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1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年01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1350吨聚烯烃绿色新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 | (略) 鄞州区五乡镇龙兴路68号 | 宁波越 (略) | 企 (略) 鄞州区五乡镇龙兴村现有厂房,建筑面积13259.71平方米,拟投资4900万元,设立“年产1350吨聚烯烃绿色新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从事泡沫塑料生产,投产后形成“年产1350吨聚烯烃绿色新材料”的生产规模 | 无 | 一、将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批复要求,在设计、施工、运行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二、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等重点变化且可能导致不利环境影响显著加重的,重新报环保部门审批。 三、项目建成后,及时向有审批权限的环保部门申领(变更)排污许可证。 四、主动接受各级环保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环保执法现场监督检查。若未按《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要求落实各项环保对策措施,接受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罚。 | 挤出废气(主要是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活性炭吸附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发泡废气通过泄压坑泄压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热切割废气、破碎粉尘和实验废气均加强车间通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本项目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的厂界标准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的特别排放限值。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 (略) 政管网,由新周水净化厂处理后排放。项目噪声主要来源发泡机、粉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防治措施主要有:A、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B、设备尽量往厂区中央布置,尽量远离厂界及声环境敏感点;C、加强员工管理,生产作业时保持门窗关闭。D、对发泡机、粉碎机等设备设置软性减振基础,从源头上降低噪声源强。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生产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由出售给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废油桶和废抹布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则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2 | 年产工程机械零部件40万件、汽车零部件10万件项目 | (略) 鄞州区云龙镇上李家村 | 宁波 (略) | 企业租赁 (略) (略) 鄞州区云龙镇上李家村的闲置厂房,购置加工中心、车床、抛丸机等各类设备实施生产,达产后可形成年产工程机械零部件40万件、汽车零部件10万件的生产规模。 | 无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气。抛丸粉尘收集至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焊接烟尘经工位上方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打磨粉尘收集至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切割粉尘通过设备下方水槽装置控制粉尘污染;通过加强车间通排风减小机加工异味;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屋顶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输入新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选购低噪声、低振动的生产设备;为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基础、隔震垫;车间设置隔声门窗;加强设备管理与维护等。 4、固废。废钢丸、废金属边角料及金属屑、废刀片、废砂轮片、废磨光片、不合格品、除尘收集粉尘、废布袋分类收集后外售给回收单位资源化利用;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液压油、含油残渣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后无害化处理。 |
3 | 年产100万套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 (略) 鄞州经济开发区听海南路350号/278号 | 华朔科技(宁波鄞州)有限公司 | 华朔科技(宁波鄞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5月,是一家以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有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等为主要经营内容的企业,注册 (略) 鄞州区鄞州经济开发区听海南路350号。企业在鄞州目前有2个生产厂区,均位于鄞州经济开发区。其中一个生产区域位于JK02-03-c2a地块,该地块为自有土地(以下简称“自建厂区”),目前该地块建设项目已通过环评审批(文号:鄞环建〔2023〕41号,鄞环建〔2023〕42号,鄞环建〔2023〕59号),但项目正在建设中,尚未投产;另一个生产区域为租用听海南路350号厂房(以下简称“听海南路厂区”),已有项目实施。 本次扩建项目位于听海南路厂区,该厂区企业于2022年6月委托编制了《华朔科技(宁波鄞州)有限公司年产500万件新能源汽车三电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年8 (略) 生态环境局批复(鄞环建〔2022〕81号)。企业于2022年8月16日完成固定污染源登记(登记编号*MABPRR107Y001W),并于2023年4月8日通过企业自主验收(年产500万件新能源汽车三电零部件项目)。该项目租用听海南路350号厂房(14#厂房)。 现随着 (略) 场需求,企业拟投资9000万元,租用听海南路350号/278号厂房(智鄞产业园1#、3#组合厂房),实施“年产100万套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系统关键零部件生产线技改项目”。建成后实现年产100万套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系统关键零部件的生产能力。该项目已取得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的备案(详见附件1),项目代码:2209-*-07-02-*。 | 无 | 按环评要求落实相关环保措施。 | 1、废气:根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本项目所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本项目集中熔化区(熔化、除气)废气分别收集后,汇总至1套高温布袋除尘设备(TA001)达标后通过1根高于15m排气筒达标排放(DA001);烤包工序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废气处理设施(湿式除尘)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高于15m排气筒排放(DA002);压铸区(压铸、保温)废气收集后,经单体净化装置(机械过滤+除雾器+静电吸附,TA002~TA017)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清理金属粉尘经移动式收集和除尘设备(滤筒,TA018~TA027)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上述废气经废气处理措施处理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本项目新增外排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和新增职工生活污水。工艺废水收集后经废水处理设施(TW001)处理 (略) 政污水管道;纯水制备浓水经回用后,剩余部分纳管排放;新增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 (略) 政污水管道。本项目新增污水排放量为19823.1t/a(66.08t/d),新增废水仅占鄞州滨海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6万t/d)的0.1%,因此,鄞州滨海污水处理厂完全有能力接收本项目的新增废水。在确保达到纳管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废水不会影响鄞州滨海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最终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主要水污染物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表1标准)后排放,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本项目在采取环评提出的噪声治理措施后,厂界四周昼夜噪声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金属、废钢丸、废研磨石、研磨污泥、废过滤介质、含尘污泥、部分废包装物等分类收集,贮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根据物料特性交由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 (2)生活垃圾分类贮存于垃圾桶,根据物料特性交由环卫部清运处理。 (3)危险废物:铝灰渣、熔化集尘灰、污泥、废浮油、废液压油、废片碱袋、废液压油桶、油泥、废抹布等收集后分类贮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或铝灰暂存区,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4)日常管理:建设单位需建立并做好固体废物日常管理工作,履行申报登记制度、建立台账管理制度等,对于危险废物还应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规范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记录。 |
4 | 年产50万套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关键零部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 (略) 鄞州经济开发区听海南路350号/278号 | 华朔科技(宁波鄞州)有限公司 | 华朔科技(宁波鄞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5月,是一家以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有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等为主要经营内容的企业,注册 (略) 鄞州区鄞州经济开发区听海南路350号。企业在鄞州目前有2个生产厂区,均位于鄞州经济开发区。其中一个生产区域位于JK02-03-c2a地块,该地块为自有土地(以下简称“自建厂区”),目前该地块建设项目已通过环评审批(文号:鄞环建〔2023〕41号,鄞环建〔2023〕42号,鄞环建〔2023〕59号),但项目正在建设中,尚未投产;另一个生产区域为租用听海南路350号厂房(以下简称“听海南路厂区”),已有项目实施。 本次扩建项目位于听海南路厂区,该厂区现有通过审批项目两个,分别为:①14#厂房“年产500万件新能源汽车三电零部件项目”(以下全文简称“500万项目”),2022年8月通过审批;②1#和3#厂房“年产100万套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系统关键零部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以下全文简称“100万项目”),2024年1月正在报批。企业于2022年8月16日完成固定污染源登记(登记编号*MABPRR107Y001W),并于2023年4月8日完成“年产500万件新能源汽车三电零部件项目”的自主验收。该项目租用听海南路350号厂房(14#厂房)。 现随着 (略) 场需求,企业拟投资12000万元,租用听海南路350号/278号厂房(智鄞产业园1#、3#组合厂房),实施“年产50万套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关键零部件生产线技改项目”。建成后实现年产50万套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关键零部件的生产能力。该项目已取得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的备案(详见附件1),项目代码:2306-*-07-02-*。 | 无 | 按环评要求落实相关环保措施。 | 废气:根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本项目所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本项目集中熔化区废气经收集后,依托1套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高于15m的排气筒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烤包天然气燃烧废气较为清洁,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经车间通风后对周边影响较小;脱模废气和保温烟尘经设备旁单体净化设施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周边影响较小;金属粉尘经移动式除尘设备和去毛刺机器人设备自带除尘设备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对周边影响较小;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高于15m的排气筒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本项目新增外排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和新增职工生活污水。生产工艺废水收集后经废水处理设施(TW001)处理 (略) 政污水管道;纯水制备浓水经回用后,剩余部分纳管排放;新增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 (略) 政污水管道。本项目新增污水排放量为20608.7t/a(67.7t/d),新增废水仅占鄞州滨海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6万t/d)的1.1‰,因此,鄞州滨海污水处理厂完全有能力接收本项目的新增废水。