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关于拟对浙江宸荣工贸有限公司年产500吨假发用环保化纤发丝及50万套假发成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的公告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关于拟对浙江宸荣工贸有限公司年产500吨假发用环保化纤发丝及50万套假发成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的公告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略) 年产500吨假发用环保化纤发丝及50万套假发成品生产线项目 | 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开源路27号 | (略) | 总投资481万元,租用浙江 (略) 位于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开源路27号的闲置厂房进行加工生产,租用面积3500平方米。采用混合、改性加工、挤出成型、烘烤成型、检验、梳理、泡护发素、晾干、称量、开料、整毛、磅发、排发、固化、剪条、插发、压三坑、卷发、种头皮、高车、包装等生产工艺,购置挤出机、牵引机、真空泵、收卷设备、混料机、清洗机、信息化设备、检测设备、机修设备、起重机、排发车、高头车、平车、烘干炉、脱水机等生产设备,用于假发用环保化纤发丝及假发成品的生产、销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500吨假发用环保化纤发丝及50万套假发成品的生产能力。 | 已按照要求信息公开。 |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文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 | 一、挤出废气、胶水废气:经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厂界非*烷总烃、*醛、臭气浓度、氯*烯、氯化氢、*二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二、生活污水经浙江 (略) 配置的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龙游县城南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衢江。冷却水经循环冷却水槽循环利用,定期补充新鲜水,不外排;三、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室内安装,高噪声设备增加隔声罩或消声器,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加强工人操作场所的噪声控制,厂区内加强绿化;尽量关闭门窗,非必要情况不打开;四、固废:废边角料、一般废包装材料、废滤网(含滤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危险废包装材料、废油桶、废液压油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1月22日
联 系 人: (略) 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0-*
通讯地址:龙游县龙洲街道鹏程路18号(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审批服务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可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略) 年产500吨假发用环保化纤发丝及50万套假发成品生产线项目 | 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开源路27号 | (略) | 总投资481万元,租用浙江 (略) 位于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开源路27号的闲置厂房进行加工生产,租用面积3500平方米。采用混合、改性加工、挤出成型、烘烤成型、检验、梳理、泡护发素、晾干、称量、开料、整毛、磅发、排发、固化、剪条、插发、压三坑、卷发、种头皮、高车、包装等生产工艺,购置挤出机、牵引机、真空泵、收卷设备、混料机、清洗机、信息化设备、检测设备、机修设备、起重机、排发车、高头车、平车、烘干炉、脱水机等生产设备,用于假发用环保化纤发丝及假发成品的生产、销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500吨假发用环保化纤发丝及50万套假发成品的生产能力。 | 已按照要求信息公开。 |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文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 | 一、挤出废气、胶水废气:经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厂界非*烷总烃、*醛、臭气浓度、氯*烯、氯化氢、*二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二、生活污水经浙江 (略) 配置的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龙游县城南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衢江。冷却水经循环冷却水槽循环利用,定期补充新鲜水,不外排;三、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室内安装,高噪声设备增加隔声罩或消声器,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加强工人操作场所的噪声控制,厂区内加强绿化;尽量关闭门窗,非必要情况不打开;四、固废:废边角料、一般废包装材料、废滤网(含滤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危险废包装材料、废油桶、废液压油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1月22日
联 系 人: (略) 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0-*
通讯地址:龙游县龙洲街道鹏程路18号(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审批服务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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