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28国道苍南龙沙至岱岭段工程PPP项目等18宗临时用地项目批后公示
2023年228国道苍南龙沙至岱岭段工程PPP项目等18宗临时用地项目批后公示
2023年228国道苍南龙沙至岱岭段工程PPP项目等18宗临时用地项目批后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280号)以及《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3]18号)的文件精神,经审查,对228国道苍南龙沙至岱岭段工程PPP项目等18宗临时用地项目予以延续(具体名单附后),现予以公布。
凡是与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 0577-*)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23日
2023年228国道苍南龙沙至岱岭段工程PPP项目等18宗临时用地项目批后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280号)以及《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3]18号)的文件精神,经审查,对228国道苍南龙沙至岱岭段工程PPP项目等18宗临时用地项目予以延续(具体名单附后),现予以公布。
凡是与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 0577-*)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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