在确保达到纳管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废水不会影响鄞州滨海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最终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主要水污染物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表1标准)后排放,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噪声:本项目在采取环评提出的噪声治理措施后,厂界四周昼夜噪声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金属边角料、废金属屑、研磨污泥、废钢丸、废过滤介质、其余废包装物等分类收集,贮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根据物料特性交由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 生活垃圾:分类贮存于垃圾桶,根据物料特性交由环卫部清运处理。 危险废物:铝灰渣、熔化集尘灰、水处理污泥(污泥、废浮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片碱包装袋、废抹布、油泥等收集后分类贮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或铝灰暂存区,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日常管理:建设单位需建立并做好固体废物日常管理工作,履行申报登记制度、建立台账管理制度等,对于危险废物还应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规范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记录。 |
5 | 年产20万套新能源汽车电池系统关键零部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 (略) 鄞州经济开发区听海南路350号/278号 | 华朔科技(宁波鄞州)有限公司 | 华朔科技(宁波鄞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5月,是一家以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有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等为主要经营内容的企业,注册 (略) 鄞州区鄞州经济开发区听海南路350号。企业在鄞州目前有2个生产厂区,均位于鄞州经济开发区。其中一个生产区域位于JK02-03-c2a地块,该地块为自有土地(以下简称“自建厂区”),目前该地块建设项目已通过环评审批(文号:鄞环建〔2023〕41号,鄞环建〔2023〕42号,鄞环建〔2023〕59号),但项目正在建设中,尚未投产;另一个生产区域为租用听海南路350号厂房(以下简称“听海南路厂区”),已有项目实施。 本次扩建项目位于听海南路厂区,该厂区现有通过审批项目两个,分别为:①14#厂房“年产500万件新能源汽车三电零部件项目”(以下全文简称“500万项目”),2022年8月通过审批;②1#和3#厂房“年产100万套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系统关键零部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以下全文简称“100万项目”),2024年1月正在报批。企业于2022年8月16日完成固定污染源登记(登记编号*MABPRR107Y001W),并于2023年4月8日完成“年产500万件新能源汽车三电零部件项目”的自主验收。该项目租用听海南路350号厂房(14#厂房)。 现随着 (略) 场需求,企业拟投资10000万元,租用听海南路350号/278号厂房(智鄞产业园1#、3#组合厂房),实施“年产20万套新能源汽车电池系统关键零部件生产线技改项目”。建成后实现年产20万套新能源汽车电池系统关键零部件的生产能力。该项目已取得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的备案(详见附件1),项目代码:2306-*-07-02-*。 | 无 | 按环评要求落实相关环保措施。 | 废气:根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本项目所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本项目集中熔化区废气经收集后,依托1套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高于15m排气筒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烤包天然气燃烧废气较为清洁,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经车间通风后对周边影响较小;脱模废气和保温烟尘经设备旁单体净化设施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周边影响较小;金属粉尘经设备经移动式除尘装置和机器人自带除尘设备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对周边影响较小;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分别经各自高于15m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本项目新增外排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和新增职工生活污水。工艺废水收集后经废水处理设施(TW001)处理 (略) 政污水管道;纯水制备浓水经回用后,剩余部分纳管排放;新增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 (略) 政污水管道。本项目新增污水排放量为20748.42t/a(69.16t/d),新增废水仅占鄞州滨海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6万t/d)的0.1%,因此,鄞州滨海污水处理厂完全有能力接收本项目的新增废水。在确保达到纳管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废水不会影响鄞州滨海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最终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主要水污染物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表1标准)后排放,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噪声:本项目在采取环评提出的噪声治理措施后,厂界四周昼夜噪声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金属边角料、废金属屑、研磨污泥、废钢丸、废过滤介质、其余废包装物等分类收集,贮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根据物料特性交由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 生活垃圾:分类贮存于垃圾桶,根据物料特性交由环卫部清运处理。 危险废物:铝灰渣、熔化集尘灰、水处理污泥(污泥、废浮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片碱包装袋、废抹布、油泥等收集后分类贮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或铝灰暂存区,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日常管理:建设单位需建立并做好固体废物日常管理工作,履行申报登记制度、建立台账管理制度等,对于危险废物还应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规范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记录。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1月24日至2024年01月30日(5个工作日)
· 公示时间: 2024-01-23
·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 0574-* 传真: 0574-*
