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淀区西北旺镇六里屯地块定向安置房项目西区剩余地块核准的批复
关于海淀区西北旺镇六里屯地块定向安置房项目西区剩余地块核准的批复
永创兴业(北京) (略) :
你单位《关于海淀区西北旺镇六里屯地块定向安置房项目(西区剩余地块)核准的请示》(永创文〔2024〕4号)收悉。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海淀分局《关于海淀区西北旺镇六里屯地块定向安置房项目西区剩余地块“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初审意见的函》(京规自[海]初审函〔2023〕0140号)、《不动产权证书》(京(2016)海淀区不动产权第*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建设海淀区西北旺镇六里屯地块定向安置房项目(西区剩余地块)。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海淀区西北旺镇,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25892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5892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三、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为48715平方米(不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住宅及配套。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47462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永创兴业(北京) (略) 筹措解决。
五、该项目仅用于海淀区西北旺镇韩家川村、永丰屯村被腾退农(居)民安置使用,不得对外销售。
六、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招标方案的, (略) 发展改革委重新核准。
七、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19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 海淀区西北旺镇六里屯地块定向安置房项目(西区剩余地块)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 永创兴业(北京) (略)
企业社会信用代码:*609
采购细项 | 单项合同 估算金额(万元)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 | 不采用 招标形式 | 备 注 | |
勘察 | 工程勘察 | 83 | 核准 | 单项估算合同额低于依法必须招标金额 | ||
设计 | 工程设计 | 833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施工 | 工程施工 | 25064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监理 | 工程监理 | 565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设备 | 电梯 | 974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含在施工招标中 | |
门窗 | 195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含在施工招标中 | ||
重要材料 | 钢筋 | 3287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含在施工招标中 | |
混凝土 | 1409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含在施工招标中 | ||
其他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15052 | 核准 | |||
核准意见说明: |
注意事项:
1、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cn)上全过程公开。
3、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经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永创兴业(北京) (略) :
你单位《关于海淀区西北旺镇六里屯地块定向安置房项目(西区剩余地块)核准的请示》(永创文〔2024〕4号)收悉。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海淀分局《关于海淀区西北旺镇六里屯地块定向安置房项目西区剩余地块“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初审意见的函》(京规自[海]初审函〔2023〕0140号)、《不动产权证书》(京(2016)海淀区不动产权第*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建设海淀区西北旺镇六里屯地块定向安置房项目(西区剩余地块)。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海淀区西北旺镇,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25892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5892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三、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为48715平方米(不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住宅及配套。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47462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永创兴业(北京) (略) 筹措解决。
五、该项目仅用于海淀区西北旺镇韩家川村、永丰屯村被腾退农(居)民安置使用,不得对外销售。
六、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招标方案的, (略) 发展改革委重新核准。
七、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19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 海淀区西北旺镇六里屯地块定向安置房项目(西区剩余地块)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 永创兴业(北京) (略)
企业社会信用代码:*609
采购细项 | 单项合同 估算金额(万元)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 | 不采用 招标形式 | 备 注 | |
勘察 | 工程勘察 | 83 | 核准 | 单项估算合同额低于依法必须招标金额 | ||
设计 | 工程设计 | 833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施工 | 工程施工 | 25064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监理 | 工程监理 | 565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设备 | 电梯 | 974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含在施工招标中 | |
门窗 | 195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含在施工招标中 | ||
重要材料 | 钢筋 | 3287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含在施工招标中 | |
混凝土 | 1409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含在施工招标中 | ||
其他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15052 | 核准 | |||
核准意见说明: |
注意事项:
1、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cn)上全过程公开。
3、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经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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