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廊坊临空经济区航企及物流企业运营区市政路网及配套基础设施三期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关于廊坊临空经济区航企及物流企业运营区市政路网及配套基础设施三期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冀政转征函〔2023〕2372号
(略) 人民政府:
廊坊临空经济区航企及物流 (略) 政路网及配套基础设施(三期)工程建设用地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46.0460公顷(其中耕地2.8738公顷、非耕农用地43.1722公顷)、未利用地0.0043公顷,征收集体建设用地0.3098公顷,转用国有农用地0.0142公顷(其中耕地0.0043公顷、非耕农用地0.0099公顷),共计批准建设用地46.3743公顷,以划拨方式供地,作为廊坊临空经济区航企及物流 (略) 政路网及配套基础设施(三期)工程建设用地。
二、你市要严格落实《 (略) 征收土地程序规定》,依法组织实施征收,组织落实好补偿安置工作,切实安排好群众生产生活。
2023年12月30日
冀政转征函〔2023〕2372号
(略) 人民政府:
廊坊临空经济区航企及物流 (略) 政路网及配套基础设施(三期)工程建设用地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46.0460公顷(其中耕地2.8738公顷、非耕农用地43.1722公顷)、未利用地0.0043公顷,征收集体建设用地0.3098公顷,转用国有农用地0.0142公顷(其中耕地0.0043公顷、非耕农用地0.0099公顷),共计批准建设用地46.3743公顷,以划拨方式供地,作为廊坊临空经济区航企及物流 (略) 政路网及配套基础设施(三期)工程建设用地。
二、你市要严格落实《 (略) 征收土地程序规定》,依法组织实施征收,组织落实好补偿安置工作,切实安排好群众生产生活。
202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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