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泉州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泉州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略) 消防救援支队:
报来《关于申 (略) 消防救援总队泉州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项目建议书的函》(泉消函〔2023〕5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推进消防救援队*地震灾害救援力量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灭火救援攻坚组建设的意见》《关于推进消防救援队*水域救援力量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泉州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略) 消防救援支队作为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亟需补充一批地震救援、水域救援和灭火攻坚装备,加强自然灾害应急力量体系和能力建设。经研究,原 (略) 消防救援总队泉州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消防救援总队泉州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项目(项目代码:2312-*-04-03-*)。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丰泽区泉秀 (略) 消防救援支队。
三、项目单位: (略) 消防救援支队。
四、项目性质:新建。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泉州支队拟采购地震救援装备143件(套)、水域救援装备177件(套)、灭火救援攻坚组装备1988件(套)。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匡算4729.84万元,资金来源为除申请上级补助外, (略) 县两级财政为主筹措。
七、相关要求:
1.请项目单位严格依照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文件规定,规范开展设备采购,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建设进度的基本信息。
2.请据此复函,抓紧办理相关手续,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开展下一步工作。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略) 消防救援支队:
报来《关于申 (略) 消防救援总队泉州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项目建议书的函》(泉消函〔2023〕5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推进消防救援队*地震灾害救援力量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灭火救援攻坚组建设的意见》《关于推进消防救援队*水域救援力量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泉州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略) 消防救援支队作为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亟需补充一批地震救援、水域救援和灭火攻坚装备,加强自然灾害应急力量体系和能力建设。经研究,原 (略) 消防救援总队泉州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消防救援总队泉州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项目(项目代码:2312-*-04-03-*)。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丰泽区泉秀 (略) 消防救援支队。
三、项目单位: (略) 消防救援支队。
四、项目性质:新建。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泉州支队拟采购地震救援装备143件(套)、水域救援装备177件(套)、灭火救援攻坚组装备1988件(套)。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匡算4729.84万元,资金来源为除申请上级补助外, (略) 县两级财政为主筹措。
七、相关要求:
1.请项目单位严格依照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文件规定,规范开展设备采购,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建设进度的基本信息。
2.请据此复函,抓紧办理相关手续,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开展下一步工作。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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