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启晟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吨碳纤维预制体、炭/炭复合材料建设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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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启晟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吨碳纤维预制体、炭/炭复合材料建设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 (略) 年产300吨碳纤维预制体、炭/炭复合材料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源路九华大楼312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300吨碳纤维预制体、炭/炭复合材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湘潭经开区保税一路2号步 (略) 共同配送平台项目4号厂房

建设单位

湖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秉一 (略)

项目概况

湖 (略) 原有项目《年产300吨碳纤维预制体、炭/炭复合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经开区吉利东路40号厂房一,于2021年2月10日取得了湘潭生态环境局审批意见潭环审(经开)[2021]21号,2021年10月9日通过自主验收。 (略) 场需求扩大产能,现有生产厂房已不能满足扩建后生产要求,故将厂房搬迁至湘潭经开区保税一路2号步 (略) 共同配送平台项目4号厂房,租赁面积约3114.72m2,增加部分生产设施及配套环保设施,建成投产后生产规模为年产300吨碳纤维预制体、炭/炭复合材料。主要生产工艺为短切、开松、梳理、针刺加固、平面针刺、织造、覆膜、烘烤、裁切铺层、机加工、检验、包装。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开松、梳理工序产生的碳纤维粉尘经收集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烘烤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经收集由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处理后排气筒排放,确保厂界颗粒物、非*烷总烃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厂区内监控点非*烷总烃需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标准限值要求。

二、水环境影响分析:严格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建设排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声环境影响分析:优化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车间厂房的吸音隔声措施,确保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不得影响周边环境。

四、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塑封膜、废EVA膜、废刺针等一般工业固废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贮存,并进行妥善处置。废油桶、废活性炭、废渣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贮存。危险废物处置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转移必须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不得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运至垃圾站,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建设单位作为公众参与调查主体,采用网站公示等形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 (略) 年产300吨碳纤维预制体、炭/炭复合材料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源路九华大楼312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300吨碳纤维预制体、炭/炭复合材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湘潭经开区保税一路2号步 (略) 共同配送平台项目4号厂房

建设单位

湖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秉一 (略)

项目概况

湖 (略) 原有项目《年产300吨碳纤维预制体、炭/炭复合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经开区吉利东路40号厂房一,于2021年2月10日取得了湘潭生态环境局审批意见潭环审(经开)[2021]21号,2021年10月9日通过自主验收。 (略) 场需求扩大产能,现有生产厂房已不能满足扩建后生产要求,故将厂房搬迁至湘潭经开区保税一路2号步 (略) 共同配送平台项目4号厂房,租赁面积约3114.72m2,增加部分生产设施及配套环保设施,建成投产后生产规模为年产300吨碳纤维预制体、炭/炭复合材料。主要生产工艺为短切、开松、梳理、针刺加固、平面针刺、织造、覆膜、烘烤、裁切铺层、机加工、检验、包装。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开松、梳理工序产生的碳纤维粉尘经收集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烘烤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经收集由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处理后排气筒排放,确保厂界颗粒物、非*烷总烃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厂区内监控点非*烷总烃需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标准限值要求。

二、水环境影响分析:严格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建设排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声环境影响分析:优化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车间厂房的吸音隔声措施,确保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不得影响周边环境。

四、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塑封膜、废EVA膜、废刺针等一般工业固废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贮存,并进行妥善处置。废油桶、废活性炭、废渣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贮存。危险废物处置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转移必须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不得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运至垃圾站,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建设单位作为公众参与调查主体,采用网站公示等形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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