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廊坊临空经济区起步区南区2020年市政路网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关于廊坊临空经济区起步区南区2020年市政路网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冀政转征函〔2023〕1522号
(略) 人民政府:
廊坊临空经济区起步区(南区) (略) 政路网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用地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2.5292公顷(其中耕地0.3733公顷、非耕农用地2.1559公顷),以划拨方式供地,作为廊坊临空经济区起步区(南区) (略) 政路网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用地。
二、你市要严格落实《 (略) 征收土地程序规定》,依法组织实施征收,组织落实好补偿安置工作,切实安排好群众生产生活。
2023年12月30日
冀政转征函〔2023〕1522号
(略) 人民政府:
廊坊临空经济区起步区(南区) (略) 政路网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用地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2.5292公顷(其中耕地0.3733公顷、非耕农用地2.1559公顷),以划拨方式供地,作为廊坊临空经济区起步区(南区) (略) 政路网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用地。
二、你市要严格落实《 (略) 征收土地程序规定》,依法组织实施征收,组织落实好补偿安置工作,切实安排好群众生产生活。
202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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