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师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八师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7日-2023年1月23日(5个工作日),逾期无反对意见,我局将正式对项目建设进行批复。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3-*
0993-*(八师生态环境局业务一科)
传 真:0993-*
通讯地址: (略) 党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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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下野地镇 (略) 滴灌带加工厂建设项目 | 第 (略) 134团 | (略) 下野地镇 (略) | (略) 鑫 (略) | 本项目拟规划总用地面积461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23.9平方米。建设造粒生产间1座,滴灌带、水带生产间1座,办公用房。项目完工后年回收处置废旧滴灌带及废旧水带5000吨,年生产再生聚*烯颗粒5055吨,年生产滴灌带3000吨、水带2000吨。 |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 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符合要求的围栏;装运含尘物料的运输车辆进行密封运输;合理安排施工工期,施工场地应定期洒水;必须严格按照“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做好防尘。 废水: 本项目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噪声: 施工期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文明施工等措施。 固废: 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对于能回收利用的优先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及时清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 有组织:造粒车间熔融挤出工段设置密闭集气罩(3个),车间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低温等离子+二级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外排;废过滤网烧网机为密闭炉膛,通过管道将废气连接至造粒车间废气装置进行处理;滴灌带及水带车间生产熔融挤出工段、混料工段设置密闭集气罩(28个),车间废气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低温等离子+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非*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特别排放限值(非*烷总烃60mg/m3、颗粒物20mg/m3),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限值要求。 无组织:本项目各车间均为封闭式厂房,各车间生产线均设置在封闭车间内,破碎工序设喷淋降尘,各车间未被收集的颗粒物在车间内自然沉降,各车间未被收集的颗粒物、VOCs(以非*烷总烃计)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厂界排放限值要求(非*烷总烃4.0mg/m3、颗粒物1.0mg/m3);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限值。 废水: 冷却水经50m3冷却循环池自然冷却后循环使用,沉淀池清洗废水每季度排放一次,每次排放水量为120m3,360m3/a,和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定期使用吸污车拉运至134团污水处理厂处置。 噪声: 运营期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搅拌机、挤出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介于65~80dB(A)之间。运营期采取以下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在设备安装中做减振处理,加强运营期间对各种机械的维修保养;合理布局,产噪设备在车间内,充分利用厂内建筑物的隔声作用;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项目在正常工况下采取上述防治措施后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固废: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旧滴灌带清洗产生的泥沙、造粒工段产生的废滤网;滴灌带生产线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另外还有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及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 (1)不合格品及边角废料(固废代码292-002-06),经破碎后返回熔融工序重复使用;(2)沉淀池污泥(固废代码292-999-61),项目定期清掏三级沉淀池,沉淀池旁配备5m2污泥干化池,采取防渗坡面沥水及三面围堰,沥出的水直接流入沉淀池内。尘泥清掏时先由挖机将清掏的泥沙置入污泥池,尘泥含水率小于60%后,定期由第 (略) 城镇管理部门清运处置;(3)废滤网(固废代码292-999-99),废过滤网收集后采用全密闭式废过滤网烧网机进行热熔处理后重复使用于生产中,废过滤网因粘滞、破损等情况需要定期更换,更换后废滤网收集后定期由厂家回收;(4)废布袋(固废代码:292-999-99),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5)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6)废润滑油(危废代码900-217-08)、废活性炭(危废代码900-039-49),集中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公示期内未收到反对意见 |
