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溪县竹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标段EPC工业污水处理站扩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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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资溪县竹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标段EPC工业污水处理站扩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关于资溪县竹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标段EPC工业污水处理站扩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1-24 11:3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资溪县竹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标段EPC工业污水处理站扩容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4日—2024年1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钻石广 (略) 政务服务中心314(*)

建设名称

资溪县竹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标段EPC工业污水处理站扩容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资溪县高阜镇

建设单位

资溪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编制单位

江西盛嘉 (略)

项目概况(评价单位提供)

项目属改扩建,厂 (略) 资溪县高阜镇,地理坐标为东经117°2′53.603″,北纬27°46′39.723″。项目扩建预处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格栅渠、隔油池、调节池、ZEC浮选装置、组合池、调理池;项目改建现状预处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现状格栅井、芬顿反应塔、混凝沉淀池、叠螺脱水机、污泥堆棚及加药棚,改造现状调节池;项目扩建终端处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套铁碳微电解设备、1套组合池及1个碳滤罐等;项目改建现状终端处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现状污泥堆棚,改造现状提升池、调节池、铁碳微电解沉淀池、斜板沉淀池。项目新建1座事故池及废气治理设施,其他公辅工程依托已有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评价单位提供)

(1)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排放污染物为NH3、H2S等。

①本项目大气评价等级为二级,不进行进一步预测;

②本项目大气评价等级为二级,无需计算及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③根据《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GB/T39499-2020)中的规定,确定本项目以全厂厂界为边界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根据现场踏勘,100m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范围内无学校、医院、居民区等环境保护目标,不对本项目构成制约。

(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预测结果,正常排放时COD、氨氮部分监测断面贡献值叠加港口水、白塔河背景浓度值后,COD、氨氮同样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值,项目尾水排放不会导致白塔河水体环境功能等级发生下降且污染物浓度增幅不大,因此,项目废水正常排放对白塔河影响不大。

事故排放时,COD、氨氮部分监测断面贡献值叠加港口水、白塔河背景浓度值后,COD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值、氨氮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值,因此应当杜绝事故排放情况发生,避免导致白塔河水质下降。

(3)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本次评价提出的防渗措施对各单元进行治理后,各单元的渗透系数均较低,本项目废水、固废向地下水发生渗透的概率较小,同时本项目所在区域为不敏感区,地下水径流补给量大,大气降水丰富,项目所在地为山区,树木较多,储水量较大,本项目取用地下水较小,影响范围主要为项目场界内。

由污染途径及对应措施分析可知,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场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项目产生的污染物下渗现象,对区域地下水产生的不利影响较小。

(4)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噪声源强不高,企业采取低噪声设备、减震隔声、合理布局、广种植物等防治措施后,项目各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功能区限值要求,本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无居民等敏感点,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处置率为100%。只要在收集、堆放及运输过程加强管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6)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项目可能的风险主要为污水处理站的进水异常、电力及机械故障、设备故障事故及检修、污泥膨胀及解体、细菌中毒或死亡、污水处理设施池体及管道泄漏、盐酸泄漏等各种事故情况,可能导致污水处理厂尾水或废气不达标排放,可能对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在运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建设单位在生产运营过程中要切实做好防范措施,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要及时进行应急处置,配合消防、环保、公安等部门加强现场处理,并及时通知周边居民做好紧急撤离。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各项应急预案,从而减缓、降低项目风险事故,在此基础上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防可控,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评价单位提供)

根据建设单位编制的《公众参与说明书》,本项目公众参与采用网上公示、问卷调查的形式。本项目在首次公示及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关于本项目的反馈意见。建设单位承诺建设时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项目建成后加强管理,尽量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关于资溪县竹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标段EPC工业污水处理站扩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1-24 11:3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资溪县竹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标段EPC工业污水处理站扩容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4日—2024年1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钻石广 (略) 政务服务中心314(*)

建设名称

资溪县竹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标段EPC工业污水处理站扩容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资溪县高阜镇

建设单位

资溪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编制单位

江西盛嘉 (略)

项目概况(评价单位提供)

项目属改扩建,厂 (略) 资溪县高阜镇,地理坐标为东经117°2′53.603″,北纬27°46′39.723″。项目扩建预处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格栅渠、隔油池、调节池、ZEC浮选装置、组合池、调理池;项目改建现状预处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现状格栅井、芬顿反应塔、混凝沉淀池、叠螺脱水机、污泥堆棚及加药棚,改造现状调节池;项目扩建终端处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套铁碳微电解设备、1套组合池及1个碳滤罐等;项目改建现状终端处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现状污泥堆棚,改造现状提升池、调节池、铁碳微电解沉淀池、斜板沉淀池。项目新建1座事故池及废气治理设施,其他公辅工程依托已有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评价单位提供)

(1)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排放污染物为NH3、H2S等。

①本项目大气评价等级为二级,不进行进一步预测;

②本项目大气评价等级为二级,无需计算及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③根据《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GB/T39499-2020)中的规定,确定本项目以全厂厂界为边界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根据现场踏勘,100m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范围内无学校、医院、居民区等环境保护目标,不对本项目构成制约。

(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预测结果,正常排放时COD、氨氮部分监测断面贡献值叠加港口水、白塔河背景浓度值后,COD、氨氮同样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值,项目尾水排放不会导致白塔河水体环境功能等级发生下降且污染物浓度增幅不大,因此,项目废水正常排放对白塔河影响不大。

事故排放时,COD、氨氮部分监测断面贡献值叠加港口水、白塔河背景浓度值后,COD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值、氨氮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值,因此应当杜绝事故排放情况发生,避免导致白塔河水质下降。

(3)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本次评价提出的防渗措施对各单元进行治理后,各单元的渗透系数均较低,本项目废水、固废向地下水发生渗透的概率较小,同时本项目所在区域为不敏感区,地下水径流补给量大,大气降水丰富,项目所在地为山区,树木较多,储水量较大,本项目取用地下水较小,影响范围主要为项目场界内。

由污染途径及对应措施分析可知,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场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项目产生的污染物下渗现象,对区域地下水产生的不利影响较小。

(4)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噪声源强不高,企业采取低噪声设备、减震隔声、合理布局、广种植物等防治措施后,项目各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功能区限值要求,本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无居民等敏感点,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处置率为100%。只要在收集、堆放及运输过程加强管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6)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项目可能的风险主要为污水处理站的进水异常、电力及机械故障、设备故障事故及检修、污泥膨胀及解体、细菌中毒或死亡、污水处理设施池体及管道泄漏、盐酸泄漏等各种事故情况,可能导致污水处理厂尾水或废气不达标排放,可能对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在运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建设单位在生产运营过程中要切实做好防范措施,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要及时进行应急处置,配合消防、环保、公安等部门加强现场处理,并及时通知周边居民做好紧急撤离。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各项应急预案,从而减缓、降低项目风险事故,在此基础上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防可控,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评价单位提供)

根据建设单位编制的《公众参与说明书》,本项目公众参与采用网上公示、问卷调查的形式。本项目在首次公示及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关于本项目的反馈意见。建设单位承诺建设时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项目建成后加强管理,尽量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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