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万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下达贵州省2021年卫生健康领域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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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市万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下达贵州省2021年卫生健康领域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的通知


万发改发〔2021〕20号



(略) 万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 (略) 2021年卫生健康领域 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县级疾病预防 控制中心建设项目)的通知



(略) 万山区卫生健康局:

(略) 发改委发改投资〔2021〕509号文件精神, (略) 2021年卫生健康领域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

请你们严格按照《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和《关于编报2021年卫生健康领域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方案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建设内容和规模以及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进行建设,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建设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具体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需按程序审批(核准、备案)。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调减并影响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规模的,应及时报我局, (略) 发展改革委进行调整。

按照《政府投资条例》规定,此次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为直接投资。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地方建设资金,严格防范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中央预算内投资必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偿还以往的欠债和过去拖欠的工程款,也不得用于土地房屋购置以及交纳租金等费用。

二、监督管理

请你们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加强项目管理,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照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如期保质保量完工投用。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报送整改情况。项目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完工后资料归档建立项目廉政档案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我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等。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实施处罚。

三、按月调度

列入本批计划的项目,均纳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我局将对所有项目实施在线监测,定期对本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评价结果,并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请你们配合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加强项目跟踪检查,于每月3日前填报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建设进度等数据,同时将有关情况报告我局社会发展和消费科,联系电话,0856-*。

四、绩效目标

本批计划的总体绩效目标是:紧紧围绕医疗卫生服务短板弱项,加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目建设,加快具备辖区常见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害因素和国家卫生标准实施所需的检验检测能力,满足新形势下有效应对重大疾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要。请你们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测,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我局将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估。


附件:1.万山区2021年卫生健康领域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

2.万山区2021年卫生健康领域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




(略) 万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9日




仁市万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1年8月9日印发

(共印3份)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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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发改发〔2021〕20号



(略) 万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 (略) 2021年卫生健康领域 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县级疾病预防 控制中心建设项目)的通知



(略) 万山区卫生健康局:

(略) 发改委发改投资〔2021〕509号文件精神, (略) 2021年卫生健康领域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

请你们严格按照《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和《关于编报2021年卫生健康领域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方案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建设内容和规模以及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进行建设,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建设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具体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需按程序审批(核准、备案)。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调减并影响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规模的,应及时报我局, (略) 发展改革委进行调整。

按照《政府投资条例》规定,此次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为直接投资。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地方建设资金,严格防范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中央预算内投资必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偿还以往的欠债和过去拖欠的工程款,也不得用于土地房屋购置以及交纳租金等费用。

二、监督管理

请你们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加强项目管理,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照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如期保质保量完工投用。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报送整改情况。项目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完工后资料归档建立项目廉政档案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我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等。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实施处罚。

三、按月调度

列入本批计划的项目,均纳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我局将对所有项目实施在线监测,定期对本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评价结果,并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请你们配合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加强项目跟踪检查,于每月3日前填报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建设进度等数据,同时将有关情况报告我局社会发展和消费科,联系电话,0856-*。

四、绩效目标

本批计划的总体绩效目标是:紧紧围绕医疗卫生服务短板弱项,加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目建设,加快具备辖区常见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害因素和国家卫生标准实施所需的检验检测能力,满足新形势下有效应对重大疾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要。请你们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测,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我局将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估。


附件:1.万山区2021年卫生健康领域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

2.万山区2021年卫生健康领域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




(略) 万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9日




仁市万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1年8月9日印发

(共印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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