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临泽县红柳园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座谈会纪要
甘肃省临泽县红柳园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座谈会纪要
2024年1月5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甘肃创新 (略) 在临泽县组织 (略) 临泽县红柳园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座谈会,甘肃创新 (略) 邀请了在环境方面可能受规划影响的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代表、群众代表参加。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 2024年1月5日
会议方式:于临泽县召开现场会议
参会单位: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临泽县发展和改革局、临泽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略) 生态环境局临泽分局、临泽县自然资源局(临泽县林业和草原局)临泽县水务局、临泽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临泽县平川镇人民政府、临泽县 (略)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甘肃创新 (略) ,以及群众代表3位,其中含位于矿区评价范围之内的牧民。
二、会议过程:
(1) 会议主持人介绍会议流程。
(2) 委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介绍规划背景和规划目标。
(3) 规划环评编制单位甘肃创新 (略) 介绍环评文件编制情况。
(4) 参会部门和代表就规划方案内容和规划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提出质询。
(5) 参会部门和代表就规划方案和环评文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意见和建议汇总
1、临泽县发展和改革局:
1.对照产业政策要求研究项目。
2.建设中要贯彻 (略) 级节能、节水、绿色设计制造等专项技术规范和标准,要对标国家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实现矿产资源开采集约化利用。
3.建设前期要强化项目节能审查, (略) 市节能政策要求。
2、临泽县自然资源局(临泽县林业和草原局):同意矿区的开发,矿区规划符合临泽县相关规划;规划矿区应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建设;坚持边开发边回复的原则;原煤和煤矸石的堆放要规范;矿区涉及其他草地按照农用地管理;按照用地审批流程进行审批开发过程按照开发利用方案,不能越界,超量;保护地表野生植物;开发过程中发现的耐火黏土矿一定要充分利用。
3、 (略) 生态环境局临泽分局:
1.规划范围不涉及水源保护区,位于临泽县生态环境一般管控单元,应按照该单元的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要求实施。
2.提出的.环境影响防治对策和措施要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前瞻性,应包括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和政策建议措施等。
3.需按照《 (略) “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补充分析内容。
4、临泽县水务局:
1.充分考虑规划项目区域的水资源承载能力,规划实施前完成水资源利用报告并报送审查。
2.依法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水利主管部门审批,并实施相关水土保持措施,履行水土保持责任。
3.项目处于山洪易发地区,建议编制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并采取相应防洪措施。
5、临泽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1.对照新版的产业指导目录分析是否有淘汰和限制工艺。
2.促进规划项目采用节能设备和技术,通过使用一级能效设备,实现节能目标。
6、临泽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1.规划应避让周边的烽火台和长城等文物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共550米范围。
2.由于野外地下文物有不确定性,在开发过程中若发现地下文物及时报告。
3.在项目建设和完成后,对运输周边以及涉及北部旅游大道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要有应对措施。
7、临泽县平川镇人民政府:
1.该项目地质位于山洪易发地段,在建设做好防洪评价工作。
2.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建设。
3.核算规划实施的碳排放情况。
4.采取边开发边恢复的方式进行开发。
5.在建设生产过程中应注重人工及设备的使用情况。
6.做好该规划的破坏、拆除和恢复工作。
8、群众代表1:无。
9、群众代表2:无。
10、群众代表3:支持矿区的开发,请政府支持煤矿的道路、水、电、通行等设施的建设。
甘肃创新 (略)
2014年1月5日
2024年1月5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甘肃创新 (略) 在临泽县组织 (略) 临泽县红柳园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座谈会,甘肃创新 (略) 邀请了在环境方面可能受规划影响的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代表、群众代表参加。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 2024年1月5日
会议方式:于临泽县召开现场会议
参会单位: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临泽县发展和改革局、临泽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略) 生态环境局临泽分局、临泽县自然资源局(临泽县林业和草原局)临泽县水务局、临泽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临泽县平川镇人民政府、临泽县 (略)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甘肃创新 (略) ,以及群众代表3位,其中含位于矿区评价范围之内的牧民。
二、会议过程:
(1) 会议主持人介绍会议流程。
(2) 委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介绍规划背景和规划目标。
(3) 规划环评编制单位甘肃创新 (略) 介绍环评文件编制情况。
(4) 参会部门和代表就规划方案内容和规划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提出质询。
(5) 参会部门和代表就规划方案和环评文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意见和建议汇总
1、临泽县发展和改革局:
1.对照产业政策要求研究项目。
2.建设中要贯彻 (略) 级节能、节水、绿色设计制造等专项技术规范和标准,要对标国家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实现矿产资源开采集约化利用。
3.建设前期要强化项目节能审查, (略) 市节能政策要求。
2、临泽县自然资源局(临泽县林业和草原局):同意矿区的开发,矿区规划符合临泽县相关规划;规划矿区应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建设;坚持边开发边回复的原则;原煤和煤矸石的堆放要规范;矿区涉及其他草地按照农用地管理;按照用地审批流程进行审批开发过程按照开发利用方案,不能越界,超量;保护地表野生植物;开发过程中发现的耐火黏土矿一定要充分利用。
3、 (略) 生态环境局临泽分局:
1.规划范围不涉及水源保护区,位于临泽县生态环境一般管控单元,应按照该单元的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要求实施。
2.提出的.环境影响防治对策和措施要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前瞻性,应包括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和政策建议措施等。
3.需按照《 (略) “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补充分析内容。
4、临泽县水务局:
1.充分考虑规划项目区域的水资源承载能力,规划实施前完成水资源利用报告并报送审查。
2.依法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水利主管部门审批,并实施相关水土保持措施,履行水土保持责任。
3.项目处于山洪易发地区,建议编制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并采取相应防洪措施。
5、临泽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1.对照新版的产业指导目录分析是否有淘汰和限制工艺。
2.促进规划项目采用节能设备和技术,通过使用一级能效设备,实现节能目标。
6、临泽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1.规划应避让周边的烽火台和长城等文物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共550米范围。
2.由于野外地下文物有不确定性,在开发过程中若发现地下文物及时报告。
3.在项目建设和完成后,对运输周边以及涉及北部旅游大道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要有应对措施。
7、临泽县平川镇人民政府:
1.该项目地质位于山洪易发地段,在建设做好防洪评价工作。
2.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建设。
3.核算规划实施的碳排放情况。
4.采取边开发边恢复的方式进行开发。
5.在建设生产过程中应注重人工及设备的使用情况。
6.做好该规划的破坏、拆除和恢复工作。
8、群众代表1:无。
9、群众代表2:无。
10、群众代表3:支持矿区的开发,请政府支持煤矿的道路、水、电、通行等设施的建设。
甘肃创新 (略)
201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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