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武口区消防救援大队隆湖消防救援站项目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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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口区消防救援大队隆湖消防救援站项目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编号:石大农水〔2023〕01号

项目名称

大武口区消防救援大队隆湖消防救援站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大武口区星海镇恒达纺织厂隆湖公路以东,星海镇天然气储配站以南,场址中心坐标为N38°57′46.66″。

区域评估情况

开发区项目名称:无

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审批机关、文号和时间:无

水土保持方案公开情况

公示网站:http://**

起始时间: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8日

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无

生产建设单位

名称: (略) 大武口区消防救援大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B1B2352X4

地址: (略) 大武口区前进南路548号

电子信箱:*@*63.com

法人代表:邓飞联系电话:*

授权经办人姓名:邓飞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及号码:身份证*210



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

1.已经知晓并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定义务。

2.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

3.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按照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备。

4.依法依规按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本项目属于公益性工程项目的范畴,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5.积极配合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6.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未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


法人代表(签字):

生产建设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审批部门许可决定

上述承诺以及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材料完整、格式符合规定要求,准予许可。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

其他审批部门(盖章)

2023年10月9日

备注:1.本表出编号、许可决定部分外,均由生产建设单位填写。

2.本表“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因内容较多填写不下时,另附页填写。

3.本表“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和“审批部门许可决定”不可分割,分割无效。

4.本表一式3份,生产建设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审批部门)、监督检查部门各执1份。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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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编号:石大农水〔2023〕01号

项目名称

大武口区消防救援大队隆湖消防救援站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大武口区星海镇恒达纺织厂隆湖公路以东,星海镇天然气储配站以南,场址中心坐标为N38°57′46.66″。

区域评估情况

开发区项目名称:无

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审批机关、文号和时间:无

水土保持方案公开情况

公示网站:http://**

起始时间: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8日

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无

生产建设单位

名称: (略) 大武口区消防救援大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B1B2352X4

地址: (略) 大武口区前进南路548号

电子信箱:*@*63.com

法人代表:邓飞联系电话:*

授权经办人姓名:邓飞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及号码:身份证*210



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

1.已经知晓并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定义务。

2.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

3.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按照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备。

4.依法依规按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本项目属于公益性工程项目的范畴,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5.积极配合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6.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未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


法人代表(签字):

生产建设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审批部门许可决定

上述承诺以及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材料完整、格式符合规定要求,准予许可。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

其他审批部门(盖章)

2023年10月9日

备注:1.本表出编号、许可决定部分外,均由生产建设单位填写。

2.本表“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因内容较多填写不下时,另附页填写。

3.本表“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和“审批部门许可决定”不可分割,分割无效。

4.本表一式3份,生产建设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审批部门)、监督检查部门各执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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