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审查重庆市城口县双河乡柳河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环评信息的公示表
城口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审查重庆市城口县双河乡柳河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环评信息的公示表
城口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1月23日—2024年1月29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通讯地址:城口县复兴街道茅坪社区行政综合楼B栋8楼,邮编:*。
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 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1 | (略) 城口县双河乡柳河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 | (略) 城口县双河乡柳河村 | 重庆旺 (略) | 重庆精创 (略) | 本项目矿区面积0.0194km2,工业广场设置1条碎石生产线,配套建设振动给料机、振动筛、颚式破碎机、锤式破碎机、冲击式破碎机、轮斗洗砂机、脱水筛等生产设备。其中设计边坡损失(332)资源量216.9万吨,可利用(122b)基础储量119.2万吨,按回采率95%计算,矿山可采储量113.24万吨,开采规模20万t/a。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79万元,占总投资的7.9%。 | (1)废气 施工期: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管理,采取洒水降尘、密闭运输、围挡等措施,确保施工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中的其他区域标准排放限值。 运营期: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来自开采区和配套辅助设施,主要包括覆盖层剥离扬尘、钻孔粉尘、爆破粉尘、爆破废气、铲装扬尘、溜槽粉尘、排土场粉尘、卸料粉尘及工业广场的破碎、筛分、进仓粉尘、皮带运输粉尘、矿区运输粉尘等。覆盖层剥离扬尘时采取洒水抑尘;钻孔粉尘采用自带收尘装置的潜孔钻机,采用湿式作业;爆破粉尘采用多排孔微差爆破方式,爆破前采用湿草垫掩盖、爆破后向下风向采取洒水抑尘溜;铲装扬尘采用雾炮机在铲装点喷雾洒水降尘,同时降低料斗高度,以减少装卸过程中的扬尘产生,装车时严禁超高、超载,防止撒落粉尘;溜槽粉尘采取在溜矿前将矿石润湿、溜矿槽两侧设置喷雾降尘装置、接矿平台设置雾炮机喷雾洒水降尘;排土场粉尘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对排土场未绿化部分覆盖防尘布;卸料粉尘、进仓粉尘通过设置喷雾洒水装置;破碎、筛分工序采用顶部密闭、连接废气收集管道,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同时在设备进、出口设置喷雾装置洒水降尘;皮带运输粉尘通过设置水雾喷淋设施进行降尘;矿区运输粉尘通过道路硬化,在道路两侧设置自动喷雾装置,进出车辆加盖篷布、控制装载量、限速,运输道路加强洒水抑尘措施,确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其他区域标准排放限值。 (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施工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 运营期: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项目项目钻孔防尘用水,爆破、开挖、铲装喷淋洒水,采区及溜矿槽降尘用水,道路防尘用水,排土场降尘用水和工业广场降尘用水,全部被地面吸收或矿石吸收和蒸发损耗,不外排;车轮浸湿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洗砂废水经压滤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线,不外排。 (3)噪声 施工期:合理安排高噪声施工机械作业时间,尽量避免多台高噪声施工机械同时施工,加强施工设备维护管理等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 运营期:项目营运主要噪声源来自爆破、机械设备及进运输车辆噪声。合理控制爆破炸药使用量,采用多排孔微差松动爆破工艺,合理安排爆破时间,爆破作业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中的(爆破振动安全允许标准)执行;工业场地内的机械设备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减少事故噪声排放;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和道路的日常维护等措施,确保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固废主要为项目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剥离表土、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剥离表土就地暂存后用于平台复绿用土;建筑垃圾中的废钢铁等可利用的建筑材料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 (略)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点袋装收集,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置。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表土、废泥土石、污泥、泥饼、废夹石、除尘灰、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含油冷凝废液、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生活垃圾等。表土、废泥土石、污泥、泥饼暂存于临时排土场分区堆放,用于后期采空区复垦;废夹石、除尘灰排土场暂存,定期清理外售;废润滑油桶、含油冷凝废液、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均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并做好危废转移联单的记录;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208-*-04-05-* |
