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公示信息表-硝酸磷肥装置尾气及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公示信息表-硝酸磷肥装置尾气及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公示信息表<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项目名称 | 硝酸磷肥装置尾气及废水深度治理项目 | ||
项目地址 | (略) 中华东大街天脊集团 | ||
项目性质 | 新建□ 改建R 扩建□ 技术改造□ 技术引进□ | ||
项目负责人 | 崔慧峰 | 联系电话 | 0355-* |
公示信息类别 |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控制效果评价与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R | ||
评价报告编制单位或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单位 | 山西惟泰安全 (略) |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 栗小青 * |
评审(验收)情况(包括评审验收时间、主持人、评审验收人员、评价结论、评审及验收意见等): 评审时间:2021年4月28日 评审组成员: 评审组组长: 崔慧峰 评审组副组长: 魏文斌 李剑川 专家组组长及成员:范 炤 王艳萍 韩 锋 评审组成员: 苗泽斌 李向远 王纯庆 孙宏伟 魏爱芳 李文敏 李 勇 张朝刚 评审意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山西天 (略) 总经理崔慧峰组织天脊集团相关人员、3位职业卫生专家以及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劳务派遣单位负责人等组成验收组,于2021年4月28日对山西惟泰安全 (略) (以下简称“评价单位”)编制的《天脊煤 (略) 硝酸磷肥装置尾气及废水深度治理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了评审,并对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及职业卫生管理进行了现场验收。建设单位对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状况及职业卫生管理等情况的介绍,评价单位汇报了《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主要内容;验收组认真查阅了天脊煤 (略) 的职业卫生管理资料及档案,对该项目工作场所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运行、职业卫生管理、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工作场所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设置、应急救援设施的配备等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针对该建设项目的特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经研究讨论形成以下意见: 一、《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1、建设项目概况清晰,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原辅材料、施工过程等描述完整、准确。 2、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执行情况分析较全面;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分析清晰。 3、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分析基本正确;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方法及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 4、对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进行了描述。 5、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管理人员配置合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基本满足相关要求并得到落实。 6、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了职业健康监护。 7、应急救援措施基本满足要求。 8、正常生产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效果预期分析基本正确;对策措施和建议实用、合理、可行。 9、评价结论正确。 经讨论《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仍需修改完善以下内容: 1、评价依据中补充《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卫健委5号令)和《泵站设计规定》(GB50265-2010)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并在评价报告中有效落实。 2、完善原辅材料成分、使用量、储存方式等相关内容,补充盐酸、氢氧化钠等化学品的MSDS分析。 3、完善碱性尾气处理、酸解尾气处理、复合肥CP水处理等工作场所工艺流程及加药过程的分析与评价。 4、完善应急救援设施及应急救援物品的调查,细化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健康监护的分析与评价。 5、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 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 1、该项目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委托山西惟泰安全 (略) 进行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按有关程序进行了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符合验收程序。 2、该项目工作场所中设置了较完善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与主体设施同步运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工作场所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基本正常,检测结果显示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3、建立了职业病防护责任制并有相应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4、设置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了管理人员,能满足职业病防治工作要求,建立了职业卫生档案。 5、职业卫生“三同时”各项前期工作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基本符合国家的相关要求。 6、职业病防护设施预算、管理、维护基本符合要求;为劳动者配备了相应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劳动者基本能正确的佩戴和使用。 7、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按照规定的培训内容进行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8、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了职业健康监护。 9、制定有职业卫生应急管理制度。 10、该项目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 职业病防护设施现场需要整改的意见: 1、依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完善复肥CP水处理、WW水处理等工作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 2、浓盐酸储罐增设围堰,并在该区域内设置洗眼器;中控室补充滤毒罐使用记录。 3、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保养台账。 4、规范职业病危害告知,加强职业卫生培训内容的针对性。 5、验收组提出的其他意见。 验收组认为:《天脊煤 (略) 硝酸磷肥装置尾气及废水深度治理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及职业病防护设施基本符合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要求,建议整改后履行相关程序。 | |||
评审(验收)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全部整改落实 |
