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景泰青青生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有机水溶肥料加工厂建设项目准予备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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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景泰青青生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有机水溶肥料加工厂建设项目准予备案的通知

景泰青青 (略) :

你公司《景泰青青 (略) 有机水溶肥料加工厂建设项目申请备案的报告》(景青字〔2021〕1号)收悉。经审查,同意项目备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景泰青青 (略) 有机水溶肥料加工厂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2108-*-04-01-*

三、建设地址:景泰县草窝滩镇八道泉村

四、建设规模:拟建有机水溶肥料生产线一条,生物菌肥生产线一条;建设生产车间1620平方米、成品车间850平方米;购置设备10台。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六、建设期限:2021年8月-2021年12月

七、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及《 (略) 招标投标条例》相关规定,进行招投标。

八、如需对本项目备案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未经我局同意,项目法人不得以转让、拍卖或其他方式变更投资主体和投资规模。

九、请你公司按照《 (略) 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办法(试行)》要求,在市生态环境局景泰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住建、工信、水务、地震、气象、统计、商务等部门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未办理完相关手续擅自开工建 (略) 自行承担。

十、项目自备案后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项目单位如果决定继续实施该项目,应当通过在线平台作出说明;如果不再继续实施,应当撤回已备案信息。


景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18日

景泰青青 (略) :

你公司《景泰青青 (略) 有机水溶肥料加工厂建设项目申请备案的报告》(景青字〔2021〕1号)收悉。经审查,同意项目备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景泰青青 (略) 有机水溶肥料加工厂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2108-*-04-01-*

三、建设地址:景泰县草窝滩镇八道泉村

四、建设规模:拟建有机水溶肥料生产线一条,生物菌肥生产线一条;建设生产车间1620平方米、成品车间850平方米;购置设备10台。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六、建设期限:2021年8月-2021年12月

七、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及《 (略) 招标投标条例》相关规定,进行招投标。

八、如需对本项目备案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未经我局同意,项目法人不得以转让、拍卖或其他方式变更投资主体和投资规模。

九、请你公司按照《 (略) 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办法(试行)》要求,在市生态环境局景泰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住建、工信、水务、地震、气象、统计、商务等部门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未办理完相关手续擅自开工建 (略) 自行承担。

十、项目自备案后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项目单位如果决定继续实施该项目,应当通过在线平台作出说明;如果不再继续实施,应当撤回已备案信息。


景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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