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9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济源市尚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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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9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受理决定。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月9日-2024年1月22日。
电话:0391-*
传真:0391—*
邮箱:*@*26.com
通讯地址: (略) 第二行政区1号楼 行政审批服务科(*)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1 | 10万吨有色冶炼废物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重新报批) |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玉川产业集聚区)2号线南段路西 | (略) (略) | 济源 (略) | 一、基本情况 (略) (略) 位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玉川产业集聚区)二号线南段路西,公司10万吨有色冶炼废物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发生重大变动,需重新报批环评。变动后,项目原料以HW48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为主,根据工艺适应性,适当处理HW17表面处理废物、HW22含铜废物、HW23含锌废物、HW24含砷废物、HW26含镉废物、HW31含铅废物、HW34废酸、HW35废碱、HW46含镍废物;主要生产工艺为:(1)含砷废物料综合利用生产线:浆化-氧压浸出-还原结晶-漂洗-干燥-还原-金属砷,(2)含铜废物、含铅金银废物、含锌废物综合利用生产线:漂洗-浸出-净化-浓缩结晶-硫酸锌;主要产品:七水硫酸锌、三氧化二砷、金属砷、电积铜、海绵镉、铼酸铵、铅精粉、硫酸锌溶液、硫精粉;主要设备:浸出设备、净化设备、萃取设备、电积设备、干燥设备、还原炉、蒸发结晶设备等。 二、污染物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1)废气:项目原料库废气采用覆膜滤袋除尘器处理后经30m排气筒(DA001)排放,DA001排气筒中颗粒物、铅及其化合物、氟化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砷及其化合物满足参照执行的《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同时满足《济源示范区涉颗粒物、锅炉/窑炉和涉VOCs通用行业绩效分级指标体系(试行)》中A级企业要求;项目湿法车间废气二级碱液填料塔/覆膜滤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5m排气筒(DA002)排放,DA002排气筒中颗粒物、硫酸雾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同时满足《济源示范区涉颗粒物、锅炉/窑炉和涉VOCs通用行业绩效分级指标体系(试行)》要求;项目白砷及铼酸铵制备车间废气采用覆膜滤袋除尘器/三级碱液填料塔/碱液填料塔处理后经30m排气筒(DA003)排放,DA003排气筒中颗粒物、砷及其化合物、SO2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硫酸雾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颗粒物、SO2排放浓度同时满足《济源示范区涉颗粒物、锅炉/窑炉和涉VOCs通用行业绩效分级指标体系(试行)》要求;项目金属砷车间废气采用覆膜滤袋除尘器+碱液填料塔+除雾过滤+活性炭吸附经30m排气筒(DA004)排放,DA004排气筒中颗粒物、砷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SO2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要求,颗粒物、SO2排放浓度同时满足《济源示范区涉颗粒物、锅炉/窑炉和涉VOCs通用行业绩效分级指标体系(试行)》要求;铼酸铵蒸发结晶及蒸氨废气采用二级氨吸收塔处理后经18m排气筒(DA005)排放,DA005排气筒中氨气排放速率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项目萃取及电积车间废气二级碱液填料塔+除雾过滤+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经25m排气筒排放(DA006),DA006排气筒硫酸雾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非*烷总烃排放浓度《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要求;生产废水处理站熟石灰加料废气采用覆膜滤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DA007排气筒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同时满足《济源示范区涉颗粒物、锅炉/窑炉和涉VOCs通用行业绩效分级指标体系(试行)》要求。 (2)废水:生产废水处理达标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与清净废水、洗浴废水混合后经厂区总排口送玉川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风机、泵、离心机、空压机、球磨机、干燥机、硫酸锌包装机、冷却塔等设备,类比同类设备,声级为75-90dB(A)。经采取减震基础、隔声罩等措施,再经过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四周厂界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废吨袋、蒸发炉底渣、木炭灰、废离子交换树脂、砷酸盐渣、上料收尘灰、砷制备废气处理废活性炭、白砷制备收尘灰、金属砷制备收尘灰、除铁渣、镍钴渣、除氟渣、铅银渣、硫酸锌干燥包装除尘灰、除油废活性炭、有机废气处理废活性炭、有机废气处理废催化剂、纯水制备系统废石英砂、纯水制备系统废活性炭、纯水制备系统废反渗透膜、树脂反洗废水中和渣、污水处理污泥、MVR蒸发产生的混盐、母液干化污泥、空压机废液压油、化验室产生的废液及残渣、生活垃圾。其中废吨袋、蒸发炉底渣、木炭灰、废离子交换树脂、砷酸盐渣、上料上料收尘灰(含砷废物综合利用生产线)、白砷及砷制备废气处理废活性炭、白砷制备收尘灰、金属砷制备收尘灰、除铁渣、镍钴渣、除氟渣、铅银渣、上料除尘灰(含铜废物、含铅金银废物、含锌废物综合利用生产线)、除油废活性炭、有机废气处理废活性炭、有机废气处理废催化剂、污水处理污泥、母液干化污泥、空压机废液压油、化验室产生的废液及残渣为危险废物,硫酸锌干燥包装除尘灰、纯水制备系统废石英砂、纯水制备系统废活性炭、纯水制备系统废反渗透膜、上料除尘灰(生产废水处理站)为一般固废,树脂反洗废水中和渣、MVR蒸发产生的混盐需鉴定。各种废物处理处置方式为:蒸发炉底渣、木炭灰、砷酸盐渣、上料收尘灰(含砷废物综合利用生产线)、白砷制备收尘灰、金属砷制备收尘灰、上料除尘灰(含铜废物、含铅金银废物、含锌废物综合利用生产线)返回系统利用,其余危废危废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上料除尘灰(生产废水处理站)、硫酸锌干燥包装除尘灰返回系统利用,其余一般固废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生活垃圾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树脂反洗废水中和渣、MVR蒸发产生的混盐鉴定后若属于危险废物,需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鉴定后若不属于危险废物,可外售进行综合利用。 |
2024年1月9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受理决定。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月9日-2024年1月22日。
电话:0391-*
传真:0391—*
邮箱:*@*26.com
通讯地址: (略) 第二行政区1号楼 行政审批服务科(*)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1 | 10万吨有色冶炼废物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重新报批) |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玉川产业集聚区)2号线南段路西 | (略) (略) | 济源 (略) | 一、基本情况 (略) (略) 位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玉川产业集聚区)二号线南段路西,公司10万吨有色冶炼废物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发生重大变动,需重新报批环评。变动后,项目原料以HW48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为主,根据工艺适应性,适当处理HW17表面处理废物、HW22含铜废物、HW23含锌废物、HW24含砷废物、HW26含镉废物、HW31含铅废物、HW34废酸、HW35废碱、HW46含镍废物;主要生产工艺为:(1)含砷废物料综合利用生产线:浆化-氧压浸出-还原结晶-漂洗-干燥-还原-金属砷,(2)含铜废物、含铅金银废物、含锌废物综合利用生产线:漂洗-浸出-净化-浓缩结晶-硫酸锌;主要产品:七水硫酸锌、三氧化二砷、金属砷、电积铜、海绵镉、铼酸铵、铅精粉、硫酸锌溶液、硫精粉;主要设备:浸出设备、净化设备、萃取设备、电积设备、干燥设备、还原炉、蒸发结晶设备等。 