制表人:张朝刚 制表日期:2021年5月26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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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硝酸磷肥装置尾气及废水深度治理项目 | ||
项目地址 | (略) 中华东大街天脊集团 | ||
项目性质 | 新建□ 改建R 扩建□ 技术改造□ 技术引进□ | ||
项目负责人 | 崔慧峰 | 联系电话 | 0355-* |
公示信息类别 |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控制效果评价与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R | ||
评价报告编制单位或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单位 | 山西惟泰安全 (略) |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 栗小青 * |
评审(验收)情况(包括评审验收时间、主持人、评审验收人员、评价结论、评审及验收意见等): 评审时间:2021年4月28日 评审组成员: 评审组组长: 崔慧峰 评审组副组长: 魏文斌 李剑川 专家组组长及成员:范 炤 王艳萍 韩 锋 评审组成员: 苗泽斌 李向远 王纯庆 孙宏伟 魏爱芳 李文敏 李 勇 张朝刚 评审意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山西天 (略) 总经理崔慧峰组织天脊集团相关人员、3位职业卫生专家以及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劳务派遣单位负责人等组成验收组,于2021年4月28日对山西惟泰安全 (略) (以下简称“评价单位”)编制的《天脊煤 (略) 硝酸磷肥装置尾气及废水深度治理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了评审,并对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及职业卫生管理进行了现场验收。建设单位对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状况及职业卫生管理等情况的介绍,评价单位汇报了《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主要内容;验收组认真查阅了天脊煤 (略) 的职业卫生管理资料及档案,对该项目工作场所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运行、职业卫生管理、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工作场所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设置、应急救援设施的配备等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针对该建设项目的特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经研究讨论形成以下意见: 一、《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1、建设项目概况清晰,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原辅材料、施工过程等描述完整、准确。 2、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执行情况分析较全面;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分析清晰。 3、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分析基本正确;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方法及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 4、对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进行了描述。 5、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管理人员配置合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基本满足相关要求并得到落实。 6、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了职业健康监护。 7、应急救援措施基本满足要求。 8、正常生产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效果预期分析基本正确;对策措施和建议实用、合理、可行。 9、评价结论正确。 经讨论《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仍需修改完善以下内容: 1、评价依据中补充《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卫健委5号令)和《泵站设计规定》(GB50265-2010)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并在评价报告中有效落实。 2、完善原辅材料成分、使用量、储存方式等相关内容,补充盐酸、氢氧化钠等化学品的MSDS分析。 3、完善碱性尾气处理、酸解尾气处理、复合肥CP水处理等工作场所工艺流程及加药过程的分析与评价。 4、完善应急救援设施及应急救援物品的调查,细化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健康监护的分析与评价。 5、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 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 1、该项目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委托山西惟泰安全 (略) 进行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按有关程序进行了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符合验收程序。 2、该项目工作场所中设置了较完善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与主体设施同步运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工作场所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基本正常,检测结果显示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3、建立了职业病防护责任制并有相应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4、设置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了管理人员,能满足职业病防治工作要求,建立了职业卫生档案。 5、职业卫生“三同时”各项前期工作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基本符合国家的相关要求。 6、职业病防护设施预算、管理、维护基本符合要求;为劳动者配备了相应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劳动者基本能正确的佩戴和使用。 7、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按照规定的培训内容进行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8、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了职业健康监护。 9、制定有职业卫生应急管理制度。 10、该项目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 职业病防护设施现场需要整改的意见: 1、依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完善复肥CP水处理、WW水处理等工作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 2、浓盐酸储罐增设围堰,并在该区域内设置洗眼器;中控室补充滤毒罐使用记录。 3、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保养台账。 4、规范职业病危害告知,加强职业卫生培训内容的针对性。 5、验收组提出的其他意见。 验收组认为:《天脊煤 (略) 硝酸磷肥装置尾气及废水深度治理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及职业病防护设施基本符合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要求,建议整改后履行相关程序。 | |||
评审(验收)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全部整改落实 |
制表人:张朝刚 制表日期:2021年5月26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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