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吨级可纺性中间相沥青及高端碳素新材料研发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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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吨级可纺性中间相沥青及高端碳素新材料研发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复公示

一、项目位于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潇河产业园区太原起步区,占地面积25602.94m2。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5万元。项目分三期建设:一期建设厂房一、厂房四、综合楼及附属配套设施,并在厂房一安装1条300t/a中间相沥青生产线,在厂房四安装1条300t/a中间相沥青基碳纤维生产线;二期建设厂房二、厂房三、厂房五,在厂房一新增一条300t/a中间相沥青生产线,在厂房四新增一条300t/a中间相沥青基碳纤维生产线,厂房五为研发楼;三期在厂房二新建一条180t/a 碳/碳复合材料生产线,在厂房三新建一条20t/a泡沫碳生产线。如改变工程内容、地址、规模,须另行申报。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用热由1台160万kcal导热油炉供应,生活用热热源规划采用园区集中供热, (略) 提供。由于目前尚未接入供热管网,过渡期冬季利用空气源热泵给办公生活区供热。

(1)一期工程

储罐区废气:各储罐均采用固定顶罐,设液封装置,大小呼吸产生的废气经管道与车间废气合并送导热油炉焚烧处理。

催化剂投料仓废气:采用全封闭投料仓受料,降低粉尘无组织逸散。

中间相沥青生产线废气:各聚合釜、洗涤釜、溶剂回收釜等均为封闭式设备,并分别配套二级冷凝回收系统,生产过程挥发的V0Cs、HC1先经二级冷凝系统回收大部分组分后,剩余的少量不凝气再汇入废气主管道,经“二级碱洗吸收+导热油炉焚烧”处理。

中间相沥青碳纤维工序废气:生长炉、低温碳化床、高温碳化床、石墨化炉、上浆后烘干废气、表面处理废气经排空管汇集后送导热油炉焚烧处理。

食堂油烟废气:食堂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限值要求后,达标排放。

(2)二期工程

二期工程依托一期工程的储罐区和导热油炉。中间相沥青和中间相沥青基碳纤维生产线的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生产制度均与一期相同,工艺过程涉及的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量均与一期工艺相同,二期不凝尾气与一期尾气合并后通过废气主管道送“二级碱洗吸收+导热油炉焚烧”处理。

(3)三期工程

C/C复合材料生产线废气:浸渍槽、碳化炉、石墨化炉等设备有机废气经排空管汇集后送导热油炉焚烧处理。机加工工序均在全封闭式车床内加工,微负压操作,含尘废气经设备自带的滤芯过滤后无组织排放。

泡沫碳生产线废气:原料发泡、碳化炉、石墨化炉等设备有机废气经排空管汇集后送导热油炉焚烧处理。机加工车床为密闭式设备,打磨过程产生的少量粉尘经设备自带的滤芯过滤系统净化后无组织排放。

(4)导热油炉废气:项目设置1台160万大卡的燃气导热油炉,燃料为天然气,同时掺烧工艺过程产生的废气,导热油炉安装SCR脱硝系统,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标准要求,氮氧化物满足《 (略) 2019年度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方案》中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非*烷总烃排放限值要求后,达标排放。

(5)无组织废气:中间相沥青生产线催化剂投料仓、C/C复合材料、泡沫碳生产线机加工车床运行过程均位于车间内,同时设备自带除尘设施。厂房一内的原料萘、溶剂等的储存及周转缓冲均使用封闭式罐体,并使用密闭式管道输送。粉状物料采用包装袋盛放、密闭投料仓投料。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厂区化粪池处理,最后与循环水系统定排水、软水站含盐废水和地坪冲洗废水一起收集,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全盐量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4/1928-2019)表3中二级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汾东污水处理厂处理。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所有产生噪声的设备要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震、隔声等有效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不得发生噪声扰民现象。

4、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废反渗透膜、废除尘滤芯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置。废纤维丝返回生产工序作为原料利用。废包装物、废导热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棉纱、废手套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食堂产生的泔脚、废油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三、项目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颗粒物0.09t/a、二氧化硫0.12t/a、氮氧化物0.56t/a、挥发性有机物0.2t/a。

