建1座钢筋混凝土框架设备间,面积为675m2(27m×25m)。
(略) 井下涌水量较大,山西 (略) 于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9月29日投资273.3万元,对本公司3#风井场地三类水处理系统进行扩容提标改造。具体内容如下:
①新增1组1500m3/d三类水处理设备(含多介质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超滤等);
②新建1座钢筋混凝土框架设备间,面积为324m2(27m×12m);
③将原有三类水处理设备与新增设备并联,矿井涌水量大时,两套系统同时使用,涌水量小时,与原有系统一备一用(达到3000m3/d的处理能力);
④在现有水处理设备与新增水处理设备进出水口安装流量统计装置;
⑤将现供电控制设备与新增设备的供电控制设备全部移入二层新建操控室内,配备电脑,达到监控运行状态、报警提示、电脑启动设备等功能。
本公司工业场地矿井水处理系统(处理能力为1200m3/d)在多年运行之后,出现设备老旧、腐蚀严重等问题,且根据2022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矿井水处理站出口水质监测结果显示,矿井水经深度处理后,石油类含量达到了0.60mg/L,超过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不满足排放限值要求。因此,山西 (略) 于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1月29日投资228.5万元,对工业场地矿井水处理系统提标改造,具体内容如下:
①拆除原有涡流沉淀、斜管沉淀装置;
②新增1套钢结构一体式破乳反应器,型号为ZC-PO-60,单套处理能力为60m3/h,尺寸为5m×2.5m×3m,并新增1套破乳剂加药装置(包括投加系统、计量泵及药剂储罐等);
③新增1座轻钢板房(尺寸:12m×8m×4.5m),用于放置新增的1套钢结构溶气气浮机,气浮机溶气量为25m3/h,尺寸为9.2m×3.2m×3m,气浮油水分离器系统内配套1台0.55kW刮渣机、1台1.1kW搅拌机,1台1.5kW加气机;
④新增1座钢结构一体化高密池,单套处理能力为30m3/h,共两套(同时使用);
⑤新增1座中间水箱,尺寸为3m×3m×3.5m;
⑥拆除原有石英砂过滤设备,新增2套多介质过滤器;
⑦对原有消毒加药装置利旧改造,现设置2套PAM加药装置、2套PAC加药装置(包括投加系统、计量泵及药剂储罐等);
⑧对原有污泥压滤机进行检修维护。
公示内容:提标改造报告、专家意见、监测报告
公示时间:2024.1.20-2024.2.21
备注: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赵海俊
联系电话:*
项目情况: (略) 废水污染治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站、矿井水处理站)进行提标改造。
(一)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本公司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因设备老旧,不能满足当前环保要求,我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至2022年11月14日共计投资159万元,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提标改造主要内容为:
①改造厌氧池,增加2台推流搅拌器;
②改造2座好氧池,更换组合填料及曝气系统,并新增2台混合液回流泵;
③将原有沉淀池改造为污泥池,并新增2台污泥泵;
④将原有二沉池改造为MBR膜池,并新增1套MBR膜组件、2台MBR抽吸泵、1个MBR反洗水箱、2台MBR反洗泵、2台风机;
⑤对原有石英砂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进行检修,更换滤料;
⑥对原有消毒加药装置利旧改造,并新增1套碳源加药装置、2套MBR膜清洗加药装置;
⑦新增1台叠螺脱水机(含排泥压滤泵)并配套新增1套PAM加药装置;
⑧调节池新增2台提升泵;
⑨对原有池体盖板进行拆除,并配套安装新的池体平台及护栏;
⑩升级改造原有生化系统,加设保温措施,并配套安装照明设备;
?新增配套设施控制系统,并对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安装及调试。
(二)矿井水处理系统
山西 (略) 改造前仅在工业场地设有1座矿井水处理站,内置1套矿井水预处理系统,处理能力为1200m3/d,矿井水经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本公司井下消防洒水、瓦斯电厂等回用水量远低于矿井水涌水量,从而导致矿井水无法全部回用,因此,山西 (略) 矿井水外排是有必要的。由于本公司工业场地场地限制,三类水处理系统 (略) 3#风井场地进行。
山西 (略) 于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6月29日投资205万元,对本公司矿井水处理设施进行三类水处理系统提标改造,具体内容如下:
①新增1组1500m3/d三类水处理设备(含多介质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超滤等);
②新增1套刮吸泥机、1台压滤机;
③新建1座沉淀池,容积为300m3(10m×10m×3m);
④新建1座污泥池,容积为135m3(10m×3m×4.5m);
⑤利用场地原有4座蓄水池(地埋式、封顶,容积均为1500m3),将其中1座蓄水池顶部进行拆除,改造为矿井水沉淀池;
⑥新建1座钢筋混凝土框架设备间,面积为675m2(27m×25m)。
(略) 井下涌水量较大,山西 (略) 于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9月29日投资273.3万元,对本公司3#风井场地三类水处理系统进行扩容提标改造。具体内容如下:
①新增1组1500m3/d三类水处理设备(含多介质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超滤等);
②新建1座钢筋混凝土框架设备间,面积为324m2(27m×12m);
③将原有三类水处理设备与新增设备并联,矿井涌水量大时,两套系统同时使用,涌水量小时,与原有系统一备一用(达到3000m3/d的处理能力);
④在现有水处理设备与新增水处理设备进出水口安装流量统计装置;
⑤将现供电控制设备与新增设备的供电控制设备全部移入二层新建操控室内,配备电脑,达到监控运行状态、报警提示、电脑启动设备等功能。
本公司工业场地矿井水处理系统(处理能力为1200m3/d)在多年运行之后,出现设备老旧、腐蚀严重等问题,且根据2022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矿井水处理站出口水质监测结果显示,矿井水经深度处理后,石油类含量达到了0.60mg/L,超过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不满足排放限值要求。因此,山西 (略) 于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1月29日投资228.5万元,对工业场地矿井水处理系统提标改造,具体内容如下:
①拆除原有涡流沉淀、斜管沉淀装置;
②新增1套钢结构一体式破乳反应器,型号为ZC-PO-60,单套处理能力为60m3/h,尺寸为5m×2.5m×3m,并新增1套破乳剂加药装置(包括投加系统、计量泵及药剂储罐等);
③新增1座轻钢板房(尺寸:12m×8m×4.5m),用于放置新增的1套钢结构溶气气浮机,气浮机溶气量为25m3/h,尺寸为9.2m×3.2m×3m,气浮油水分离器系统内配套1台0.55kW刮渣机、1台1.1kW搅拌机,1台1.5kW加气机;
④新增1座钢结构一体化高密池,单套处理能力为30m3/h,共两套(同时使用);
⑤新增1座中间水箱,尺寸为3m×3m×3.5m;
⑥拆除原有石英砂过滤设备,新增2套多介质过滤器;
⑦对原有消毒加药装置利旧改造,现设置2套PAM加药装置、2套PAC加药装置(包括投加系统、计量泵及药剂储罐等);
⑧对原有污泥压滤机进行检修维护。
公示内容:提标改造报告、专家意见、监测报告
公示时间:2024.1.20-2024.2.21
备注: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赵海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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