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阳港通源物流码头提质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复公示
关于岳阳港通源物流码头提质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复公示
关于岳阳港通源物流码头提质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复公示
经审议,2021年1月12日,我局拟批准《 关于岳阳港通源物流码头提质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复公示 》,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四楼环保窗口 邮编:*
联系电话:073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岳阳港通源物流码头提质改造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屈原管理区湘江右岸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岳阳港通源物流码头提质改造工 (略) 屈原管理区湘江右岸,总投资2644万元,环保投资139万元。岳阳港通源物流码头始建于1995年,码头靠泊等级为500吨级,建有1个件杂及散货斜坡码头,岸线长度为142m。由于码头运营时间较久,现状航道已经升级,码头相关设施已经不能满足使用要求,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发展需要。为有效提升码头防污染能力,推进绿色码头建设,根据《关于印发〈洞庭湖和湘资沅澧四水非法码头渡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20]8号)和《关于印发<湘江屈原段港口码头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屈政办发[2020]37号),岳阳港通源物流码头属于需规范提升类非法码头,需按《关于明确湘江码头整治规范提升标准的通知》(岳地海[2020]80号)进行提质改造工作,故现拟对码头进行提质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取消散货装卸作业功能,设计年吞吐量变更为20万t;建设1个3000吨级通用泊位,采用斜坡结构,泊位长度127m,使用岸线127m;对码头区域上、下游共 127m范围内进行生态护坡修复,拆除临时办公用房建筑物2处改造成工作间及配电室;保留停车场、停车场与堤顶连接道路、工作间及配电室,保留2个装卸平台改建为停车场;配套建设斜坡道(实体斜坡道扩宽至15m,纵向斜坡道坡比10%,不设横坡。斜坡道长度115m,斜坡顶部高程32.00m,底部高程20.50m,斜坡道顶部设R=100m 的圆弧倒)、装卸工艺设备、趸船(56.28m×10.46m×2.8m钢制趸船,趸船前设置尺寸为40.8m×14.08m×2.35浮吊起吊船,趸船通过搭板与后方斜坡道连接)、供电、给排水、消防、环保等相关工程;码头不设物料堆场和仓库;本项目不涉及港池疏浚,主要承担屈原区经济发展所产生的水运件杂货的装卸,目前工程已完成了斜坡道的建设和趸船及其上附属物的安装,仅有2个装卸平台尚未改建为停车场。营运货种为袋装粮、玉米、豆粕、化肥、饲料、盐和钢材等件杂货,到港件杂货由浮吊卸料至趸船上的载重汽车,运往货主仓库。 |
主要环境影响 | (一)重点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已建工程(斜坡道提质改造、趸船安装等)施工过程中采取了降尘、降噪措施,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和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水下施工通过避免在4-7月施工,避开江豚等鱼类繁殖季节施工,尽量缩短工期等措施降低了对水生生物影响。待建工程(装卸平台的拆除、岸坡绿化)施工现场采取围挡、减少建筑材料堆存、物料覆盖、道路硬化及洒水、加强机械维修保养等措施减少大气影响。*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施工废水及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船舶生活污水和含油废水经收集后,交由海事部门指定具有专业资质的接收船接收处理。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围挡、加强现场管理及机械设备的维修等措施确保施工期间的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要求。建筑垃圾,可利用部分用于岸坡修整回填土,不可利用 (略) 屈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进行统一调配处理,*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二)营运期废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气防治措施,通过洒水抑尘、路面清扫、定期冲洗、强化绿化、到港船舶采用岸电、使用环保型燃料等措施,确保码头厂界无组织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保证到港船舶为合格并已在地方海事局备案的船只,船舶尾气执行《船舶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一、二阶段)》(GB15097-2016)标准。 (三)营运期废水污染防治工作。港区区域严格落实雨污分流,到港船舶含油废水和船舶生活污水由趸船含油污水箱和生活污水收集箱收集,满足《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2-2018)后交由海事部门指定具有专业资质的接收船接收处理;斜坡道上的冲洗废水、停车场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趸船*板冲洗水和初期雨水经趸船初期雨水收集舱沉淀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后,由专业槽车运至屈原管理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码头后方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屈原管理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按要求做好生活垃圾箱、危废暂存间的防渗、防漏工作,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四)营运期噪声防治工作。采用低噪声设备,关键部位采取隔声和减震措施;到港船舶降低航速、减少鸣笛;加强到港船舶的管理和维修保养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 (五)营运期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分类收集、暂存工作,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管理台帐。码头设备维护产生的废矿物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暂存,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码头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船舶生活垃圾定期由海事部门指定具有专业资质的接收船接收处理,执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2-2018)。 (六)营运期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认真落实环境监测工作,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施工现场巡查及各类设备机械维护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及各类管理台帐。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与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理措施,强化生态保护措施,制定应急预案,贮备应急物资并进行定期演练,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七)强化现有码头环境问题调查,完善“以新带老”污染防治措施。认真落实各项生态减缓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建设所产生的负面影响降至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范围之内。工程作业严格执行《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加强运营期保护区以及影响河段的巡护管理和江豚救护宣传培训及动态监测,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水生生态监测,落实生态补偿;工程竣工后,及时开展施工迹地的修复工作 |
