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信阳市商城县小沙河上石桥李集段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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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信阳市商城县小沙河上石桥李集段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商城分局

关于拟对 (略) 商城县小沙河上石桥李集段治理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商城县小沙河上石桥李集段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4年1月12日—2024年1月16日)

听政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376—*

通讯地址:商城县金刚台大道东段(邮编*)

2024年1月12日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略) 商城县小沙河上石桥李集段治理工程

(略) 商城县上石桥镇、李集乡

商城县水利局

河南中曼 (略)

本项目为小沙河河道清淤项目,总清淤长度为5km,岸坡护砌长度1884m

1、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运营期:(1)*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优化施工布置,尽量减少施工占地面积;对施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文明施工,严禁破坏占地范围外的*生植物和*生动物生境;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营地、运输道路、临时晾晒场及弃土场进行生态恢复,恢复面积不小于159.7亩,并在周围设置排水沟;(2)水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对河道实行先导流后施工,分段施工,分段防护;优化施工工期安排,汛期、夜间不施工,尽量缩短施工工期;加强施工人员宣传教育,严禁利用水上作业捕杀水生生物;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水生生态恢复措施;(3)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尽量缩短施工周期,减少地面裸露;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开雨季和汛期;施工过程中不得占用占地范围外的土地;清出的淤泥及时运往临时晾晒场晾晒,不得长期堆放在河道内;临时晾晒场的淤泥达到入弃土场要求后,及时转运至弃土场堆存;弃土场分层堆放,利用压土机等设备压实;弃土场、临时晾晒场周边设置排水沟,防止雨季对弃土的冲刷;临时晾晒场、弃土场堆存完成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并加强管护;(4)植被恢复措施:对临时运输道路表面进行覆土,覆土厚度不小于30cm,覆土后恢复成林地,以竹子或核桃树为主,恢复面积不小于45亩,并加强管护,保证其成活率;对施工营地表面进行平整,并覆土,覆土厚度不小于30cm,覆土后恢复成林地,以竹子、核桃、油茶等为主,恢复面积小于8亩,并加强管护,保证其成活率;对1#临时晾晒场和1#弃土场对应的桩号施工结束后,及时对1#晾晒场和1#弃土场进行压实处理,并将其恢复成耕地,恢复面积不小于3.19亩,并对耕地加强维护;对2#、3#临时晾晒场和2#、3#弃土场对应桩号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覆土,覆土厚度不小于30cm,覆土后恢复成林地,以竹子、核桃、油茶等为主,恢复面积小于103.51亩,并加强管护,保证其成活率。项目运营期:加强植被管护,保证其成活率

2、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1)施工过程中土石方开挖、回填产生的扬尘采取洒水降尘、设置围挡等措施;(2)运输散体材料的车辆采用篷布覆盖、减速慢行等措施;(3)选用尾气排放达标机械,并加强机械设备维护和保养;(4)尽量避免夏季清淤,施工作业面喷洒除臭剂等措施;(5)食堂油烟采用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施工运营期:不产生废气。

3、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1)施工机械废水经1座5m3的沉淀池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2)淤泥晾晒废水经1座50m3的沉淀池(共4座)收集沉淀消毒后,排入原河道;(3)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1座10m3的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水。

4、落实噪声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1)选用符合标准的运输及施工机械,并加强维护;(2)合理安排施工营地及施工位置,尽量远离环境敏感点;(3)在敏感点附近施工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不得在夜间及节假日施工;(4)运输车辆经过敏感点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项目营运期:不产生噪声。

5、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施工期:(1)施工营地内设置1座10m3的垃圾收集池,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2)清出的淤泥,部分用于护岸修整,剩余部分运往弃土场堆存;(3)施工废料能回收的尽量回收,不能回收的运往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项目营运期:不产生固废。

(略) 生态环境局商城分局

关于拟对 (略) 商城县小沙河上石桥李集段治理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商城县小沙河上石桥李集段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4年1月12日—2024年1月16日)

听政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376—*

通讯地址:商城县金刚台大道东段(邮编*)

2024年1月12日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略) 商城县小沙河上石桥李集段治理工程

(略) 商城县上石桥镇、李集乡

商城县水利局

河南中曼 (略)

本项目为小沙河河道清淤项目,总清淤长度为5km,岸坡护砌长度1884m

1、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运营期:(1)*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优化施工布置,尽量减少施工占地面积;对施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文明施工,严禁破坏占地范围外的*生植物和*生动物生境;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营地、运输道路、临时晾晒场及弃土场进行生态恢复,恢复面积不小于159.7亩,并在周围设置排水沟;(2)水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对河道实行先导流后施工,分段施工,分段防护;优化施工工期安排,汛期、夜间不施工,尽量缩短施工工期;加强施工人员宣传教育,严禁利用水上作业捕杀水生生物;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水生生态恢复措施;(3)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尽量缩短施工周期,减少地面裸露;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开雨季和汛期;施工过程中不得占用占地范围外的土地;清出的淤泥及时运往临时晾晒场晾晒,不得长期堆放在河道内;临时晾晒场的淤泥达到入弃土场要求后,及时转运至弃土场堆存;弃土场分层堆放,利用压土机等设备压实;弃土场、临时晾晒场周边设置排水沟,防止雨季对弃土的冲刷;临时晾晒场、弃土场堆存完成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并加强管护;(4)植被恢复措施:对临时运输道路表面进行覆土,覆土厚度不小于30cm,覆土后恢复成林地,以竹子或核桃树为主,恢复面积不小于45亩,并加强管护,保证其成活率;对施工营地表面进行平整,并覆土,覆土厚度不小于30cm,覆土后恢复成林地,以竹子、核桃、油茶等为主,恢复面积小于8亩,并加强管护,保证其成活率;对1#临时晾晒场和1#弃土场对应的桩号施工结束后,及时对1#晾晒场和1#弃土场进行压实处理,并将其恢复成耕地,恢复面积不小于3.19亩,并对耕地加强维护;对2#、3#临时晾晒场和2#、3#弃土场对应桩号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覆土,覆土厚度不小于30cm,覆土后恢复成林地,以竹子、核桃、油茶等为主,恢复面积小于103.51亩,并加强管护,保证其成活率。项目运营期:加强植被管护,保证其成活率

2、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1)施工过程中土石方开挖、回填产生的扬尘采取洒水降尘、设置围挡等措施;(2)运输散体材料的车辆采用篷布覆盖、减速慢行等措施;(3)选用尾气排放达标机械,并加强机械设备维护和保养;(4)尽量避免夏季清淤,施工作业面喷洒除臭剂等措施;(5)食堂油烟采用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施工运营期:不产生废气。

3、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1)施工机械废水经1座5m3的沉淀池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2)淤泥晾晒废水经1座50m3的沉淀池(共4座)收集沉淀消毒后,排入原河道;(3)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1座10m3的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水。

4、落实噪声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1)选用符合标准的运输及施工机械,并加强维护;(2)合理安排施工营地及施工位置,尽量远离环境敏感点;(3)在敏感点附近施工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不得在夜间及节假日施工;(4)运输车辆经过敏感点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项目营运期:不产生噪声。

5、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施工期:(1)施工营地内设置1座10m3的垃圾收集池,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2)清出的淤泥,部分用于护岸修整,剩余部分运往弃土场堆存;(3)施工废料能回收的尽量回收,不能回收的运往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项目营运期:不产生固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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