· 通讯地址: (略) 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F9窗口(蕙江路567号)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1350吨聚烯烃绿色新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 | (略) 鄞州区五乡镇龙兴路68号 | 宁波越 (略) | 企 (略) 鄞州区五乡镇龙兴村现有厂房,建筑面积13259.71平方米,拟投资4900万元,设立“年产1350吨聚烯烃绿色新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从事泡沫塑料生产,投产后形成“年产1350吨聚烯烃绿色新材料”的生产规模 | 无 | 一、将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批复要求,在设计、施工、运行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二、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等重点变化且可能导致不利环境影响显著加重的,重新报环保部门审批。 三、项目建成后,及时向有审批权限的环保部门申领(变更)排污许可证。 四、主动接受各级环保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环保执法现场监督检查。若未按《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要求落实各项环保对策措施,接受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罚。 | 挤出废气(主要是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活性炭吸附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发泡废气通过泄压坑泄压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热切割废气、破碎粉尘和实验废气均加强车间通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本项目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的厂界标准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的特别排放限值。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 (略) 政管网,由新周水净化厂处理后排放。项目噪声主要来源发泡机、粉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防治措施主要有:A、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B、设备尽量往厂区中央布置,尽量远离厂界及声环境敏感点;C、加强员工管理,生产作业时保持门窗关闭。D、对发泡机、粉碎机等设备设置软性减振基础,从源头上降低噪声源强。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生产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由出售给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废油桶和废抹布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则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2 | 年产工程机械零部件40万件、汽车零部件10万件项目 | (略) 鄞州区云龙镇上李家村 | 宁波 (略) | 企业租赁 (略) (略) 鄞州区云龙镇上李家村的闲置厂房,购置加工中心、车床、抛丸机等各类设备实施生产,达产后可形成年产工程机械零部件40万件、汽车零部件10万件的生产规模。 | 无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气。抛丸粉尘收集至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焊接烟尘经工位上方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打磨粉尘收集至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切割粉尘通过设备下方水槽装置控制粉尘污染;通过加强车间通排风减小机加工异味;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屋顶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输入新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选购低噪声、低振动的生产设备;为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基础、隔震垫;车间设置隔声门窗;加强设备管理与维护等。 4、固废。废钢丸、废金属边角料及金属屑、废刀片、废砂轮片、废磨光片、不合格品、除尘收集粉尘、废布袋分类收集后外售给回收单位资源化利用;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液压油、含油残渣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后无害化处理。 |
3 | 年产100万套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 (略) 鄞州经济开发区听海南路350号/278号 | 华朔科技(宁波鄞州)有限公司 | 华朔科技(宁波鄞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5月,是一家以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有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等为主要经营内容的企业,注册 (略) 鄞州区鄞州经济开发区听海南路350号。企业在鄞州目前有2个生产厂区,均位于鄞州经济开发区。其中一个生产区域位于JK02-03-c2a地块,该地块为自有土地(以下简称“自建厂区”),目前该地块建设项目已通过环评审批(文号:鄞环建〔2023〕41号,鄞环建〔2023〕42号,鄞环建〔2023〕59号),但项目正在建设中,尚未投产;另一个生产区域为租用听海南路350号厂房(以下简称“听海南路厂区”),已有项目实施。 本次扩建项目位于听海南路厂区,该厂区企业于2022年6月委托编制了《华朔科技(宁波鄞州)有限公司年产500万件新能源汽车三电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年8 (略) 生态环境局批复(鄞环建〔2022〕81号)。企业于2022年8月16日完成固定污染源登记(登记编号*MABPRR107Y001W),并于2023年4月8日通过企业自主验收(年产500万件新能源汽车三电零部件项目)。该项目租用听海南路350号厂房(14#厂房)。 现随着 (略) 场需求,企业拟投资9000万元,租用听海南路350号/278号厂房(智鄞产业园1#、3#组合厂房),实施“年产100万套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系统关键零部件生产线技改项目”。建成后实现年产100万套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系统关键零部件的生产能力。该项目已取得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的备案(详见附件1),项目代码:2209-*-07-02-*。 | 无 | 按环评要求落实相关环保措施。 | 1、废气:根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本项目所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本项目集中熔化区(熔化、除气)废气分别收集后,汇总至1套高温布袋除尘设备(TA001)达标后通过1根高于15m排气筒达标排放(DA001);烤包工序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废气处理设施(湿式除尘)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高于15m排气筒排放(DA002);压铸区(压铸、保温)废气收集后,经单体净化装置(机械过滤+除雾器+静电吸附,TA002~TA017)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清理金属粉尘经移动式收集和除尘设备(滤筒,TA018~TA027)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上述废气经废气处理措施处理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本项目新增外排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和新增职工生活污水。工艺废水收集后经废水处理设施(TW001)处理 (略) 政污水管道;纯水制备浓水经回用后,剩余部分纳管排放;新增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 (略) 政污水管道。本项目新增污水排放量为19823.1t/a(66.08t/d),新增废水仅占鄞州滨海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6万t/d)的0.1%,因此,鄞州滨海污水处理厂完全有能力接收本项目的新增废水。在确保达到纳管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废水不会影响鄞州滨海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最终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主要水污染物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表1标准)后排放,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本项目在采取环评提出的噪声治理措施后,厂界四周昼夜噪声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金属、废钢丸、废研磨石、研磨污泥、废过滤介质、含尘污泥、部分废包装物等分类收集,贮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根据物料特性交由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 (2)生活垃圾分类贮存于垃圾桶,根据物料特性交由环卫部清运处理。 (3)危险废物:铝灰渣、熔化集尘灰、污泥、废浮油、废液压油、废片碱袋、废液压油桶、油泥、废抹布等收集后分类贮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或铝灰暂存区,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4)日常管理:建设单位需建立并做好固体废物日常管理工作,履行申报登记制度、建立台账管理制度等,对于危险废物还应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规范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记录。 |
4 | 年产50万套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关键零部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 (略) 鄞州经济开发区听海南路350号/278号 | 华朔科技(宁波鄞州)有限公司 | 华朔科技(宁波鄞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5月,是一家以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有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等为主要经营内容的企业,注册 (略) 鄞州区鄞州经济开发区听海南路350号。企业在鄞州目前有2个生产厂区,均位于鄞州经济开发区。其中一个生产区域位于JK02-03-c2a地块,该地块为自有土地(以下简称“自建厂区”),目前该地块建设项目已通过环评审批(文号:鄞环建〔2023〕41号,鄞环建〔2023〕42号,鄞环建〔2023〕59号),但项目正在建设中,尚未投产;另一个生产区域为租用听海南路350号厂房(以下简称“听海南路厂区”),已有项目实施。 本次扩建项目位于听海南路厂区,该厂区现有通过审批项目两个,分别为:①14#厂房“年产500万件新能源汽车三电零部件项目”(以下全文简称“500万项目”),2022年8月通过审批;②1#和3#厂房“年产100万套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系统关键零部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以下全文简称“100万项目”),2024年1月正在报批。企业于2022年8月16日完成固定污染源登记(登记编号*MABPRR107Y001W),并于2023年4月8日完成“年产500万件新能源汽车三电零部件项目”的自主验收。该项目租用听海南路350号厂房(14#厂房)。 现随着 (略) 场需求,企业拟投资12000万元,租用听海南路350号/278号厂房(智鄞产业园1#、3#组合厂房),实施“年产50万套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关键零部件生产线技改项目”。建成后实现年产50万套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关键零部件的生产能力。该项目已取得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的备案(详见附件1),项目代码:2306-*-07-02-*。 | 无 | 按环评要求落实相关环保措施。 | 废气:根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本项目所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本项目集中熔化区废气经收集后,依托1套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高于15m的排气筒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烤包天然气燃烧废气较为清洁,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经车间通风后对周边影响较小;脱模废气和保温烟尘经设备旁单体净化设施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周边影响较小;金属粉尘经移动式除尘设备和去毛刺机器人设备自带除尘设备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对周边影响较小;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高于15m的排气筒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本项目新增外排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和新增职工生活污水。生产工艺废水收集后经废水处理设施(TW001)处理 (略) 政污水管道;纯水制备浓水经回用后,剩余部分纳管排放;新增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 (略) 政污水管道。本项目新增污水排放量为20608.7t/a(67.7t/d),新增废水仅占鄞州滨海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6万t/d)的1.1‰,因此,鄞州滨海污水处理厂完全有能力接收本项目的新增废水。在确保达到纳管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废水不会影响鄞州滨海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最终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主要水污染物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表1标准)后排放,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噪声:本项目在采取环评提出的噪声治理措施后,厂界四周昼夜噪声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金属边角料、废金属屑、研磨污泥、废钢丸、废过滤介质、其余废包装物等分类收集,贮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根据物料特性交由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 生活垃圾:分类贮存于垃圾桶,根据物料特性交由环卫部清运处理。 