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辽县金州乡清洁能源供热工程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东辽县金州乡清洁能源供热工程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辽环东审字〔2024〕1号
关于东辽县金州乡清洁能源供热工程项目(变更)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东辽县金州乡人民政府:
你政府《关于建设项目环评批复的申请》 (略) 林昌 (略) 编制的《东辽县金州乡清洁能源供热工程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并经我局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为新建(变更)项目。建设地点:东辽县金州乡现有集中供热锅炉房场区内。主要建设内容:对现有锅炉房内的两台14MW(DHL14-1.0/115/70-AⅡ)燃煤锅炉(一用一备)以及燃煤锅炉燃烧设备、配风系统、空气预热器、上料系统、控制系统进行改造,改造后为两台14MW(CDHL14-85/70-SWS)生物质(秸秆圆包)直燃锅炉(一用一备)。项目建成后,现有金州乡的2台燃煤小锅炉取缔(1台4t/h乡政府燃煤供热锅炉,1台6t/h安置小区一期燃煤供热锅炉)。占地面积15000m2,总建筑面积3186m2。项目总投资3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5万元。
在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我局原则同意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项目施工期要按照环评报告表的要求,采取相应防治措施,降低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运营期两台锅炉烟气分别经低氮燃烧和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50m高、出口直径为1.2m的砖混烟囱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加强对无组织粉尘的管理。地面和燃料堆场要进行硬化、防渗处理;秸秆捆包采取苫盖措施;炉灰清运、存储过程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封闭车间。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
3、锅炉排污水、软化废水及 (略) 政管网排入东辽县金州乡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鴜鹭河。排入管网的废水水质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还应满足东辽县金州乡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指标要求。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墙体隔音、加装消音器、减震垫等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场区内设置50m2灰仓一座,用于项目建成后仓储除尘灰、炉灰及秸秆杂质。生活垃圾、破旧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统一收集后暂存厂内垃圾箱,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除尘灰、炉灰袋装后统一收集暂存于灰仓内,定期赠予附近农户用作肥料;秸秆杂质袋装后统一收集暂存灰仓内,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修改单。
6、锅炉燃料不得燃用煤及其它高污染燃料。
7、安装在线烟气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8、建立环境污染防控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环境风险事故防范,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准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避免环境风险发生。
三、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以及排污许可登记或申领排污许可证,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东辽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的监督检查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东辽县分局
2024年1月22日
(略) 生态环境局东辽县分局综合行政审批办 2024年1月22日
辽环东审字〔2024〕1号
关于东辽县金州乡清洁能源供热工程项目(变更)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东辽县金州乡人民政府:
你政府《关于建设项目环评批复的申请》 (略) 林昌 (略) 编制的《东辽县金州乡清洁能源供热工程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并经我局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为新建(变更)项目。建设地点:东辽县金州乡现有集中供热锅炉房场区内。主要建设内容:对现有锅炉房内的两台14MW(DHL14-1.0/115/70-AⅡ)燃煤锅炉(一用一备)以及燃煤锅炉燃烧设备、配风系统、空气预热器、上料系统、控制系统进行改造,改造后为两台14MW(CDHL14-85/70-SWS)生物质(秸秆圆包)直燃锅炉(一用一备)。项目建成后,现有金州乡的2台燃煤小锅炉取缔(1台4t/h乡政府燃煤供热锅炉,1台6t/h安置小区一期燃煤供热锅炉)。占地面积15000m2,总建筑面积3186m2。项目总投资3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5万元。
在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我局原则同意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项目施工期要按照环评报告表的要求,采取相应防治措施,降低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运营期两台锅炉烟气分别经低氮燃烧和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50m高、出口直径为1.2m的砖混烟囱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加强对无组织粉尘的管理。地面和燃料堆场要进行硬化、防渗处理;秸秆捆包采取苫盖措施;炉灰清运、存储过程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封闭车间。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
3、锅炉排污水、软化废水及 (略) 政管网排入东辽县金州乡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鴜鹭河。排入管网的废水水质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还应满足东辽县金州乡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指标要求。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墙体隔音、加装消音器、减震垫等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场区内设置50m2灰仓一座,用于项目建成后仓储除尘灰、炉灰及秸秆杂质。生活垃圾、破旧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统一收集后暂存厂内垃圾箱,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除尘灰、炉灰袋装后统一收集暂存于灰仓内,定期赠予附近农户用作肥料;秸秆杂质袋装后统一收集暂存灰仓内,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修改单。
6、锅炉燃料不得燃用煤及其它高污染燃料。
7、安装在线烟气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8、建立环境污染防控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环境风险事故防范,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准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避免环境风险发生。
三、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以及排污许可登记或申领排污许可证,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东辽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的监督检查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东辽县分局
2024年1月22日
(略) 生态环境局东辽县分局综合行政审批办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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