公众参与文件 | 公众参与说明.pdf |
关于岳阳港通源物流码头提质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复公示
经审议,2021年1月12日,我局拟批准《 关于岳阳港通源物流码头提质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复公示 》,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四楼环保窗口 邮编:*
联系电话:073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岳阳港通源物流码头提质改造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屈原管理区湘江右岸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岳阳港通源物流码头提质改造工 (略) 屈原管理区湘江右岸,总投资2644万元,环保投资139万元。岳阳港通源物流码头始建于1995年,码头靠泊等级为500吨级,建有1个件杂及散货斜坡码头,岸线长度为142m。由于码头运营时间较久,现状航道已经升级,码头相关设施已经不能满足使用要求,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发展需要。为有效提升码头防污染能力,推进绿色码头建设,根据《关于印发〈洞庭湖和湘资沅澧四水非法码头渡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20]8号)和《关于印发<湘江屈原段港口码头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屈政办发[2020]37号),岳阳港通源物流码头属于需规范提升类非法码头,需按《关于明确湘江码头整治规范提升标准的通知》(岳地海[2020]80号)进行提质改造工作,故现拟对码头进行提质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取消散货装卸作业功能,设计年吞吐量变更为20万t;建设1个3000吨级通用泊位,采用斜坡结构,泊位长度127m,使用岸线127m;对码头区域上、下游共 127m范围内进行生态护坡修复,拆除临时办公用房建筑物2处改造成工作间及配电室;保留停车场、停车场与堤顶连接道路、工作间及配电室,保留2个装卸平台改建为停车场;配套建设斜坡道(实体斜坡道扩宽至15m,纵向斜坡道坡比10%,不设横坡。斜坡道长度115m,斜坡顶部高程32.00m,底部高程20.50m,斜坡道顶部设R=100m 的圆弧倒)、装卸工艺设备、趸船(56.28m×10.46m×2.8m钢制趸船,趸船前设置尺寸为40.8m×14.08m×2.35浮吊起吊船,趸船通过搭板与后方斜坡道连接)、供电、给排水、消防、环保等相关工程;码头不设物料堆场和仓库;本项目不涉及港池疏浚,主要承担屈原区经济发展所产生的水运件杂货的装卸,目前工程已完成了斜坡道的建设和趸船及其上附属物的安装,仅有2个装卸平台尚未改建为停车场。营运货种为袋装粮、玉米、豆粕、化肥、饲料、盐和钢材等件杂货,到港件杂货由浮吊卸料至趸船上的载重汽车,运往货主仓库。 |
主要环境影响 | (一)重点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已建工程(斜坡道提质改造、趸船安装等)施工过程中采取了降尘、降噪措施,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和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水下施工通过避免在4-7月施工,避开江豚等鱼类繁殖季节施工,尽量缩短工期等措施降低了对水生生物影响。待建工程(装卸平台的拆除、岸坡绿化)施工现场采取围挡、减少建筑材料堆存、物料覆盖、道路硬化及洒水、加强机械维修保养等措施减少大气影响。*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施工废水及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船舶生活污水和含油废水经收集后,交由海事部门指定具有专业资质的接收船接收处理。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围挡、加强现场管理及机械设备的维修等措施确保施工期间的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要求。建筑垃圾,可利用部分用于岸坡修整回填土,不可利用 (略) 屈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进行统一调配处理,*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二)营运期废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气防治措施,通过洒水抑尘、路面清扫、定期冲洗、强化绿化、到港船舶采用岸电、使用环保型燃料等措施,确保码头厂界无组织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保证到港船舶为合格并已在地方海事局备案的船只,船舶尾气执行《船舶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一、二阶段)》(GB15097-2016)标准。 (三)营运期废水污染防治工作。港区区域严格落实雨污分流,到港船舶含油废水和船舶生活污水由趸船含油污水箱和生活污水收集箱收集,满足《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2-2018)后交由海事部门指定具有专业资质的接收船接收处理;斜坡道上的冲洗废水、停车场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趸船*板冲洗水和初期雨水经趸船初期雨水收集舱沉淀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后,由专业槽车运至屈原管理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码头后方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屈原管理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按要求做好生活垃圾箱、危废暂存间的防渗、防漏工作,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四)营运期噪声防治工作。采用低噪声设备,关键部位采取隔声和减震措施;到港船舶降低航速、减少鸣笛;加强到港船舶的管理和维修保养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 (五)营运期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分类收集、暂存工作,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管理台帐。码头设备维护产生的废矿物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暂存,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码头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船舶生活垃圾定期由海事部门指定具有专业资质的接收船接收处理,执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2-2018)。 (六)营运期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认真落实环境监测工作,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施工现场巡查及各类设备机械维护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及各类管理台帐。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与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理措施,强化生态保护措施,制定应急预案,贮备应急物资并进行定期演练,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七)强化现有码头环境问题调查,完善“以新带老”污染防治措施。认真落实各项生态减缓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建设所产生的负面影响降至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范围之内。工程作业严格执行《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加强运营期保护区以及影响河段的巡护管理和江豚救护宣传培训及动态监测,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水生生态监测,落实生态补偿;工程竣工后,及时开展施工迹地的修复工作 |
公众参与文件 | 公众参与说明.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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