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关于拟对龙游佑晶石英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高纯石英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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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关于拟对龙游佑晶石英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高纯石英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的公告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龙游 (略) 年产3000吨高纯石英砂生产线建设项目

龙游经济开发区城南区块化工集中区东华街道城南工业区长兴路(西)1号厂区厂房

龙游 (略)

项目总投资6038.63万元(折合844.2万美元),利用龙游经济开发区城南区块化工集中区东华街道城南工业区长兴路(西)1号厂区厂房,规划布置生产车间、原料、成品仓库及其他附属生产设施,购置先进的双层洗矿直线筛、振动给矿机、颚式破碎机、对辊破碎机、皮带输送机、皮带给矿机、真空脱水机、棒磨机及配套的环保处置设备,采用成熟稳定的破碎、磁选、浮选、棒磨、高温提纯生产工艺,形成年产3000吨高纯石英砂的生产能力。

已按照要求信息公开。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文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

1、废气:酸碱浮选废气采用碱喷淋处理后排气筒排放(DA001);酸洗废气收集后经碱喷淋处理后排气筒排放(DA002);烤砂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排气筒排放(DA003);高纯提纯废气收集后经两级碱喷淋处理后排气筒排放(DA004);高磁及包装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排气筒排放(DA005);储罐废气分别经碱喷淋处理后排气筒排放(DA006、DA007)。2、废水:酸洗涉重废水采用中和沉淀+絮凝反应+沉淀分离+深度除氟除重+混凝絮凝+高效沉淀分离工艺处理,车间达标后纳管;酸洗相关非涉重废水处理采用中和沉淀+絮凝反应+沉淀分离工艺处理达标后纳管;其他废水采用 pH调节+浮选剂捕捉+混凝絮凝+沉淀分离+曝气生化+混凝絮凝+沉淀分离工艺处理达标后纳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纳管废水经龙游县城南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3、固废:固废应有固定的专门存放场地,分类贮存、规范包装并应防止风吹、日晒、雨淋,严禁乱堆乱放。4、噪声:车间降噪设计:日常生产关闭窗户;加强管理: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实施减振隔声处理措施,避免对周围敏感目标产生影响;车间生产加强噪声管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1月24日

联 系 人: (略) 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0-*

通讯地址:龙游县龙洲街道鹏程路18号(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审批服务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可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龙游 (略) 年产3000吨高纯石英砂生产线建设项目

龙游经济开发区城南区块化工集中区东华街道城南工业区长兴路(西)1号厂区厂房

龙游 (略)

项目总投资6038.63万元(折合844.2万美元),利用龙游经济开发区城南区块化工集中区东华街道城南工业区长兴路(西)1号厂区厂房,规划布置生产车间、原料、成品仓库及其他附属生产设施,购置先进的双层洗矿直线筛、振动给矿机、颚式破碎机、对辊破碎机、皮带输送机、皮带给矿机、真空脱水机、棒磨机及配套的环保处置设备,采用成熟稳定的破碎、磁选、浮选、棒磨、高温提纯生产工艺,形成年产3000吨高纯石英砂的生产能力。

已按照要求信息公开。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文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

1、废气:酸碱浮选废气采用碱喷淋处理后排气筒排放(DA001);酸洗废气收集后经碱喷淋处理后排气筒排放(DA002);烤砂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排气筒排放(DA003);高纯提纯废气收集后经两级碱喷淋处理后排气筒排放(DA004);高磁及包装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排气筒排放(DA005);储罐废气分别经碱喷淋处理后排气筒排放(DA006、DA007)。2、废水:酸洗涉重废水采用中和沉淀+絮凝反应+沉淀分离+深度除氟除重+混凝絮凝+高效沉淀分离工艺处理,车间达标后纳管;酸洗相关非涉重废水处理采用中和沉淀+絮凝反应+沉淀分离工艺处理达标后纳管;其他废水采用 pH调节+浮选剂捕捉+混凝絮凝+沉淀分离+曝气生化+混凝絮凝+沉淀分离工艺处理达标后纳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纳管废水经龙游县城南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3、固废:固废应有固定的专门存放场地,分类贮存、规范包装并应防止风吹、日晒、雨淋,严禁乱堆乱放。4、噪声:车间降噪设计:日常生产关闭窗户;加强管理: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实施减振隔声处理措施,避免对周围敏感目标产生影响;车间生产加强噪声管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1月24日

联 系 人: (略) 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0-*

通讯地址:龙游县龙洲街道鹏程路18号(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审批服务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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