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中佳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型高铝料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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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中佳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型高铝料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中 (略) 《新型高铝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新型高铝料项目
建设地点: 郊区经济开发区大通工贸园
建设单位: 安徽中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鑫 (略)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 1 铝灰报告12.12.pdf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安徽铜陵郊区经济开发区大通工贸园,占地面积16000m2,新建一栋厂房、一栋研发楼等,总建筑面积约10000m2,购置4台额定容量为10t的煅烧炉(2用2备)、球磨机、筛分机、斗式提升机、变频输送机、高质化熟化器等生产设备及相应的配套设备,并在厂区建设和完善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形成年资源化利用2.8万吨含铝灰渣(大修渣HW48 321-023-48,二次铝灰HW48 321-024-48,炭渣HW48 321-025-48,一次铝灰HW48 321-026-48,环保除尘灰HW48 321-034-48)的生产能力。本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6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利用”的要求完善给排水系统。优化废水处理工艺,提高新鲜水的重复利用率和废水处理效率。定期置换的水喷淋废水经收集后回用于SNCR废气处理装置,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沉淀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一同进入南部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南部城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 (二)进一步优化生产车间废气有组织和无组织收集、处理系统。项目投料(筛分)粉尘、储料仓进料粉尘、球磨机进料粉尘、铝颗粒包装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筛灰料仓落料粉尘、筛分粉尘、滚筒筛落料粉尘、储料仓落料粉尘、球磨粉尘(铝颗粒)、球磨机落料粉尘、二次筛分粉尘、滚筒筛落料粉尘、储灰罐暂存粉尘经密闭管道收集,收集的粉尘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煅烧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经“SNCR脱硝+半干法脱酸”处理后与环境集烟系统废气经“活性炭喷射吸附+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一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翻倒机进料粉尘、高铝料包装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熟化冷却粉尘、球磨粉尘(高铝料)、筛分粉尘经密闭管道收集,收集的粉尘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铝灰库废气、氨水储罐呼吸废气经各自抽风系统收集,经二级水喷淋处理后通过一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完善环境集烟系统设计与运行操作,实现生产车间烟气全收集。煅烧废气及环境集烟系统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规定的排放限值,其他工序废气中颗粒物及煅烧废气中氟化物、氯化氢、重金属类污染因子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规定的排放限值,上述标准未包含的重金属类污染因子、二噁英排放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和表2规定的排放限值。 (三)强化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按《报告书》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项目新建3个地下水监测井、2个土壤跟踪监测点。地下水监测井应具备应急抽水功能,落实地下水长期监测和风险应急监测制度,发现污染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阻断污染源,防止污染扩延并清理污染。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 (四)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除尘灰、废活性炭、废布袋、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及废包装桶、含油棉纱手套、实验室废液等属于危险废物,车间内暂时贮存库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有关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落实一般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相关管理制度,废钢球、废分子筛、脱硫石膏等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一般固废厂内暂存场所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五)优化总图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建筑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对煅烧炉、球磨机、滚筒筛、筛分机、斗式提升机、变频输送机、高质化熟化器、煅烧液压翻倒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密闭隔声、安装减振器件等措施,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六)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保部公告2016年第74号)要求,细化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本项目新建400m3事故应急池一座。确保非正常工况排水、事故状态下生产废水、初期雨水、消防废水和泄漏物全部得到截留或自流进入事故池,不排入外环境。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郊区生态环境分局备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 (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和《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煅烧废气排气筒安装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在线监测系统,建立健全监测制度,制定自行监测方案,依法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严格特征污染物排放管控,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期内未收到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市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科 受理地点: 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 0562-* 电子邮箱:
落款日期: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中 (略) 《新型高铝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新型高铝料项目
建设地点: 郊区经济开发区大通工贸园
建设单位: 安徽中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鑫 (略)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 1 铝灰报告12.12.pdf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安徽铜陵郊区经济开发区大通工贸园,占地面积16000m2,新建一栋厂房、一栋研发楼等,总建筑面积约10000m2,购置4台额定容量为10t的煅烧炉(2用2备)、球磨机、筛分机、斗式提升机、变频输送机、高质化熟化器等生产设备及相应的配套设备,并在厂区建设和完善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形成年资源化利用2.8万吨含铝灰渣(大修渣HW48 321-023-48,二次铝灰HW48 321-024-48,炭渣HW48 321-025-48,一次铝灰HW48 321-026-48,环保除尘灰HW48 321-034-48)的生产能力。本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6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利用”的要求完善给排水系统。优化废水处理工艺,提高新鲜水的重复利用率和废水处理效率。定期置换的水喷淋废水经收集后回用于SNCR废气处理装置,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沉淀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一同进入南部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南部城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 (二)进一步优化生产车间废气有组织和无组织收集、处理系统。项目投料(筛分)粉尘、储料仓进料粉尘、球磨机进料粉尘、铝颗粒包装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筛灰料仓落料粉尘、筛分粉尘、滚筒筛落料粉尘、储料仓落料粉尘、球磨粉尘(铝颗粒)、球磨机落料粉尘、二次筛分粉尘、滚筒筛落料粉尘、储灰罐暂存粉尘经密闭管道收集,收集的粉尘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煅烧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经“SNCR脱硝+半干法脱酸”处理后与环境集烟系统废气经“活性炭喷射吸附+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一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翻倒机进料粉尘、高铝料包装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熟化冷却粉尘、球磨粉尘(高铝料)、筛分粉尘经密闭管道收集,收集的粉尘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铝灰库废气、氨水储罐呼吸废气经各自抽风系统收集,经二级水喷淋处理后通过一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完善环境集烟系统设计与运行操作,实现生产车间烟气全收集。煅烧废气及环境集烟系统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规定的排放限值,其他工序废气中颗粒物及煅烧废气中氟化物、氯化氢、重金属类污染因子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规定的排放限值,上述标准未包含的重金属类污染因子、二噁英排放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和表2规定的排放限值。 (三)强化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按《报告书》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项目新建3个地下水监测井、2个土壤跟踪监测点。地下水监测井应具备应急抽水功能,落实地下水长期监测和风险应急监测制度,发现污染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阻断污染源,防止污染扩延并清理污染。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 (四)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除尘灰、废活性炭、废布袋、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及废包装桶、含油棉纱手套、实验室废液等属于危险废物,车间内暂时贮存库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有关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落实一般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相关管理制度,废钢球、废分子筛、脱硫石膏等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一般固废厂内暂存场所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五)优化总图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建筑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对煅烧炉、球磨机、滚筒筛、筛分机、斗式提升机、变频输送机、高质化熟化器、煅烧液压翻倒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密闭隔声、安装减振器件等措施,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六)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保部公告2016年第74号)要求,细化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本项目新建400m3事故应急池一座。确保非正常工况排水、事故状态下生产废水、初期雨水、消防废水和泄漏物全部得到截留或自流进入事故池,不排入外环境。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郊区生态环境分局备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 (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和《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煅烧废气排气筒安装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在线监测系统,建立健全监测制度,制定自行监测方案,依法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严格特征污染物排放管控,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期内未收到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市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科 受理地点: 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 0562-*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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