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海铭塑业有限公司年产80万平方米建筑模板及5万吨汽车用改性塑料颗粒项目公众参与信息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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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海铭塑业有限公司年产80万平方米建筑模板及5万吨汽车用改性塑料颗粒项目公众参与信息一次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委托安徽 (略) 承担“ (略) 年产80万平方米建筑模板及5万吨汽车用改性塑料颗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对拟建项目环评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略) 年产80万平方米建筑模板及5万吨汽车用改性塑料颗粒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单位: (略) ;

建设地点:界首高新区北城科技园创新路 8 号;

项目投资:13000万元;

项目建设规模及工程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约 34 亩,占地面积约34亩,项目新建厂房12000 平方米,办公用房及其他辅助用房 2100 平方米。购置相关生产线设备4套,主要生产建筑用 PVC建筑板材;购置10条汽车用改性塑料颗粒生产线,建成后达到年产80万平方米建筑模板及5万吨汽车用改性塑料颗粒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姓名:张海侠

联系方式:*

地址:界首高新区北城科技园创新路 8 号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安徽 (略)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邮箱:*@*26.com

(四)公众意见表

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调查表至环评单位联系人邮箱,也可将公众意见调查表邮寄至建设单位联系人。

请于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您的意见和建议。


(略)

2023年12月20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委托安徽 (略) 承担“ (略) 年产80万平方米建筑模板及5万吨汽车用改性塑料颗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对拟建项目环评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略) 年产80万平方米建筑模板及5万吨汽车用改性塑料颗粒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单位: (略) ;

建设地点:界首高新区北城科技园创新路 8 号;

项目投资:13000万元;

项目建设规模及工程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约 34 亩,占地面积约34亩,项目新建厂房12000 平方米,办公用房及其他辅助用房 2100 平方米。购置相关生产线设备4套,主要生产建筑用 PVC建筑板材;购置10条汽车用改性塑料颗粒生产线,建成后达到年产80万平方米建筑模板及5万吨汽车用改性塑料颗粒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姓名:张海侠

联系方式:*

地址:界首高新区北城科技园创新路 8 号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安徽 (略)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邮箱:*@*26.com

(四)公众意见表

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调查表至环评单位联系人邮箱,也可将公众意见调查表邮寄至建设单位联系人。

请于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您的意见和建议。


(略)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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