危险废物:铝灰渣、熔化集尘灰、水处理污泥(污泥、废浮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片碱包装袋、废抹布、油泥等收集后分类贮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或铝灰暂存区,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日常管理:建设单位需建立并做好固体废物日常管理工作,履行申报登记制度、建立台账管理制度等,对于危险废物还应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规范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记录。 |
5 | 年产20万套新能源汽车电池系统关键零部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 (略) 鄞州经济开发区听海南路350号/278号 | 华朔科技(宁波鄞州)有限公司 | 华朔科技(宁波鄞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5月,是一家以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有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等为主要经营内容的企业,注册 (略) 鄞州区鄞州经济开发区听海南路350号。企业在鄞州目前有2个生产厂区,均位于鄞州经济开发区。其中一个生产区域位于JK02-03-c2a地块,该地块为自有土地(以下简称“自建厂区”),目前该地块建设项目已通过环评审批(文号:鄞环建〔2023〕41号,鄞环建〔2023〕42号,鄞环建〔2023〕59号),但项目正在建设中,尚未投产;另一个生产区域为租用听海南路350号厂房(以下简称“听海南路厂区”),已有项目实施。 本次扩建项目位于听海南路厂区,该厂区现有通过审批项目两个,分别为:①14#厂房“年产500万件新能源汽车三电零部件项目”(以下全文简称“500万项目”),2022年8月通过审批;②1#和3#厂房“年产100万套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系统关键零部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以下全文简称“100万项目”),2024年1月正在报批。企业于2022年8月16日完成固定污染源登记(登记编号*MABPRR107Y001W),并于2023年4月8日完成“年产500万件新能源汽车三电零部件项目”的自主验收。该项目租用听海南路350号厂房(14#厂房)。 现随着 (略) 场需求,企业拟投资10000万元,租用听海南路350号/278号厂房(智鄞产业园1#、3#组合厂房),实施“年产20万套新能源汽车电池系统关键零部件生产线技改项目”。建成后实现年产20万套新能源汽车电池系统关键零部件的生产能力。该项目已取得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的备案(详见附件1),项目代码:2306-*-07-02-*。 | 无 | 按环评要求落实相关环保措施。 | 废气:根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本项目所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本项目集中熔化区废气经收集后,依托1套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高于15m排气筒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烤包天然气燃烧废气较为清洁,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经车间通风后对周边影响较小;脱模废气和保温烟尘经设备旁单体净化设施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周边影响较小;金属粉尘经设备经移动式除尘装置和机器人自带除尘设备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对周边影响较小;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分别经各自高于15m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本项目新增外排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和新增职工生活污水。工艺废水收集后经废水处理设施(TW001)处理 (略) 政污水管道;纯水制备浓水经回用后,剩余部分纳管排放;新增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 (略) 政污水管道。本项目新增污水排放量为20748.42t/a(69.16t/d),新增废水仅占鄞州滨海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6万t/d)的0.1%,因此,鄞州滨海污水处理厂完全有能力接收本项目的新增废水。在确保达到纳管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废水不会影响鄞州滨海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最终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主要水污染物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表1标准)后排放,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噪声:本项目在采取环评提出的噪声治理措施后,厂界四周昼夜噪声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金属边角料、废金属屑、研磨污泥、废钢丸、废过滤介质、其余废包装物等分类收集,贮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根据物料特性交由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 生活垃圾:分类贮存于垃圾桶,根据物料特性交由环卫部清运处理。 危险废物:铝灰渣、熔化集尘灰、水处理污泥(污泥、废浮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片碱包装袋、废抹布、油泥等收集后分类贮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或铝灰暂存区,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日常管理:建设单位需建立并做好固体废物日常管理工作,履行申报登记制度、建立台账管理制度等,对于危险废物还应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规范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记录。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1月24日至2024年01月30日(5个工作日)
· 公示时间: 2024-01-23
·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 0574-* 传真: 0574-*
· 通讯地址: (略) 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F9窗口(蕙江路567号)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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