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阜阳富龙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粉煤灰细磨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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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阜阳富龙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粉煤灰细磨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关于《安徽阜阳富龙 (略) 石灰石、粉煤灰细磨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审批意见的函

安徽阜阳富龙 (略) :

报来的《安徽阜阳富龙 (略) 石灰石、粉煤灰细磨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311-*-04-02-*)收悉。根据环保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前提下,该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原则同意按《报告表》所列项目地点、性质、内容及规模建设。

二、项 (略) 颍东区颍东路381号,项目利用厂区现有闲置空地进行建设,新增1套石灰石、粉煤灰细磨加工生产线,配套建设球磨机、选粉机、筒仓等相关配套设备。项目占地面积约1000m2,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环保设施等公用及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年细磨约5万吨石灰石磨粉、5万吨粉煤灰磨粉的生产规模。工程总投资和环保投资: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9.5万元,占总投资的2.98%。

三、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强化节水措施。食堂废水经现有隔油池处理,汇同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处理,后进入颍东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废水排放应满足颍东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要求,减小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

2、加强废气的收集处理,采取可靠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废气污染防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包括石灰石原料卸料粉尘、石灰石原料上料粉尘、筒仓呼吸粉尘、细磨粉尘、车辆运输扬尘以及食堂油烟等。石灰石原料上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风机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排气筒排放;各筒仓呼吸粉尘经各筒仓顶部自带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仓顶呼吸口排放;对球磨机出料口和出料斗密闭设置,细磨粉尘经密闭收集后经风机引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经过排气筒排放。石灰石堆场采用封闭式结构,地面硬化,堆场顶部设置自动喷淋设施;厂区道路硬化,洒水车定期洒水;对运输物料进行加盖帆布并限制车速、禁止超载等。各项废气均应达标排放。

3、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各类设备并加强维护管理。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提升机、球磨机、选粉机等设备及废气治理风机。通过基础减振、严格订购高噪声设备要求、局部隔离高噪声设备、加强维修管理、合理布置绿化等措施,厂界噪声贡献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南厂界临交通干线一侧应满足4类标准。

4、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收集粉尘,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一般固废:收集粉尘的主要物质均为硅钙物质,收集粉尘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收集后暂存于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项目要实行分区防渗,防止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项目实行雨污分流, (略) 政雨水管网。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控应遵循“源头控制、分区防控”的原则,可能会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的区域主要是危废暂存间、隔油池和化粪池所在区。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已做重点防渗处理,隔油池、化粪池已做一般防渗处理,生产车间、石灰石堆场、筒仓区域做简单防渗区。落实各项防渗措施,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避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四、你单位应加强环境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应采取相应应急减排措施,切实减少污染物排放。

五、在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主动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

六、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申领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

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你单位“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和事中事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大队负责。你公司应加强环境管理,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略) 颍东区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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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阜阳富龙 (略) 石灰石、粉煤灰细磨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审批意见的函

安徽阜阳富龙 (略) :

报来的《安徽阜阳富龙 (略) 石灰石、粉煤灰细磨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311-*-04-02-*)收悉。根据环保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前提下,该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原则同意按《报告表》所列项目地点、性质、内容及规模建设。

二、项 (略) 颍东区颍东路381号,项目利用厂区现有闲置空地进行建设,新增1套石灰石、粉煤灰细磨加工生产线,配套建设球磨机、选粉机、筒仓等相关配套设备。项目占地面积约1000m2,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环保设施等公用及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年细磨约5万吨石灰石磨粉、5万吨粉煤灰磨粉的生产规模。工程总投资和环保投资: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9.5万元,占总投资的2.98%。

三、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强化节水措施。食堂废水经现有隔油池处理,汇同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处理,后进入颍东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废水排放应满足颍东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要求,减小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

2、加强废气的收集处理,采取可靠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废气污染防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包括石灰石原料卸料粉尘、石灰石原料上料粉尘、筒仓呼吸粉尘、细磨粉尘、车辆运输扬尘以及食堂油烟等。石灰石原料上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风机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排气筒排放;各筒仓呼吸粉尘经各筒仓顶部自带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仓顶呼吸口排放;对球磨机出料口和出料斗密闭设置,细磨粉尘经密闭收集后经风机引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经过排气筒排放。石灰石堆场采用封闭式结构,地面硬化,堆场顶部设置自动喷淋设施;厂区道路硬化,洒水车定期洒水;对运输物料进行加盖帆布并限制车速、禁止超载等。各项废气均应达标排放。

3、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各类设备并加强维护管理。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提升机、球磨机、选粉机等设备及废气治理风机。通过基础减振、严格订购高噪声设备要求、局部隔离高噪声设备、加强维修管理、合理布置绿化等措施,厂界噪声贡献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南厂界临交通干线一侧应满足4类标准。

4、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收集粉尘,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一般固废:收集粉尘的主要物质均为硅钙物质,收集粉尘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收集后暂存于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项目要实行分区防渗,防止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项目实行雨污分流, (略) 政雨水管网。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控应遵循“源头控制、分区防控”的原则,可能会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的区域主要是危废暂存间、隔油池和化粪池所在区。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已做重点防渗处理,隔油池、化粪池已做一般防渗处理,生产车间、石灰石堆场、筒仓区域做简单防渗区。落实各项防渗措施,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避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四、你单位应加强环境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应采取相应应急减排措施,切实减少污染物排放。

五、在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主动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

六、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申领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

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你单位“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和事中事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大队负责。你公司应加强环境管理,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略) 颍东区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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