城口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1月23日—2024年1月29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通讯地址:城口县复兴街道茅坪社区行政综合楼B栋8楼,邮编:*。
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 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1 | (略) 城口县双河乡柳河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 | (略) 城口县双河乡柳河村 | 重庆旺 (略) | 重庆精创 (略) | 本项目矿区面积0.0194km2,工业广场设置1条碎石生产线,配套建设振动给料机、振动筛、颚式破碎机、锤式破碎机、冲击式破碎机、轮斗洗砂机、脱水筛等生产设备。其中设计边坡损失(332)资源量216.9万吨,可利用(122b)基础储量119.2万吨,按回采率95%计算,矿山可采储量113.24万吨,开采规模20万t/a。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79万元,占总投资的7.9%。 | (1)废气 施工期: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管理,采取洒水降尘、密闭运输、围挡等措施,确保施工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中的其他区域标准排放限值。 运营期: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来自开采区和配套辅助设施,主要包括覆盖层剥离扬尘、钻孔粉尘、爆破粉尘、爆破废气、铲装扬尘、溜槽粉尘、排土场粉尘、卸料粉尘及工业广场的破碎、筛分、进仓粉尘、皮带运输粉尘、矿区运输粉尘等。覆盖层剥离扬尘时采取洒水抑尘;钻孔粉尘采用自带收尘装置的潜孔钻机,采用湿式作业;爆破粉尘采用多排孔微差爆破方式,爆破前采用湿草垫掩盖、爆破后向下风向采取洒水抑尘溜;铲装扬尘采用雾炮机在铲装点喷雾洒水降尘,同时降低料斗高度,以减少装卸过程中的扬尘产生,装车时严禁超高、超载,防止撒落粉尘;溜槽粉尘采取在溜矿前将矿石润湿、溜矿槽两侧设置喷雾降尘装置、接矿平台设置雾炮机喷雾洒水降尘;排土场粉尘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对排土场未绿化部分覆盖防尘布;卸料粉尘、进仓粉尘通过设置喷雾洒水装置;破碎、筛分工序采用顶部密闭、连接废气收集管道,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同时在设备进、出口设置喷雾装置洒水降尘;皮带运输粉尘通过设置水雾喷淋设施进行降尘;矿区运输粉尘通过道路硬化,在道路两侧设置自动喷雾装置,进出车辆加盖篷布、控制装载量、限速,运输道路加强洒水抑尘措施,确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其他区域标准排放限值。 (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施工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 运营期: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项目项目钻孔防尘用水,爆破、开挖、铲装喷淋洒水,采区及溜矿槽降尘用水,道路防尘用水,排土场降尘用水和工业广场降尘用水,全部被地面吸收或矿石吸收和蒸发损耗,不外排;车轮浸湿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洗砂废水经压滤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线,不外排。 (3)噪声 施工期:合理安排高噪声施工机械作业时间,尽量避免多台高噪声施工机械同时施工,加强施工设备维护管理等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 运营期:项目营运主要噪声源来自爆破、机械设备及进运输车辆噪声。合理控制爆破炸药使用量,采用多排孔微差松动爆破工艺,合理安排爆破时间,爆破作业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中的(爆破振动安全允许标准)执行;工业场地内的机械设备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减少事故噪声排放;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和道路的日常维护等措施,确保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固废主要为项目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剥离表土、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剥离表土就地暂存后用于平台复绿用土;建筑垃圾中的废钢铁等可利用的建筑材料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 (略)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点袋装收集,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置。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表土、废泥土石、污泥、泥饼、废夹石、除尘灰、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含油冷凝废液、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生活垃圾等。表土、废泥土石、污泥、泥饼暂存于临时排土场分区堆放,用于后期采空区复垦;废夹石、除尘灰排土场暂存,定期清理外售;废润滑油桶、含油冷凝废液、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均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并做好危废转移联单的记录;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208-*-04-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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