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镇粮食烘干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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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清镇粮食烘干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汪清镇粮食烘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3-*、0433-*

传 真:0433-*

通讯地址:汪清县滨河北街435号(县政府11楼管理科)

邮 编:*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汪清镇粮食烘干项目

汪清县汪清镇西崴子村

汪清镇人民政府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环 (略) (略)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汪清镇西崴子村,厂区占地面积5647平方米,建筑面积为89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库房、粮囤、烘干塔、热风炉房、办公室等。项目新建一台4吨/小时生物质热风炉。项目建成后生产能力为年烘干玉米1万吨。

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加强环境管理,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按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规范施工行为,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堆肥,不外排。

(三)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烟囱排放,烟气中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和表4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其中氮氧化物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限值要求。加强玉米装卸过程管理,采取降低卸粮高度、定期清扫和洒水降尘等措施控制粉尘无组织排放。玉米筛分、输送和提升过程全部密闭。烘干塔排潮口设置防尘罩或抑尘网。厂界无组织粉尘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表2标准限值要求。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先选择低噪设备,通过加装消音器、隔声减震装置等措施减少噪声污染。同时加强厂区绿化和行车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五)做好固废污染防治工作。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碎粮杂质和防尘罩粉尘收集暂存,定期外售;热风炉炉灰密闭收集后,用作农田肥料定期外运;废旧破损布袋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六)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七)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环境影响报告表。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汪清镇粮食烘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3-*、0433-*

传 真:0433-*

通讯地址:汪清县滨河北街435号(县政府11楼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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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汪清镇粮食烘干项目

汪清县汪清镇西崴子村

汪清镇人民政府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环 (略) (略)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汪清镇西崴子村,厂区占地面积5647平方米,建筑面积为89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库房、粮囤、烘干塔、热风炉房、办公室等。项目新建一台4吨/小时生物质热风炉。项目建成后生产能力为年烘干玉米1万吨。

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加强环境管理,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按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规范施工行为,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堆肥,不外排。

(三)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烟囱排放,烟气中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和表4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其中氮氧化物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限值要求。加强玉米装卸过程管理,采取降低卸粮高度、定期清扫和洒水降尘等措施控制粉尘无组织排放。玉米筛分、输送和提升过程全部密闭。烘干塔排潮口设置防尘罩或抑尘网。厂界无组织粉尘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表2标准限值要求。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先选择低噪设备,通过加装消音器、隔声减震装置等措施减少噪声污染。同时加强厂区绿化和行车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五)做好固废污染防治工作。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碎粮杂质和防尘罩粉尘收集暂存,定期外售;热风炉炉灰密闭收集后,用作农田肥料定期外运;废旧破损布袋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六)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七)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环境影响报告表。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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