2 | (略) (略) 年产260吨白酒生产线建设项目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 (略) 一四四团13连 | (略) (略) | 新疆 (略) | 本项目占地面积3948.85m2,总建筑面积4284.8m2。其中厂房600m2,原料仓库3160.8m2,办公用房216m2,消防水池308m2,购置加工设备15台(套)。建设规模为年产白酒260吨。 |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 严格控制施工扬尘监管。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建筑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 拟建工程在施工中耗用大量建筑材料,建材在装卸、堆放过程中会产生扬尘污染,为减缓项目地区环境空气中的TSP污染,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的相关规定,采取如下措施: (1)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明显位置设置公示牌,公示施工现场负责人、环保监督员、防尘措施、扬尘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投诉电话等信息 (2)建筑材料采用密闭存储、设置围挡、采用防尘布苫盖等措施; 建筑垃圾采用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定期喷洒抑尘剂、定期喷水压尘等措施; (3)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及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非冰冻期每天洒水不少于2次,并有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时相应增加洒水频次; (4)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Ⅳ级(蓝色)预警:强化日常检查;Ⅲ级(黄色)预警:环保部门加大对施工场地、机动车排放、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减少建筑垃圾、渣土、砂石等散装物料运输车上路行驶;Ⅱ级(橙色)预警:区域内50%重点排放企业限产或停产,停止喷涂粉刷、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业,建筑垃圾、渣土、砂石等散装物料运输车禁止上路行驶(生活垃圾清运车辆除外);Ⅰ级(红色)预警:停区域内70%的重点排放企业限产或者停产,停止喷涂粉刷、建筑拆除等施工作业,禁止建筑垃圾、渣土、砂石等散装物料运输车辆上路 废水: (1)施工期主要道路应采用硬化路面,并修建临时沉淀池,废水中主要含SS、微量机油的雨水以及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清洗废水,排入隔油沉淀池进行沉淀澄清处理后回用,不能随意排放。 (2)水泥、砂石、石灰类的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并采取一定的防雨措施,及时清扫施工、运输过程中抛洒的物料。 (3)施工期生活废水总产生量为288m3,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等,施工期生活污水可排至环保厕所,粪便污水定期清掏后拉运至当地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 (1)进、离场运输车辆限速,禁止鸣笛; (2)合理安排各类机械设备的使用时间,尽量不要同时操作,避免噪声叠加;对噪声较大的机械进行隔声及减振处理,对较小的产噪设备采取移动式隔声屏等措施; (3)施工过程中装修器械、材料等的使用做到轻拿轻放,减少因强烈碰撞产生的噪声; (4)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文明施工,建立健全现场噪声管理责任制,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素质培养,禁止大声喧哗;使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其它辅助施工设备,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先进施工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产生噪声污染的落后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 固废: 拟建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弃土、废石等建筑垃圾,均为Ⅰ类一般固体废物,同时施工人员会产生一定量的生活垃圾。弃土用于回填地基、厂区平整,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废石等建筑垃圾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且在外运过程中用苫布覆盖,避免沿途遗洒。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 本项目主要废气为水处理产生的恶臭、白酒发酵、蒸粮工段工段会产生少量的挥发性*醇等醇类物质以及酒香异味、制酒和发酵的过程中会产生恶臭气体, 本项目污水处理厂主要产臭构筑物(调节池等)加盖密封设计,设置集气罩(收集效率为90%)+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为60%,风量为5000m3/h),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并且喷洒除臭剂。 在发酵、蒸粮、蒸馏、勾兑、罐装等工段设置集气罩(收集效率为90%)+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为60%,风量为5000m3/h),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且定期进行消毒,防治腐败菌的滋生。同时要求规范操作,加强管理,减少生产过程的跑冒滴漏。 本项目制酒和发酵的过程中会产生恶臭气体,特别是酒糟长时间的存放将会有将会有一定量的恶臭气体产生。本项目的酒糟不存放,在生产车间产生之后立即运走。加强制酒车间的通风,其恶臭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 废水: 生活废水经下水管网排入第八师144团13连(红旗农场)污水处理厂。。 本项目高浓度有机废水经预处理后(混凝沉淀+过滤)排入污水处理站与低浓度废水处理后排入第八师144团13连(红旗农场)污水处理厂。噪声: 设备选型时优先选用振动小、噪声低的设备;隔振基础,采用弹性支架,以减少振动、降低噪声;对进入厂区的所有车辆实行禁鸣和限速,并对车流进行定向控制和分流。 固废: (1)生活垃圾:集中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本项目运营期产生废酒瓶和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由环卫部门清理并卫生填埋。酒糟、废窖泥收集塑料桶装直接转运至周边村镇饲养场,每日完成清运,不在厂区堆存;废离子交换树脂定期交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3)危险废物产生的废活性炭采用桶装收集储存置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综上所述,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 无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7日-2023年1月23日(5个工作日),逾期无反对意见,我局将正式对项目建设进行批复。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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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93-*(八师生态环境局业务一科)
