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综合保税区纪检监察工委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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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综合保税区纪检监察工委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潍坊综合保税区纪检监察工委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22
字号: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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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略) 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要求及授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相关要求,结合我单位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潍坊综合保税区门户网站(http://**)查阅或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潍坊综合保税区纪检监察工委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3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保税区纪检监察工委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及区管委会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纪检监察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公开各类信息886条,其中部门预算、决算2条,重点领域公开4条,转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信息、发布部门工作信息88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纪检监察工委办公室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先审后发”制度,严把公开信息政治观、法律关、安全关、文字关,确保了信息的依法有序规范发布,确保所有发布上网的文件均经过规范性和保密性审查,确保无泄密事件发生。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自查制度,及时整改存在问题,确保信息依法有序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

区纪检监察工委办公室积极采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通过纪检监察网站、政府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号、短信平台、新闻媒体等,对机构、业务、工作信息等工作,做到信息及时公开,公众的知情权与参与权获得切实可行的保障。

(五)监督保障情况

1.提高站位,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2.制定《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公开原则、年度任务和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形式、主体等要素。以网站为依托,明确各内设机构日常工作任务,压实责任。

3.积极参加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我单位2023年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2022年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区纪检监察工委办公室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一是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上级纪委监委业务培训以及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政策的理解深度,着力解决对政策解读的可读性不够强、理解上还不够深刻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处理政务公开的能力。二是聚焦上级决策部署,对政务公开内容进行完善,转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信息、发布部门工作信息880条。

(二)2023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单位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工作人员处理政务公开事务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务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完善,质量还有待提高。

(三)改进措施

一是全面提升公开水平。加强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二是全面规范公开内容。精心梳理群众关注高的政府信息,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府重点工作、重要决策部署、重大改革措施的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三是全面提高公开质量。推进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规范化建设,做到发现问题即查即改,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依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我单位2023年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对照《 (略) 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编制我单位工作任务分工,定期上传、更新内容,实行“月检测、季分析”,强化日常监管。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方面。我单位2023年未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开展政务公开创新方面。2023年,我单位继续加大主动公开、诉求回应力度;不断创新公开维度,拓宽应用场景,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推动公开与主责主业融合;深化政策解读,针对惠企政策,推行“服务企业专员+政策解读专员”模式,为企业解答政策疑问。年度内开展多次“政府公开日”活动,通过座谈会、大厅后台行等活动收集群众诉求,不断提升公开质量。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潍坊综合保税区纪检监察工委办公室

2024年1月16日

潍坊综合保税区纪检监察工委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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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略) 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要求及授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相关要求,结合我单位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潍坊综合保税区门户网站(http://**)查阅或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潍坊综合保税区纪检监察工委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3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保税区纪检监察工委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及区管委会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纪检监察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公开各类信息886条,其中部门预算、决算2条,重点领域公开4条,转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信息、发布部门工作信息88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纪检监察工委办公室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先审后发”制度,严把公开信息政治观、法律关、安全关、文字关,确保了信息的依法有序规范发布,确保所有发布上网的文件均经过规范性和保密性审查,确保无泄密事件发生。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自查制度,及时整改存在问题,确保信息依法有序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

区纪检监察工委办公室积极采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通过纪检监察网站、政府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号、短信平台、新闻媒体等,对机构、业务、工作信息等工作,做到信息及时公开,公众的知情权与参与权获得切实可行的保障。

(五)监督保障情况

1.提高站位,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2.制定《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公开原则、年度任务和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形式、主体等要素。以网站为依托,明确各内设机构日常工作任务,压实责任。

3.积极参加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我单位2023年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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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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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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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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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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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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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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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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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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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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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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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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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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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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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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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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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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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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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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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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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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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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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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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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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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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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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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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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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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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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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2022年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区纪检监察工委办公室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一是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上级纪委监委业务培训以及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政策的理解深度,着力解决对政策解读的可读性不够强、理解上还不够深刻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处理政务公开的能力。二是聚焦上级决策部署,对政务公开内容进行完善,转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信息、发布部门工作信息880条。

(二)2023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单位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工作人员处理政务公开事务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务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完善,质量还有待提高。

(三)改进措施

一是全面提升公开水平。加强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二是全面规范公开内容。精心梳理群众关注高的政府信息,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府重点工作、重要决策部署、重大改革措施的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三是全面提高公开质量。推进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规范化建设,做到发现问题即查即改,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依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我单位2023年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对照《 (略) 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编制我单位工作任务分工,定期上传、更新内容,实行“月检测、季分析”,强化日常监管。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方面。我单位2023年未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开展政务公开创新方面。2023年,我单位继续加大主动公开、诉求回应力度;不断创新公开维度,拓宽应用场景,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推动公开与主责主业融合;深化政策解读,针对惠企政策,推行“服务企业专员+政策解读专员”模式,为企业解答政策疑问。年度内开展多次“政府公开日”活动,通过座谈会、大厅后台行等活动收集群众诉求,不断提升公开质量。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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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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