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大石河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新街污水处理站工程
北京市房山区大石河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新街污水处理站工程
建设地点: (略) 房山区周口店镇新街村南
公示时间:2024-01-22至2024-01-26
受理时间:2024-01-22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北京市房山区大石河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新街污水处理站工程, (略) 房山区周口店镇新街村南,设计处理规模为1200m3/d。占地面积1282.28m2,建筑面积631.11m2。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 (略)
联系人:路高平
联系电话:*
审批部门:房山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房山区良乡长虹西路*26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建设地点: (略) 房山区周口店镇新街村南
公示时间:2024-01-22至2024-01-26
受理时间:2024-01-22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北京市房山区大石河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新街污水处理站工程, (略) 房山区周口店镇新街村南,设计处理规模为1200m3/d。占地面积1282.28m2,建筑面积631.11m2。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 (略)
联系人:路高平
联系电话:*
审批部门:房山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房山区良乡长虹西路*26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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