二、污染物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1)废气:项目原料库废气采用覆膜滤袋除尘器处理后经30m排气筒(DA001)排放,DA001排气筒中颗粒物、铅及其化合物、氟化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砷及其化合物满足参照执行的《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同时满足《济源示范区涉颗粒物、锅炉/窑炉和涉VOCs通用行业绩效分级指标体系(试行)》中A级企业要求;项目湿法车间废气二级碱液填料塔/覆膜滤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5m排气筒(DA002)排放,DA002排气筒中颗粒物、硫酸雾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同时满足《济源示范区涉颗粒物、锅炉/窑炉和涉VOCs通用行业绩效分级指标体系(试行)》要求;项目白砷及铼酸铵制备车间废气采用覆膜滤袋除尘器/三级碱液填料塔/碱液填料塔处理后经30m排气筒(DA003)排放,DA003排气筒中颗粒物、砷及其化合物、SO2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硫酸雾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颗粒物、SO2排放浓度同时满足《济源示范区涉颗粒物、锅炉/窑炉和涉VOCs通用行业绩效分级指标体系(试行)》要求;项目金属砷车间废气采用覆膜滤袋除尘器+碱液填料塔+除雾过滤+活性炭吸附经30m排气筒(DA004)排放,DA004排气筒中颗粒物、砷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SO2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要求,颗粒物、SO2排放浓度同时满足《济源示范区涉颗粒物、锅炉/窑炉和涉VOCs通用行业绩效分级指标体系(试行)》要求;铼酸铵蒸发结晶及蒸氨废气采用二级氨吸收塔处理后经18m排气筒(DA005)排放,DA005排气筒中氨气排放速率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项目萃取及电积车间废气二级碱液填料塔+除雾过滤+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经25m排气筒排放(DA006),DA006排气筒硫酸雾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非*烷总烃排放浓度《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要求;生产废水处理站熟石灰加料废气采用覆膜滤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DA007排气筒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同时满足《济源示范区涉颗粒物、锅炉/窑炉和涉VOCs通用行业绩效分级指标体系(试行)》要求。 (2)废水:生产废水处理达标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与清净废水、洗浴废水混合后经厂区总排口送玉川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风机、泵、离心机、空压机、球磨机、干燥机、硫酸锌包装机、冷却塔等设备,类比同类设备,声级为75-90dB(A)。经采取减震基础、隔声罩等措施,再经过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四周厂界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废吨袋、蒸发炉底渣、木炭灰、废离子交换树脂、砷酸盐渣、上料收尘灰、砷制备废气处理废活性炭、白砷制备收尘灰、金属砷制备收尘灰、除铁渣、镍钴渣、除氟渣、铅银渣、硫酸锌干燥包装除尘灰、除油废活性炭、有机废气处理废活性炭、有机废气处理废催化剂、纯水制备系统废石英砂、纯水制备系统废活性炭、纯水制备系统废反渗透膜、树脂反洗废水中和渣、污水处理污泥、MVR蒸发产生的混盐、母液干化污泥、空压机废液压油、化验室产生的废液及残渣、生活垃圾。其中废吨袋、蒸发炉底渣、木炭灰、废离子交换树脂、砷酸盐渣、上料上料收尘灰(含砷废物综合利用生产线)、白砷及砷制备废气处理废活性炭、白砷制备收尘灰、金属砷制备收尘灰、除铁渣、镍钴渣、除氟渣、铅银渣、上料除尘灰(含铜废物、含铅金银废物、含锌废物综合利用生产线)、除油废活性炭、有机废气处理废活性炭、有机废气处理废催化剂、污水处理污泥、母液干化污泥、空压机废液压油、化验室产生的废液及残渣为危险废物,硫酸锌干燥包装除尘灰、纯水制备系统废石英砂、纯水制备系统废活性炭、纯水制备系统废反渗透膜、上料除尘灰(生产废水处理站)为一般固废,树脂反洗废水中和渣、MVR蒸发产生的混盐需鉴定。各种废物处理处置方式为:蒸发炉底渣、木炭灰、砷酸盐渣、上料收尘灰(含砷废物综合利用生产线)、白砷制备收尘灰、金属砷制备收尘灰、上料除尘灰(含铜废物、含铅金银废物、含锌废物综合利用生产线)返回系统利用,其余危废危废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上料除尘灰(生产废水处理站)、硫酸锌干燥包装除尘灰返回系统利用,其余一般固废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生活垃圾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树脂反洗废水中和渣、MVR蒸发产生的混盐鉴定后若属于危险废物,需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鉴定后若不属于危险废物,可外售进行综合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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