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新来潍承接业务备案登记平台的通知
关于更新来潍承接业务备案登记平台的通知
为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备案流程,加快提升审批效率,遏制压价竞争、乱挂靠等不良现象,进一 (略) 场秩序,经研究,现将设计单位来潍承接业务备案登记平台由“规划网上报建系统” (略) “多测合一”网上办事大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筑类、规划类、市政工程类设计单位(含外地来潍设计单位)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将承接业务备案登记表、合同等相关 (略) “多测合一”网上办事大厅(http://**:8082/index.html)进行备案登记,具体操作流程可参照备案操作手册(附件)。
二、设计单位对录入备案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将采取不定期抽检方式进行技术审查。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违反技术强条、违法违规等现象,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本通知自公布之日(2024年1月23日)起施行。 (略) 出台有关规定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王樱晓 系统技术负责人:齐洋
电 话:0536-*、*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23日
附件:备案操作手册
为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备案流程,加快提升审批效率,遏制压价竞争、乱挂靠等不良现象,进一 (略) 场秩序,经研究,现将设计单位来潍承接业务备案登记平台由“规划网上报建系统” (略) “多测合一”网上办事大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筑类、规划类、市政工程类设计单位(含外地来潍设计单位)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将承接业务备案登记表、合同等相关 (略) “多测合一”网上办事大厅(http://**:8082/index.html)进行备案登记,具体操作流程可参照备案操作手册(附件)。
二、设计单位对录入备案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将采取不定期抽检方式进行技术审查。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违反技术强条、违法违规等现象,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本通知自公布之日(2024年1月23日)起施行。 (略) 出台有关规定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王樱晓 系统技术负责人:齐洋
电 话:0536-*、*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23日
附件:备案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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