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1月18日拟作出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宝马全新动力电池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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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1月18日拟作出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宝马全新动力电池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1月1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8日-2024年1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联系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1*5号)一楼工程建设专区综合受理窗口(13)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宝马全新动力电池项目(一期工程)

(略) 宝马大道2号,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

(略)

辽宁 (略)

(略) 宝马全新动力电池项目(一期工程) (略) 宝马大道2号宝马动力总成工厂内,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内。项目北侧为沈阳嘉宝仓库、劳士领汽车配件和中能热力,西侧为彼尔纳汽车零部件,南侧为华晨宝马铁西工厂、东侧为空地和金杯全球物流。为满足华晨宝马规划生产的新能源汽车的动力需求,企业拟在动力总成工厂内建设“ (略) 宝马全新动力电池项目(一期工程)”。新建1条第六代全新动力电池组生产线及其配套工程,年产第六代全新动力电池组86400套/年。主要包括第六代全新动力电池组装车间、物流车间、化学品库、罐区、实验室等。第六代全新动力电池组装车间占地面积45157.27m2,总建筑面积49825.71m2。

本项目总投资约为*万,环保投资约为973万元。本项目劳动定员400人,三班制工作,年工作300天。

沈阳经开区管理委员会营商环境建设部(审批服务部)于2022年10月8日出具了本项目备案证明。

建设单位组织开展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报告书”包含了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内容。

1.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产生环节主要为电池模块装配产生的清洁废气、涂胶废气、激光清洗废气和焊接烟尘;壳体装配产生的等离子气流清洗废气、清洁废气、发泡废气、涂胶废气,喷涂废气;实验室废气及危废暂存库废气等。

清洁废气、发泡废气(非*烷总烃)集中收集后引入“E-RTO燃烧装置”净化处理,净化后的尾气经1根17m高排气筒(DA077)排放;涂胶废气(非*烷总烃)集中收集后引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5套)净化处理,净化后的尾气经5根17m高排气筒(DA078-DA082)排放;喷涂废气(颗粒物、非*烷总烃、苯、苯系物)集中收集后引入“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净化后的尾气经1根17m高排气筒(DA083)排放;实验室废气(非*烷总烃)集中收集后引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净化后的尾气经1根17m高排气筒(DA084)排放;激光清洗废气、等离子体气流清洗废气和焊接烟尘(颗粒物)经过滤除尘器处理后,经3根17m高排气筒(DA085-DA087)排放;危废暂存库废气集中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经DA056排放。

根据“报告书”,DA077非*烷总烃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二者从严);DA078-DA082非*烷总烃排放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DA083非*烷总烃、苯、苯系物排 (略) 《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颗粒物(漆雾)排放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DA084非*烷总烃排放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DA085-DA087颗粒物排放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DA056非*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产生环节主要为罐区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生产车间未收集到清洁废气、涂胶废气、发泡废气、清洗粉尘、焊接烟尘、喷涂废气和实验室废气,以及危废暂存库未收集到的非*烷总烃等。

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 3160-2019)、《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三者从严)无组织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苯、苯系物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 3160-2019)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污染物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厂区污水管网排入华晨宝马铁西工厂污水处理站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沈阳西部污水处理厂。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包括风机、发泡机、涂胶机和喷涂设备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实现达标排放。根据“报告书”,东、西、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南厂界(临宝马大道)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密封条、废包装纸箱、除尘灰、废零部件和除尘器废滤芯,暂存在车间内一般固废暂存点,集中收集后外售或厂家回收。

危险废物包括废抹布、废胶、废涂料、废异*醇包装桶、废胶水桶、废涂料桶、废润滑油桶、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实验室含镍废液、实验室废冷却液和实验室其他废液等。实验室含镍废液收集后暂存于废液储罐,其他危废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1月1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8日-2024年1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联系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1*5号)一楼工程建设专区综合受理窗口(13)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宝马全新动力电池项目(一期工程)

(略) 宝马大道2号,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

(略)

辽宁 (略)

(略) 宝马全新动力电池项目(一期工程) (略) 宝马大道2号宝马动力总成工厂内,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内。项目北侧为沈阳嘉宝仓库、劳士领汽车配件和中能热力,西侧为彼尔纳汽车零部件,南侧为华晨宝马铁西工厂、东侧为空地和金杯全球物流。为满足华晨宝马规划生产的新能源汽车的动力需求,企业拟在动力总成工厂内建设“ (略) 宝马全新动力电池项目(一期工程)”。新建1条第六代全新动力电池组生产线及其配套工程,年产第六代全新动力电池组86400套/年。主要包括第六代全新动力电池组装车间、物流车间、化学品库、罐区、实验室等。第六代全新动力电池组装车间占地面积45157.27m2,总建筑面积49825.71m2。

本项目总投资约为*万,环保投资约为973万元。本项目劳动定员400人,三班制工作,年工作300天。

沈阳经开区管理委员会营商环境建设部(审批服务部)于2022年10月8日出具了本项目备案证明。

建设单位组织开展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报告书”包含了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内容。

1.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产生环节主要为电池模块装配产生的清洁废气、涂胶废气、激光清洗废气和焊接烟尘;壳体装配产生的等离子气流清洗废气、清洁废气、发泡废气、涂胶废气,喷涂废气;实验室废气及危废暂存库废气等。

清洁废气、发泡废气(非*烷总烃)集中收集后引入“E-RTO燃烧装置”净化处理,净化后的尾气经1根17m高排气筒(DA077)排放;涂胶废气(非*烷总烃)集中收集后引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5套)净化处理,净化后的尾气经5根17m高排气筒(DA078-DA082)排放;喷涂废气(颗粒物、非*烷总烃、苯、苯系物)集中收集后引入“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净化后的尾气经1根17m高排气筒(DA083)排放;实验室废气(非*烷总烃)集中收集后引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净化后的尾气经1根17m高排气筒(DA084)排放;激光清洗废气、等离子体气流清洗废气和焊接烟尘(颗粒物)经过滤除尘器处理后,经3根17m高排气筒(DA085-DA087)排放;危废暂存库废气集中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经DA056排放。

根据“报告书”,DA077非*烷总烃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二者从严);DA078-DA082非*烷总烃排放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DA083非*烷总烃、苯、苯系物排 (略) 《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颗粒物(漆雾)排放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DA084非*烷总烃排放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DA085-DA087颗粒物排放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DA056非*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产生环节主要为罐区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生产车间未收集到清洁废气、涂胶废气、发泡废气、清洗粉尘、焊接烟尘、喷涂废气和实验室废气,以及危废暂存库未收集到的非*烷总烃等。

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 3160-2019)、《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三者从严)无组织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苯、苯系物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 3160-2019)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污染物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厂区污水管网排入华晨宝马铁西工厂污水处理站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沈阳西部污水处理厂。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包括风机、发泡机、涂胶机和喷涂设备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实现达标排放。根据“报告书”,东、西、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南厂界(临宝马大道)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密封条、废包装纸箱、除尘灰、废零部件和除尘器废滤芯,暂存在车间内一般固废暂存点,集中收集后外售或厂家回收。

危险废物包括废抹布、废胶、废涂料、废异*醇包装桶、废胶水桶、废涂料桶、废润滑油桶、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实验室含镍废液、实验室废冷却液和实验室其他废液等。实验室含镍废液收集后暂存于废液储罐,其他危废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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