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市中驰新材料有限公司环保材料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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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昌市中驰新材料有限公司环保材料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

(略) (略) 环保材料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情况如下:

公示期:2024年1月23日——2024年2月21日(20个工作日)

电话:0792-*(吴)

通讯地址: (略) 开发区恒盛科技园19栋7楼(*)

项目名称

环保材料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码头工业城江 (略) B2#车间

验收监测单位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原中机优奈斯(瑞昌) (略) )是一家于2023年1月注 (略) , (略) (略) 码头工业城江 (略) B2#车间。原中机优奈斯(瑞昌) (略) 于2023年1 (略) (略) 收购,环评资料使用《中机优奈斯(瑞昌) (略) 环保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产产品与工艺不发生变化。项目占地面积3750m2,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热塑成型修复材料(管材)共3000吨(直径分为D300mm、D400mm、D500mm、D600mm)的生产规模。

建设单位于2020年1月委托江西励 (略) 编制《中机优奈斯(瑞昌) (略) 环保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12月 (略) 瑞昌生态环境局以九瑞环评字【2020】85号文出具了该项目批复。建设单位于2023年11月02日完成排污许可证登记申请,登记编号为*MAC6YAJ*X,有效期:2023年11月02日至2028年11月01日。

验收监测情况

(一)废气

本项目设热塑成型修复材料(管材)生产线。热塑成型修复材料(管材)生产线废气主要为投料、混合过程产生的粉尘,挤出成型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破碎过程产生的破碎粉尘。

(1)粉尘废气

①投料、混合粉尘

本项目生产线原料中有粉末原料,在投料、混合过程中过程中会有颗粒物产生。

②破碎粉尘

在对不合格产品及切割边角料破碎回用时会有颗粒物产生。

本项目投料、混合粉尘与破碎粉尘采用“集气罩+脉冲布袋除尘器+1#15m高排气筒”处理后排放。

(2)有机废气

本项目有机废气主要为挤塑废气。挤塑成型过程所用的原材料为主要为PVC树脂粉料、增塑剂。将原料加热至熔融状态即可挤塑成型,温度设置在180~220℃,挤塑成型过程会有少量的有机废气产生,以非*烷总烃、HCl计。本项目在挤出机料筒位置处设置集气罩,挤塑成型过程中产生挤塑废气通过“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2#15m高排气筒”处理后排放


(二)废水

本项目用水主要包括生产用水(冷却用水)和生活用水。

(1)冷却用水: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生活用水:本项目工作人员在生产活动过程中产生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达码头工业城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经污水管网排入码头工业城污水处理厂。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产生于机械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

厂方可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声措施降低对外环境的影响,为保证本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仍可保持在规划区标准限值内,厂方设计中将噪声源设备集中布置在厂房内,采取建筑隔声措施,这些措施均可有效地降低噪声。

(四)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切割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废布袋等。切割边角料、不合格产品与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均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固废,交由江西 (略) 处置。生活垃圾以及废布袋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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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环保材料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情况如下:

公示期:2024年1月23日——2024年2月21日(20个工作日)

电话:0792-*(吴)

通讯地址: (略) 开发区恒盛科技园19栋7楼(*)

项目名称

环保材料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码头工业城江 (略) B2#车间

验收监测单位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原中机优奈斯(瑞昌) (略) )是一家于2023年1月注 (略) , (略) (略) 码头工业城江 (略) B2#车间。原中机优奈斯(瑞昌) (略) 于2023年1 (略) (略) 收购,环评资料使用《中机优奈斯(瑞昌) (略) 环保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产产品与工艺不发生变化。项目占地面积3750m2,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热塑成型修复材料(管材)共3000吨(直径分为D300mm、D400mm、D500mm、D600mm)的生产规模。

建设单位于2020年1月委托江西励 (略) 编制《中机优奈斯(瑞昌) (略) 环保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12月 (略) 瑞昌生态环境局以九瑞环评字【2020】85号文出具了该项目批复。建设单位于2023年11月02日完成排污许可证登记申请,登记编号为*MAC6YAJ*X,有效期:2023年11月02日至2028年11月01日。

验收监测情况

(一)废气

本项目设热塑成型修复材料(管材)生产线。热塑成型修复材料(管材)生产线废气主要为投料、混合过程产生的粉尘,挤出成型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破碎过程产生的破碎粉尘。

(1)粉尘废气

①投料、混合粉尘

本项目生产线原料中有粉末原料,在投料、混合过程中过程中会有颗粒物产生。

②破碎粉尘

在对不合格产品及切割边角料破碎回用时会有颗粒物产生。

本项目投料、混合粉尘与破碎粉尘采用“集气罩+脉冲布袋除尘器+1#15m高排气筒”处理后排放。

(2)有机废气

本项目有机废气主要为挤塑废气。挤塑成型过程所用的原材料为主要为PVC树脂粉料、增塑剂。将原料加热至熔融状态即可挤塑成型,温度设置在180~220℃,挤塑成型过程会有少量的有机废气产生,以非*烷总烃、HCl计。本项目在挤出机料筒位置处设置集气罩,挤塑成型过程中产生挤塑废气通过“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2#15m高排气筒”处理后排放


(二)废水

本项目用水主要包括生产用水(冷却用水)和生活用水。

(1)冷却用水: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生活用水:本项目工作人员在生产活动过程中产生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达码头工业城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经污水管网排入码头工业城污水处理厂。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产生于机械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

厂方可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声措施降低对外环境的影响,为保证本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仍可保持在规划区标准限值内,厂方设计中将噪声源设备集中布置在厂房内,采取建筑隔声措施,这些措施均可有效地降低噪声。

(四)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切割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废布袋等。切割边角料、不合格产品与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均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固废,交由江西 (略) 处置。生活垃圾以及废布袋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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