传 真:0993-*
通讯地址: (略) 党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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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下野地镇 (略) 滴灌带加工厂建设项目 | 第 (略) 134团 | (略) 下野地镇 (略) | (略) 鑫 (略) | 本项目拟规划总用地面积461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23.9平方米。建设造粒生产间1座,滴灌带、水带生产间1座,办公用房。项目完工后年回收处置废旧滴灌带及废旧水带5000吨,年生产再生聚*烯颗粒5055吨,年生产滴灌带3000吨、水带2000吨。 |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 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符合要求的围栏;装运含尘物料的运输车辆进行密封运输;合理安排施工工期,施工场地应定期洒水;必须严格按照“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做好防尘。 废水: 本项目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噪声: 施工期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文明施工等措施。 固废: 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对于能回收利用的优先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及时清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 有组织:造粒车间熔融挤出工段设置密闭集气罩(3个),车间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低温等离子+二级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外排;废过滤网烧网机为密闭炉膛,通过管道将废气连接至造粒车间废气装置进行处理;滴灌带及水带车间生产熔融挤出工段、混料工段设置密闭集气罩(28个),车间废气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低温等离子+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非*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特别排放限值(非*烷总烃60mg/m3、颗粒物20mg/m3),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限值要求。 无组织:本项目各车间均为封闭式厂房,各车间生产线均设置在封闭车间内,破碎工序设喷淋降尘,各车间未被收集的颗粒物在车间内自然沉降,各车间未被收集的颗粒物、VOCs(以非*烷总烃计)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厂界排放限值要求(非*烷总烃4.0mg/m3、颗粒物1.0mg/m3);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限值。 废水: 冷却水经50m3冷却循环池自然冷却后循环使用,沉淀池清洗废水每季度排放一次,每次排放水量为120m3,360m3/a,和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定期使用吸污车拉运至134团污水处理厂处置。 噪声: 运营期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搅拌机、挤出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介于65~80dB(A)之间。运营期采取以下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在设备安装中做减振处理,加强运营期间对各种机械的维修保养;合理布局,产噪设备在车间内,充分利用厂内建筑物的隔声作用;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项目在正常工况下采取上述防治措施后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固废: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旧滴灌带清洗产生的泥沙、造粒工段产生的废滤网;滴灌带生产线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另外还有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及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 (1)不合格品及边角废料(固废代码292-002-06),经破碎后返回熔融工序重复使用;(2)沉淀池污泥(固废代码292-999-61),项目定期清掏三级沉淀池,沉淀池旁配备5m2污泥干化池,采取防渗坡面沥水及三面围堰,沥出的水直接流入沉淀池内。尘泥清掏时先由挖机将清掏的泥沙置入污泥池,尘泥含水率小于60%后,定期由第 (略) 城镇管理部门清运处置;(3)废滤网(固废代码292-999-99),废过滤网收集后采用全密闭式废过滤网烧网机进行热熔处理后重复使用于生产中,废过滤网因粘滞、破损等情况需要定期更换,更换后废滤网收集后定期由厂家回收;(4)废布袋(固废代码:292-999-99),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5)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6)废润滑油(危废代码900-217-08)、废活性炭(危废代码900-039-49),集中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公示期内未收到反对意见 |