一、项目位于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潇河产业园区太原起步区,占地面积25602.94m2。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5万元。项目分三期建设:一期建设厂房一、厂房四、综合楼及附属配套设施,并在厂房一安装1条300t/a中间相沥青生产线,在厂房四安装1条300t/a中间相沥青基碳纤维生产线;二期建设厂房二、厂房三、厂房五,在厂房一新增一条300t/a中间相沥青生产线,在厂房四新增一条300t/a中间相沥青基碳纤维生产线,厂房五为研发楼;三期在厂房二新建一条180t/a 碳/碳复合材料生产线,在厂房三新建一条20t/a泡沫碳生产线。如改变工程内容、地址、规模,须另行申报。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用热由1台160万kcal导热油炉供应,生活用热热源规划采用园区集中供热, (略) 提供。由于目前尚未接入供热管网,过渡期冬季利用空气源热泵给办公生活区供热。

(1)一期工程

储罐区废气:各储罐均采用固定顶罐,设液封装置,大小呼吸产生的废气经管道与车间废气合并送导热油炉焚烧处理。

催化剂投料仓废气:采用全封闭投料仓受料,降低粉尘无组织逸散。

中间相沥青生产线废气:各聚合釜、洗涤釜、溶剂回收釜等均为封闭式设备,并分别配套二级冷凝回收系统,生产过程挥发的V0Cs、HC1先经二级冷凝系统回收大部分组分后,剩余的少量不凝气再汇入废气主管道,经“二级碱洗吸收+导热油炉焚烧”处理。

中间相沥青碳纤维工序废气:生长炉、低温碳化床、高温碳化床、石墨化炉、上浆后烘干废气、表面处理废气经排空管汇集后送导热油炉焚烧处理。

食堂油烟废气:食堂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限值要求后,达标排放。

(2)二期工程

二期工程依托一期工程的储罐区和导热油炉。中间相沥青和中间相沥青基碳纤维生产线的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生产制度均与一期相同,工艺过程涉及的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量均与一期工艺相同,二期不凝尾气与一期尾气合并后通过废气主管道送“二级碱洗吸收+导热油炉焚烧”处理。

(3)三期工程

C/C复合材料生产线废气:浸渍槽、碳化炉、石墨化炉等设备有机废气经排空管汇集后送导热油炉焚烧处理。机加工工序均在全封闭式车床内加工,微负压操作,含尘废气经设备自带的滤芯过滤后无组织排放。

泡沫碳生产线废气:原料发泡、碳化炉、石墨化炉等设备有机废气经排空管汇集后送导热油炉焚烧处理。机加工车床为密闭式设备,打磨过程产生的少量粉尘经设备自带的滤芯过滤系统净化后无组织排放。

(4)导热油炉废气:项目设置1台160万大卡的燃气导热油炉,燃料为天然气,同时掺烧工艺过程产生的废气,导热油炉安装SCR脱硝系统,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标准要求,氮氧化物满足《 (略) 2019年度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方案》中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非*烷总烃排放限值要求后,达标排放。

(5)无组织废气:中间相沥青生产线催化剂投料仓、C/C复合材料、泡沫碳生产线机加工车床运行过程均位于车间内,同时设备自带除尘设施。厂房一内的原料萘、溶剂等的储存及周转缓冲均使用封闭式罐体,并使用密闭式管道输送。粉状物料采用包装袋盛放、密闭投料仓投料。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厂区化粪池处理,最后与循环水系统定排水、软水站含盐废水和地坪冲洗废水一起收集,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全盐量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4/1928-2019)表3中二级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汾东污水处理厂处理。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所有产生噪声的设备要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震、隔声等有效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不得发生噪声扰民现象。

4、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废反渗透膜、废除尘滤芯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置。废纤维丝返回生产工序作为原料利用。废包装物、废导热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棉纱、废手套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食堂产生的泔脚、废油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三、项目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颗粒物0.09t/a、二氧化硫0.12t/a、氮氧化物0.56t/a、挥发性有机物0.2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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