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STNSB.B-a单元调整方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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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台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STNSB.B-a单元调整方案公告

《三台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ST(NSB.B)-a单元>调整方案公告

一、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范围位于中心城区南寺坝片区,西至老南桥桥头,北至滨江路,东 (略) 支路,南至三香路。涉及调整用地总面积7.49公顷。

二、调整内容

(一)将调整范围内原控规的支路调整为弹性道路。

(二)对调整范围内的用地布局和规划控制指标体系进行优化调整。

三、公告情况说明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 (略) 城乡规划条例》要求,对《三台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ST(NSB.B)-a单元>调整方案进行公告。

(二)本规划依据已批准的《 (略) 总体规划(2013—2030年)》、相关专业规划及相关法规政策等制定,图中未注明的其他控制要求,按《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版)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规划公告信息与相关地块土地使用权证证载土地使用性质不一致时,本规划所示的用地性质应视为政府对该地区发展的引导。

(四)本版公告的规划内容以三台县自然资源局存档备查的相关规划最新版本为准。

(五)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涉及保密内容不予公告。

(六)本规划最终解释权属三台县自然资源局。

(七)公告地点:

1.拟调整范围周边地段。

2.三台县自然资源局公示公告栏。

3.三台政务网http://**)。

(八)公告期限:

2024年01月22日——2024年02月21日

(九)反馈渠道:

对此规划调整方案有异议者,请将附有姓名、联系方式的书面意见投递到三台县自然资源局。

(十)咨询电话:

三台县自然资源局0816-*



图1-调整范围区位示意图


图2-调整范围影像图


图3-调整前用地布局图


图4-调整后用地布局图


附表:调整前后控制指标对比表

调整前控制指标表

用地编码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m)

备注

调整前

ST(NSB.B)-a-02-01

G1公园绿地

4855.2

-

-

≥75%

-

-

ST(NSB.B)-a-02-03

R21住宅用地

7922.12

<2.2

<24%

≥35%

<28

-

ST(NSB.B)-a-02-04

S42社会停车场用地

2942.55

-

-

-

-

按相关规范执行

ST(NSB.B)-a-02-05

R22服务设施用地

2335.42

<2.5

<40%

≥35%

<24

-

ST(NSB.B)-a-02-06

M2二类工业用地

3409.34

-

-

-

-

现状用地

ST(NSB.B)-a-02-07

U22环卫用地

4094.37

<0.5

<25%

≥35%

<12

垃圾转运站

ST(NSB.B)-a-02-08

G2防护绿地

3626.43

-

-

-

-

-

ST(NSB.B)-a-03-01

G1公园绿地

2246.6

-

-

≥75%

-

-

ST(NSB.B)-a-03-02

M2二类工业用地

31231.64

≥1.3且≤3.0

≥40%且≤60%

≥5%且≤15%

-

-

调整后控制指标表

用地编码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m)

备注

调整后

ST(NSB.B)-a-02-01

1401公园绿地

7101.82

-

-

≥75%

-

-

ST(NSB.B)-a-02-04

*社会停车场用地

2975.42

-

-

-

-

按相关规范执行

ST(NSB.B)-a-03-02

*二类工业用地

36075.52

-

-

-

-

现状

ST(NSB.B)-a-03-03

*二类工业用地

18832.04

≥1.3且≤3.0

≥40%且≤60%

≥5%且≤15%

≤24

-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未规定内容按《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版)执行







《三台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ST(NSB.B)-a单元>调整方案公告

一、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范围位于中心城区南寺坝片区,西至老南桥桥头,北至滨江路,东 (略) 支路,南至三香路。涉及调整用地总面积7.49公顷。

二、调整内容

(一)将调整范围内原控规的支路调整为弹性道路。

(二)对调整范围内的用地布局和规划控制指标体系进行优化调整。

三、公告情况说明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 (略) 城乡规划条例》要求,对《三台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ST(NSB.B)-a单元>调整方案进行公告。

(二)本规划依据已批准的《 (略) 总体规划(2013—2030年)》、相关专业规划及相关法规政策等制定,图中未注明的其他控制要求,按《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版)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规划公告信息与相关地块土地使用权证证载土地使用性质不一致时,本规划所示的用地性质应视为政府对该地区发展的引导。

(四)本版公告的规划内容以三台县自然资源局存档备查的相关规划最新版本为准。

(五)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涉及保密内容不予公告。

(六)本规划最终解释权属三台县自然资源局。

(七)公告地点:

1.拟调整范围周边地段。

2.三台县自然资源局公示公告栏。

3.三台政务网http://**)。

(八)公告期限:

2024年01月22日——2024年02月21日

(九)反馈渠道:

对此规划调整方案有异议者,请将附有姓名、联系方式的书面意见投递到三台县自然资源局。

(十)咨询电话:

三台县自然资源局0816-*



图1-调整范围区位示意图


图2-调整范围影像图


图3-调整前用地布局图


图4-调整后用地布局图


附表:调整前后控制指标对比表

调整前控制指标表

用地编码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m)

备注

调整前

ST(NSB.B)-a-02-01

G1公园绿地

4855.2

-

-

≥75%

-

-

ST(NSB.B)-a-02-03

R21住宅用地

7922.12

<2.2

<24%

≥35%

<28

-

ST(NSB.B)-a-02-04

S42社会停车场用地

2942.55

-

-

-

-

按相关规范执行

ST(NSB.B)-a-02-05

R22服务设施用地

2335.42

<2.5

<40%

≥35%

<24

-

ST(NSB.B)-a-02-06

M2二类工业用地

3409.34

-

-

-

-

现状用地

ST(NSB.B)-a-02-07

U22环卫用地

4094.37

<0.5

<25%

≥35%

<12

垃圾转运站

ST(NSB.B)-a-02-08

G2防护绿地

3626.43

-

-

-

-

-

ST(NSB.B)-a-03-01

G1公园绿地

2246.6

-

-

≥75%

-

-

ST(NSB.B)-a-03-02

M2二类工业用地

31231.64

≥1.3且≤3.0

≥40%且≤60%

≥5%且≤15%

-

-

调整后控制指标表

用地编码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m)

备注

调整后

ST(NSB.B)-a-02-01

1401公园绿地

7101.82

-

-

≥75%

-

-

ST(NSB.B)-a-02-04

*社会停车场用地

2975.42

-

-

-

-

按相关规范执行

ST(NSB.B)-a-03-02

*二类工业用地

36075.52

-

-

-

-

现状

ST(NSB.B)-a-03-03

*二类工业用地

18832.04

≥1.3且≤3.0

≥40%且≤60%

≥5%且≤15%

≤24

-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未规定内容按《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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