2 | (略) (略) 年产260吨白酒生产线建设项目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 (略) 一四四团13连 | (略) (略) | 新疆 (略) | 本项目占地面积3948.85m2,总建筑面积4284.8m2。其中厂房600m2,原料仓库3160.8m2,办公用房216m2,消防水池308m2,购置加工设备15台(套)。建设规模为年产白酒260吨。 |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 严格控制施工扬尘监管。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建筑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 拟建工程在施工中耗用大量建筑材料,建材在装卸、堆放过程中会产生扬尘污染,为减缓项目地区环境空气中的TSP污染,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的相关规定,采取如下措施: (1)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明显位置设置公示牌,公示施工现场负责人、环保监督员、防尘措施、扬尘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投诉电话等信息 (2)建筑材料采用密闭存储、设置围挡、采用防尘布苫盖等措施; 建筑垃圾采用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定期喷洒抑尘剂、定期喷水压尘等措施; (3)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及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非冰冻期每天洒水不少于2次,并有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时相应增加洒水频次; (4)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Ⅳ级(蓝色)预警:强化日常检查;Ⅲ级(黄色)预警:环保部门加大对施工场地、机动车排放、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减少建筑垃圾、渣土、砂石等散装物料运输车上路行驶;Ⅱ级(橙色)预警:区域内50%重点排放企业限产或停产,停止喷涂粉刷、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业,建筑垃圾、渣土、砂石等散装物料运输车禁止上路行驶(生活垃圾清运车辆除外);Ⅰ级(红色)预警:停区域内70%的重点排放企业限产或者停产,停止喷涂粉刷、建筑拆除等施工作业,禁止建筑垃圾、渣土、砂石等散装物料运输车辆上路 废水: (1)施工期主要道路应采用硬化路面,并修建临时沉淀池,废水中主要含SS、微量机油的雨水以及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清洗废水,排入隔油沉淀池进行沉淀澄清处理后回用,不能随意排放。 (2)水泥、砂石、石灰类的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并采取一定的防雨措施,及时清扫施工、运输过程中抛洒的物料。 (3)施工期生活废水总产生量为288m3,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等,施工期生活污水可排至环保厕所,粪便污水定期清掏后拉运至当地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 (1)进、离场运输车辆限速,禁止鸣笛; (2)合理安排各类机械设备的使用时间,尽量不要同时操作,避免噪声叠加;对噪声较大的机械进行隔声及减振处理,对较小的产噪设备采取移动式隔声屏等措施; (3)施工过程中装修器械、材料等的使用做到轻拿轻放,减少因强烈碰撞产生的噪声; (4)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文明施工,建立健全现场噪声管理责任制,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素质培养,禁止大声喧哗;使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其它辅助施工设备,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先进施工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产生噪声污染的落后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 固废: 拟建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弃土、废石等建筑垃圾,均为Ⅰ类一般固体废物,同时施工人员会产生一定量的生活垃圾。弃土用于回填地基、厂区平整,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废石等建筑垃圾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且在外运过程中用苫布覆盖,避免沿途遗洒。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 本项目主要废气为水处理产生的恶臭、白酒发酵、蒸粮工段工段会产生少量的挥发性*醇等醇类物质以及酒香异味、制酒和发酵的过程中会产生恶臭气体, 本项目污水处理厂主要产臭构筑物(调节池等)加盖密封设计,设置集气罩(收集效率为90%)+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为60%,风量为5000m3/h),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并且喷洒除臭剂。 在发酵、蒸粮、蒸馏、勾兑、罐装等工段设置集气罩(收集效率为90%)+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为60%,风量为5000m3/h),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且定期进行消毒,防治腐败菌的滋生。同时要求规范操作,加强管理,减少生产过程的跑冒滴漏。 本项目制酒和发酵的过程中会产生恶臭气体,特别是酒糟长时间的存放将会有将会有一定量的恶臭气体产生。本项目的酒糟不存放,在生产车间产生之后立即运走。加强制酒车间的通风,其恶臭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 废水: 生活废水经下水管网排入第八师144团13连(红旗农场)污水处理厂。。 本项目高浓度有机废水经预处理后(混凝沉淀+过滤)排入污水处理站与低浓度废水处理后排入第八师144团13连(红旗农场)污水处理厂。噪声: 设备选型时优先选用振动小、噪声低的设备;隔振基础,采用弹性支架,以减少振动、降低噪声;对进入厂区的所有车辆实行禁鸣和限速,并对车流进行定向控制和分流。 固废: (1)生活垃圾:集中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本项目运营期产生废酒瓶和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由环卫部门清理并卫生填埋。酒糟、废窖泥收集塑料桶装直接转运至周边村镇饲养场,每日完成清运,不在厂区堆存;废离子交换树脂定期交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3)危险废物产生的废活性炭采用桶装收集储存置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综上所述,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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