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广灵分局2024年1月22日对2个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审批决定公告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广灵分局2024年1月22日对2个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审批决定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月22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月22日-2024年1月26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传 真:0352-*
通讯地址:广灵县行政审批大同。
邮 编:*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略) 杨树林局月明山林场2023年场部和管护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同环广函(审)[2024]1号 | 2024-1-26 |
2 | 山西秦 (略) 广灵县锦绣龙源建设项目 | 同环广函(审)[2024]2号 | 2024-1-26 |
(略) 杨树林局月明山林场2023年场部和管护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报告表批复.doc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月22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月22日-2024年1月26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传 真:0352-*
通讯地址:广灵县行政审批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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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略) 杨树林局月明山林场2023年场部和管护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同环广函(审)[2024]1号 | 2024-1-26 |
2 | 山西秦 (略) 广灵县锦绣龙源建设项目 | 同环广函(审)[2024]2号 | 2024-1-26 |
(略) 杨树林局月明山林场2023年场部和管护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报告表批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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