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渌口区桔园地块四、五、六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第一阶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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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渌口区桔园地块四、五、六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第一阶段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 (略) 生态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监管的通知》(湘环发(2021)26号)文件要求,进 (略) 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控,建立健全联动监管机制,做好“十四五”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考核工作,确保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要求对“一住两公”建设用地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渌口区桔园地块(四、五、六)(以下称“本地块”) (略) 渌口区渌口镇王家洲村,地块总用地面积为85278.71m2,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3.14350°,北纬27.73384°,四至范围:西至王家洲村委会,北至跃达大道,东至伏波大道。本地块由三个相毗邻的地块组成,分别为地块四、地块五、地块六,其中地块四面积为28188.33m2(湘(2021)渌口区不动产权第*号),地块五面积为43888.26m2(湘(2021)渌口区不动产权第*号),地块六面积为13202.12m2(湘(2021)渌口区不动产权第*号),地块规划用途均为城镇住宅用地。

本地块权属来源于《 (略) 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2019)政国土挂字第186号中“株洲县2018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储备用地建设项目(2017年度增减挂钩)”和《 (略) 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2020)政国土字第651号中“ (略) 渌口区2019年度第十二批次储备用地项目”,供应面积分别为13202.12m2、72076.59m2。本地块土地使用权分别于2021年05月27日(地块四、五)、2021年06月09日(地块六)通过挂牌出让方式由株洲渌湘 (略) 摘牌取得。地块原用地性质为农用地(林地),规划用地性质变更为城镇住宅用地,应当对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为响应政府文件号召,株洲渌湘 (略) 委托湖南方瑞 (略) (略) 渌口区桔园地块(四、五、六)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于2023年09月对本地块开展了土壤环境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通过现场与相关人员访谈,收集相关资料,在了解地块内及周边当前和历史污染情况的基础上,进行了现场勘察。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要求,编制完成了《 (略) 渌口区桔园地块(四、五、六)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第一阶段)》。

通过第一阶段地块土壤环境调查未发现本地块内及周围区域现状和历史上存在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内没有储存、处置和利用过危险废物。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第4.2.2.1条的规定,本次调查的地块不存在化工厂、农药厂、冶炼厂、加油站、化学品储罐、固体废物处理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活动,现场踏勘未发现污染源,周边地块无可能的污染源。因此报告认为本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可作为城镇住宅用地建设开发,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

, (略) ,渌口区,株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 (略) 生态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监管的通知》(湘环发(2021)26号)文件要求,进 (略) 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控,建立健全联动监管机制,做好“十四五”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考核工作,确保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要求对“一住两公”建设用地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渌口区桔园地块(四、五、六)(以下称“本地块”) (略) 渌口区渌口镇王家洲村,地块总用地面积为85278.71m2,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3.14350°,北纬27.73384°,四至范围:西至王家洲村委会,北至跃达大道,东至伏波大道。本地块由三个相毗邻的地块组成,分别为地块四、地块五、地块六,其中地块四面积为28188.33m2(湘(2021)渌口区不动产权第*号),地块五面积为43888.26m2(湘(2021)渌口区不动产权第*号),地块六面积为13202.12m2(湘(2021)渌口区不动产权第*号),地块规划用途均为城镇住宅用地。

本地块权属来源于《 (略) 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2019)政国土挂字第186号中“株洲县2018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储备用地建设项目(2017年度增减挂钩)”和《 (略) 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2020)政国土字第651号中“ (略) 渌口区2019年度第十二批次储备用地项目”,供应面积分别为13202.12m2、72076.59m2。本地块土地使用权分别于2021年05月27日(地块四、五)、2021年06月09日(地块六)通过挂牌出让方式由株洲渌湘 (略) 摘牌取得。地块原用地性质为农用地(林地),规划用地性质变更为城镇住宅用地,应当对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为响应政府文件号召,株洲渌湘 (略) 委托湖南方瑞 (略) (略) 渌口区桔园地块(四、五、六)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于2023年09月对本地块开展了土壤环境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通过现场与相关人员访谈,收集相关资料,在了解地块内及周边当前和历史污染情况的基础上,进行了现场勘察。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要求,编制完成了《 (略) 渌口区桔园地块(四、五、六)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第一阶段)》。

通过第一阶段地块土壤环境调查未发现本地块内及周围区域现状和历史上存在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内没有储存、处置和利用过危险废物。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第4.2.2.1条的规定,本次调查的地块不存在化工厂、农药厂、冶炼厂、加油站、化学品储罐、固体废物处理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活动,现场踏勘未发现污染源,周边地块无可能的污染源。因此报告认为本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可作为城镇住宅用地建设开发,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

, (略) ,渌口区,株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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